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相关论文范文参考文献,与刑事申诉终结机制的相关论文查重免费
本论文是一篇刑事诉讼相关论文查重免费,关于刑事申诉终结机制的相关硕士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法及和法律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刑事诉讼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申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刑事申诉也给予了公民充分的权益保障途径,但是刑事申诉在这个法律背景下,经过社会的发展已经演变成了:无论对错均申诉,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为逃避法律责任而罔顾司法公正.而刑事申诉经历时代变迁也出现了许多法律漏洞,存在着许多缺陷,从而使得整个申诉从实体到程序都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混乱僵局,失去其原有的纠错和监督的目的,逐渐成为人们逃避法律责任的工具.笔者认为,刑事申诉是公民的权利,我们无法剥夺,但是为了法制的健全和发展,刑事申诉的僵局也必须打破,因此刑事申诉终结机制是目前治愈申诉程序混乱局面的良药.为此,笔者从目前刑事申诉的现状出发,通过对其总结得出刑事申诉终结机制是目前的申诉体制发展的迫切需要.笔者从其构建理念分析总结出申诉终结机制的实行规则,从检察院、法院和个人三方面来论述申诉终结机制的运行,并最终得出申诉终结机制在社会发展中的可行性.
【关 键 词】刑事申诉;终结机制;申诉人;规则
一、刑事申诉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面临的瓶颈
刑事申诉是对宪法保障人权、确立申诉权的诠释.因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申诉既表现为一种救济权利,又可以是一项诉讼权利.为了保障刑法的机能,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尽最大可能的保障人权,减少冤假错案,符合现代法治理念下的罪责刑相适应,将刑事申诉写入《刑事诉讼法》中,作为一种救济途径来保障人权,与此同时也将其作为一种诉讼权利,通过刑事申诉来启动再审程序,从而达到双重保障的目的.但是,近年来,刑事申诉最初的功能和目的,在法律实施和运用的过程中越来越滞后,甚至于沦为申诉人利用其逃避罪责的工具,刑事申诉制度的适用面临着瓶颈.
(一)申诉主体的无顺序
以前的申诉人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以及其它,但是目前为止经过修改,申诉人的主体缩减为只有前三类.由此可见,刑事申诉制度对于申诉人也在不断的摸索中进行改进.尽管申诉人已经有所改进,但是主体沉珂且没有顺序,并由此引发了多个主体同时向不同机构提起申诉的混乱局面.申诉主体尽管有所减少,没有了兜底条款,但是申诉主体没有顺序规定,也使得申诉主体申诉“无门”到“多门”,整个申诉制度呈现出:申诉人众多,被申诉人众多以及受理机构众多的混乱局面.
(二)申诉管辖机构多,多种选择下的司法资源浪费
由于申诉人无顺序,造成了多个司法机构可以同时管辖的尴尬局面.申诉管辖机构多了,没有法律对其进行规制,各自为营,给法律意识崛起的现代法治社会带来了繁重的工作负担和司法自然中人力、物力、财力等的极大浪费.当申诉人同时向检察院和法院两个机构提起申诉的时候,两个机构均要立案,等到立案后在进行整合时还涉及到移送和移转等管辖问题.在这个繁杂的过程中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而且也无法保证必然能够公正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管申诉人对于检察院和法院的申诉理由各不相同,对于法院的是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而对于检察院则是对其决定不服.但是,笔者认为,这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二、现行申诉体制的新血液——刑事申诉终结机制
随着法制的建设和刑事申诉所面临的现实问题,申诉制度在刑事诉讼的运行中呈现出于法律不相符的之后状态,带来了法律规则适用的漏洞和法律原则的亟需.因此,刑事申诉终结机制在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刑事申诉终结机制.
(一)构建背景和理念
申诉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法国称其为“申请再审”,而德国将申诉纳入再审程序当中,也即法国和德国是将申诉作为再审程序,而中国目前对于申诉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定性.由于各国对于刑事申诉制度的价值理念不同,对其的法律贵都和制度设计以及定性等都各有差异.大陆法系将其分为有利于或者是不利于被告的再审,各国再次基础上宽严不同.英美法系注重裁判的权威性,对其进行严格限制,并确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我国刑事申诉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给予了刑事申诉终结机制存在的理由.而国际人权保障启发了刑事申诉终结机制的设立,国家和法律保障人权并不仅仅是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或者是犯罪嫌疑人的权益,要想两者兼顾就必须相互牵制,申诉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申诉终结保障受害人权益.刑事申诉终结机制以正义为首要目标和价值理念,以其解决社会冲突.在刑事申诉国内外发展的大背景下,笔者认为我国的刑事申诉制度已经不足以解决现状,建立刑事申诉终结机制不仅是对其的发展和完善,也是在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取各国制度中的精华,发掘适应性更强的法律制度.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关于刑事诉讼的文章 | 大学生适用: | 在职研究生论文、学年论文 |
---|---|---|---|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75 | 写作解决问题: | 怎么写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论文任务书、论文选题 | 职称论文适用: | 核心期刊、初级职称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怎么写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经典题目 |
(二)实行申诉一次终结,禁止滥申诉
申诉早已屡见不鲜,但是在这种制度的实践运行中,逐渐发展成为信访.信访是一个大众耳熟能详的词语,成为替代申诉的又一趋势.正是由于申诉制度的弊端,申诉以及其旗下的信访给司法和政府工作部门带来困扰.因此笔者认为:建立刑事申诉终结机制要摒除原有制度的弊端,实行申诉一次终结,以此来避免无理缠讼的滥讼现象,从根源上治愈目前的现象.这一机制不仅仅要实行有限申诉来规制法律,还要确保这一新机制的既判力.既判力问题决定着法的稳定性,而起源于罗马法的既判力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学的基本理论范畴.但是它与刑事申诉终结机制非常契合,即根据一个古老的原则——同一案件无两次诉讼权.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启用一个程序提出起诉,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以后,就同一案件同一事实不在受理,当事人再次起诉的权力即被消耗殆尽,也就是目前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三)注重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兼顾公权力和私权利
“我们之所以能够忍受一种不正义,唯一正当的理由也是需要用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美国学者罗尔斯.正义体现在法律层面就表现为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刑事申诉正是由于只注重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实施犯罪的人判有罪,无辜的人无罪释放,罪责刑相适应)而忽略程序公正才出现了永无止息的申诉.笔者认为,实体法律则是授予和规定权利义务,使得民众的权利义务明确.出生于13世纪的英国普通法的程序正义,在美国得到发展,其公正、合理才是自由的内在本质,程序法是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得以强制执行的程序形式.刑事诉讼必须查明案件的事实,以查明的事实是尽可能接近真相的事实的方式来处理案件.因此,刑事申诉终结机制要在实体公正的基础上,加强程序公正,将两者相结合.用实体法将公民的私权利进行规定,然后用程序法平衡公权力和私权利.三、刑事申诉终结机制的运行
无论一个体制的构建有多么完美,它都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持,在运行中不断加强和改进.一个规则的出现也不是永恒存在,都是在适用过程中不断更新和赋予其与时代相符的价值理念.刑事申诉终结机制也不会例外,笔者认为在其形成一套完善的现代化体系以后,作为一个法律规则,它除了需要国家赋予它生命—写入法律当中,还需要公检法来进行维修,更加需要当事人的尊重和维护.因此,在其运行过程中,这三者要做到各司其职.
(一)检察院自我督促与监督他人双重职责,建立一体化
刑事诉讼相关论文范文参考文献,与刑事申诉终结机制的相关论文查重免费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