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类论文范文参考文献,与程朱理学辩诬相关论文查重
本论文是一篇理学类论文查重,关于程朱理学辩诬相关毕业论文模板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理学及天理及儒家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理学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455;是由反对佛老而兴起的,因此理学与佛老仍有着根本的不同.概括说来,理学与佛老的实质区别有二:其一,理学家认为世界是真实而非虚幻的,人的道德在宇宙中有其根源,应以身心性命的修养践履为本,达到优入圣域的境界;其二,理学家认为道德修养不限于内省修身的范围,必须和人伦日用、治国淑世的事业结合起来,完成有体有用之学.〔36 〕在程朱一派理学家看来,天下万事万物莫不有其理,但万理只是一理,一理又可推之于万理.理是先天的,形而上的,无所不在的.朱熹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先有此理.” 〔37 〕除了理是真实的外,其余世间万事万物,都是颠倒迷妄,须臾变灭的,有如戏剧一般.朱熹认为:“看得道理熟后,只除了这道理是真实法外,见世间万事,颠倒迷妄,耽嗜恋着,无一不是戏剧,真不堪着眼也.”又说:“世间万事,须臾变灭,皆不足置胸中,惟有穷理修身为究竟法耳.” 〔38 〕
可见,朱熹所谓的“理”,“完全取代了旧的上帝的职能,管理着自然间的秩序,也管理着人世间的秩序.违反了天理,理学家看起来是‘罪大恶极’”. 〔39 〕
本文出处:http://www.sxsky.net/zhengzhi/050534349.html
宋儒复兴儒学的贡献除了前面提到的注重个人的心性修养外,在思想内容和形式上也有很多发展和创新.日本学者岛田虔次指出,程颐与他老哥“明道之学问的、思想的态度是浑一的、直觉的不同”,伊川则是“分析的、思辨的、理论的等即便在仁说里,也区别了仁和爱”,“他断然地分开爱与仁,认为相对于前者是已发之‘情’,后者则是未发之‘性’”.伊川的这个观点后来到朱熹那里又得到了继承和发展.朱熹视仁为体,而爱不过是仁之用.〔40 〕楼宇烈先生更进而指出,理学家对“仁”的阐发即可视为“把原始儒学的实践原则提升为形上学原理方面”的著例:孔子回答弟子问仁的资料,其中无一不是具体的实践条目.然而,到了宋明性理学家这里,仁除了这些具体实践条目外,增加了大量的形上学原理.如程颐在论“仁”时说:“医家以不认痛痒谓之不仁,人以不知觉不认义理为不仁,譬最近”.这个比喻表明,程伊川已把“仁”提升到了义理的高度,而所谓提升到了义理的高度,也就是把仁从具体的行为规范,提高到行为规范的“所以然”来认识.这也就是伊川所说的:“故仁,所以能恕,所以能爱.恕则仁之施,爱则仁之用.”在孔孟那里,“仁者爱人”,仁与爱是浑而为一的,人即是爱,爱即是仁,并没有去区分仁爱的性情体用关系.但到了性理学家手中,这种区分就成了首要的、原则的问题了.因此伊川反复强调,仁与爱之间存在着的性情体用区别,是绝不容混淆的.他在一次答弟子问时说:“孟子曰‘恻隐之心,仁也’.后人遂以爱为仁.恻隐固是爱也.爱自是情,仁自是性,岂可专以爱为仁?孟子言恻隐为仁,盖为前已言‘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既曰仁之端,则不可便遗之仁.退之言:‘博爱之谓仁’,非也.仁者固博爱,然便以博爱为仁,则不可.”又说:“恕者,入仁之门,而恕非仁也.”朱熹又进一步发挥了伊川的思想,而把“仁”为“理”的道理讲得更加清楚:
“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
“仁者,人之所以为人之理也.”
“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以生者,所谓元者善之长也.”
