关于严打相关论文范本,与专访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严打”更应针对恐怖犯罪相关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严打相关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关于专访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严打”更应针对恐怖犯罪相关硕士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严打及刑事诉讼法及刑诉法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严打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施了.但一线法官执行“疑罪从无”原则还是大打折扣,被不自觉地改成了“疑罪从轻”.比较典型的如佘祥林案件,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有精神病,1994年1月20日失踪后,其亲属怀疑是被佘杀害.同年4月11日,吕冲村一水塘中发现了一具女尸,经张的亲属辨认与张在玉的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疑点,“杀妻”案迟迟未判.1998年在当地政法委的协调下,尽管有疑点还是判了佘祥林,但不敢重判,就判了十五年,杀人哪有判十几年的?判得轻就是因为司法机关底气不关于严打相关论文范本
陈:真正控制犯罪,主要不是靠严厉打击,“严打”的历史显示,“严打”虽然也取得明显的成绩,但往往高潮一过,犯罪率马上就会反弹.真正要想社会平安,还得靠社会的综合治理,靠整个社会环境的改善,铲除犯罪产生的土壤.犯罪的产生总是有它的社会基础,比如说失业多的时候、社会公平失调的时候,更容易产生犯罪.所以与打击犯罪相比,更需要综合治理,把社会管理好,伸张公平正义,处理好民生问题,才能治本.打击犯罪也需要有严有宽,宽严相济,从古到今都是这样,是比较科学的治安方法.“严打”是严字当头,把宽放到很次要的地位上.在“严打”的论证上,有人提出“乱世用重典”,但实事求是地说,中国从改革开放以来有犯罪猖獗的时期,但根本谈不上是乱世.还有人提出“命案必破”,这怎么可能做到?全世界不少国家重案大案的破案率也不过50%,美国、日本、德国破案率是比较高的,也就是七成多.提出“命案必破”后,一旦命案发生,政府高度重视,拼命破案,确实提高了破案率,公安人员普遍排查,重点审查,但发现嫌疑后,为获取证据就把人抓起来刑讯,极易造成冤案错案.这在“严打”中问题更突出.出了冤案后,司法机关又缺乏纠正的动力,实践中,被告人申诉冤屈的案件,除非发现了真凶,非平反不可,一般很难平反.现在的聂树斌案就成了一个谜,非常有戏剧性,聂树斌早就当罪犯处死了,现在一个叫王书金的另案嫌犯在审讯时坦白自己才是真正的凶犯,结果在法庭上被告方拼命证明自己是真凶,而检察官却竭力证明他没有杀人,这种场面史上罕见.
对“严打”的反思
国历:近年来,这类争议性大的案件成为媒体广泛报道的对象,很多法学学者和媒体人都在反思,“严打”可能取得成绩的同时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人权保障、罪刑相适应原则、正当程序等.对此您是如何看待对“严打”的反思的?
陈:现在对“严打”的反思更多的在学术界,实务部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从领导层面提出反思,但在实践上却是在悄悄改变,运动式的、脱离法律框架的“严打”慢慢名存实亡.重庆的“打黑”其实就是“严打”,带来的后遗症很大,也推动实务部门反思“严打”的弊端.
我认为实务部门的反思首先要在观念上有所改变.在观念上认识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同等重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同等重要,两者都要结合好、要平衡好.不要总强调办案需要为政治服务,中国的法律本身就是党领导下制定的,依法办事就是在为政治服务.法院、检察院要独立行使职权,党委管好干部、管好路线,具体的案件最好不要插手,不要协调,尽量确保检察权、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只有这样,办案才能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有利于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
国历:这样说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严打”是否还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陈:“严打”总体而言,不能持续大范围地搞,可以在必要时针对某一方面搞专项斗争,像恐怖犯罪.我认为,现在所有的犯罪里头,真正需要“严打”的只有这一项.反恐,我们国家不是反得严了,而是防范得还不够.我在一个研讨会上讲,一旦恐怖犯罪袭击到我们的北京、上海、广州等中心城市,发生像欧洲那样的炸弹袭击,一旦出现在地铁等人群密集地区,就会让我们陷入极大的恐慌、被动.恐怖犯罪要引起高度警惕,现在我们叫做“外松内紧”,但是内部到底紧不紧,紧到什么程度,需要我们关注,不要到了真正发生问题了才体会到事情的紧迫性和严重性.我认为恐怖犯罪,在全国要严加防范,你说是搞“严打”也可以.有的人是对社会不满,未必是一种有组织的恐怖活动,但他也会报复社会,也会针对不特定人滥杀无辜,这就是恐怖,就需要“严打”,我个人持比较严厉的态度.当然这其中也需要区别对待,也要依法办案,不能突破办案程序底线.
(实习生张维对本文亦有贡献)
关于严打相关论文范本,与专访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严打”更应针对恐怖犯罪相关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