“仁者,本心之全德等为仁者,所以全其新之德也.盖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礼,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 〔41 〕
当然,将仁解释为“理”的,不独程朱一派,王阳明亦然,他说:“仁是造化生生不息之理.” 〔42 〕
四、程朱理学及其批评者
朱熹的政治法律观也是从其理学视角出发的.在他看来,政治、法律之设施必须顺乎天理,才能达于至善,成为王政.他说:“常窃以为亘古亘今,只是一体,顺之者成,逆之者败.固非古之圣贤所能独然,而后世之所谓英雄豪杰者,亦未有能舍此理而得有所建立成就者也.但古之圣贤,从本根上便有惟精惟一功夫,所以能执其中,彻头彻尾,无不尽善.后来所谓英雄,则未尝有此功夫,但在利欲场中,头出头没.其资美者,乃能有所暗合,而随其分数之多少以有所立;然其或中或否,不能尽善,则一而已.” 〔43 〕
依照程朱等理学家设定的价值标准,嬴秦以来,包括所谓汉唐盛世在内的历代政治法律制度,皆是以“智力把持天下”,〔44 〕因此都是霸政;纵有某个朝代维持得较为长久一些,也不过是碰巧与天理暗合,不合天理之处仍然太多,所以充其量也只能达到小康.
朱熹认为:“千五百年之间正坐如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若论道之长存,却又初非人所能预,只是此个自是亘古亘今常在不灭之物,虽千五百年被人作坏,终殄灭他不得耳.汉唐所谓贤君,何尝有一分气力扶助得他耶?” 〔45 〕
陈亮不同意朱子的观点,与之辩难,以为三代之王政与汉唐之霸政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不过是三代做得尽,汉唐做得不尽而已.此即陈傅良概括的“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等如此则三代圣贤枉作功夫”.〔46 〕陈傅良又归纳朱熹的论点为:“功有适成,何必有德;事有偶济,何必有理等如此则汉祖、唐宗贤於盗贼不远.”他又进而总结说:“以三代圣贤枉作功夫,则是人力可以独运;以汉祖、唐宗贤於盗贼不远,则是天命可以苟得.谓人力可以独运,其弊,上无兢畏之君;谓天命可以苟得,其弊,下有觊觎之臣.二君子立论,不免於为骄君乱臣之地,窃所未安也.” 〔47 〕
针对陈傅良的归纳,余英时评议说,傅良分辨两家之说之异固然言简意赅,但更重要的则是关于两说所可能引出的政治后果的推断,因为理学家的政治敏感性,特别是朱熹的,在这里得到了证实.他认为陈说足以导致“上无兢畏之君”,而朱说则足以开启“下有觊觎之臣”;这一关于“骄君”与“乱臣”的观察将两说的政治含义完全发挥出来.由此可知,在当时儒家政治思维的脉络中,陈说实为君权张目,是比较保守的;朱说约束君权,反而是比较激进的.朱熹确实以“汉祖、唐宗贤于盗贼不远”,但并未激进到为“乱臣”开“觊觎”之门的程度.〔48 〕陈亮肯定汉唐之事功,旨在支持他的王霸可以杂用、义利不妨双行的功利主义思想.朱子驳之以:“欺人者人亦欺之,罔人者人亦罔之,此汉唐之治所以虽极其盛,而人不心服,终不能无愧于三代之盛时也.” 〔49 〕意在表明不能以功利乱是非之的理学要旨,这可以说是孔孟以来正统儒家的一贯立场.
从陈朱两人的这场争讼中也可以看出,理学家之所谓天理,关键在于能否使人“心服”.此实得孔孟儒学之心传者也.孟子说:“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又说:“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 〔50 〕盖在儒家看来,一切政治法律设施必能令人心悦诚服者方可称之为“王政”、“王法”;凡依靠暴力、胁迫、诈欺等手法压服民众者,便是霸政、“霸道之法”.儒家所推崇的政治法律制度,倚靠的是民心.所谓“心服”,用现代的话说就是选票,当然选票未必真正能够代表民心,但毕竟不
理学类论文范文参考文献,与程朱理学辩诬相关论文查重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