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经济学类有关论文范文素材,与国外公用事业规制经济学动态述评相关论文网
本论文是一篇规制经济学类有关论文网,关于国外公用事业规制经济学动态述评相关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规制经济学及竞争及公司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规制经济学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文章回顾了解除规制和私有化实施以来,国外公用事业规制经济学的研究动态,包括解除规制实践中的反思、规制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针对公用事业技术发展现状规制的有效性分析,以及有效规制的前提条件等七个方面,并对这些研究动态做了评价和展望,以期为我国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
【关 键 词】公用事业规制经济学私有化自然垄断
由于存在网络、管道和类似的高成本设施,公用事业行业如电力和天然气运输及配送,铁路设施、固网、饮用水和污水处理等行业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自然垄断特征.随着公用事业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很多国家实施了公用事业的解除规制和私有化,通过鼓励市场进入和竞争以促进效率提高和创新.当前的相关文献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这一过程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反思,同时公用事业规制经济学理论及分析方法也产生了一些有价值的创新.
公用事业的激励性规制
在解除规制后,公用事业行业如电信、电力、天然气等行业被重组并引入竞争,激励性规制理论得到了较大的发展.Joskow(2008)研究了激励性规制(incentiveregulation)的新发展,以及在电力输电和配电网络分拆规制方面的应用.他指出,大多数受规制的垄断部门服务最优定价(firstandsecond-best)的文献隐含假设规制者对被规制公司的成本和需求拥有完全信息.实际上,受规制公司可能利用信息优势在规制过程中增加自己的利润,使消费者的利益受损害(LaffontandTirole,1993),这导致了可能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在对比了回报率(ROR)规制设计和价格上限(PACP)规制后,Joskow(2008)指出,最优的规制机制介于两者之间,类似于利润分享合同或滑尺规制(slidingscale).
公用事业规制的有效性
各个国家的规制有效性反映了各国的特定经济、政治和社会条件.Haskins(2000)认为规制系统的有效性取决于五大原则,包括问责制(Accountability):即要求规制者应该向产业和公众说明他们决策的合理性;透明度(Transparency):所有参与做出规制决策的各方和规制决策制定的方式要公开并接受公众的监督;相称性(Proportionality):规制程度和要解决的市场失败成比例;针对性(Targeting):规制的范围要针对问题不能扩大到不相关的领域;一致性(consistency):要求规制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持续性,在受规制方、规制者和公众之间建立信任来最小化规制风险.Parker(2002)指出,由于规制带来的不确定性,最小化规制风险和最大化规制有效性要求保护规制部门独立于特殊利益集团,规制不应受制于即时解雇(summarydismissal)的规定.例如,在英国,规制者被任命时有固定期限合同,第一任一般是五年,若无法律规定的不适当行为外不能被解雇.
标尺竞争和特许权拍卖及可能的合谋问题
规制者通常使用标尺竞争来模仿竞争性力量,Shieifer(1985)指出,在规制实践中运用标尺竞争的潜在问题是公司之间的合谋行为.因此公共规制部门通常使用特许权拍卖来选择私人公司,正如Demsetz(1968)提出的,事前竞争力量能替代正常的市场竞争.但当公共规制部门拍卖垄断权力时,私人运营商之间的合谋是普遍的问题.处于标尺竞争规制下的公司可能合谋,经济文献中对此关注较少.Laffont和Martimort(2000)的文章考虑了一个更为一般化的问题:当代理人的私人信息相关且可能形成联盟时,如何设计规制机制.Tangeras(2002)讨论了存在合谋时最优的标尺竞争.上述研究都是采用静态框架,并假设公司的私人信息不完全相关.
Chong和Huet(2009)使用触发策略下的无限重复博弈,研究规制者为克服信息不对称人工模拟公司间竞争的机制,即标尺竞争和特许权投标.考虑两个位于不同地理位置的公司,合谋是设定为自执行的,这两个公司在地方市场上是自然垄断,国家规制者在规制时面临信息不对称问题.监管者可以使用特许权投标、标尺竞争或同时使用两者来规制.在触发策略下,只有期望效用折现值大于非合作行为时,双方才会共谋.静态博弈的结果显示标尺竞争的价值在于规制者可以利用公司之间私人信息的相关来获得公司的私人信息,从而避免昂贵的信息租金.动态博弈显示,公司是否能够合谋取决于采用的规制工具,规制工具的混合使用既可能维持合谋也可能减弱合谋,在采取不同的规制手段之前要高度谨慎.
可竞争市场定义下的自然垄断的检验
从1948年萨缪尔逊第一版教科书出版以来,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自然垄断被认为是“一些基本要素形成了大规模经济生产内生的垄断”.但是自1977年之后,自然垄断概念受到了可竞争市场理论的批评,从1980年开始的一系列文章里提出了可竞争性的概念(Baumol,1982),由此导致了自然垄断概念的巨大变化.自然垄断被描述为成本函数具有弱可加性(由一家公司生产成本更低)和可维持性(新进入者不是有利可图的).由于弱可加性,新公司的进入意味着成本高带来的效率损失.Baumol(1982)指出,弱可加性的这种直观的吸引力却被分析上的难以捉摸抵消了,仅看数学表达式或图形通常无法确定函数是弱可加性的.此外,很明显不存在直接的判断标准能测试函数是弱可加性的.由于研究可能需要可观察的范围以外的数据,因此对此开展实证工作是非常艰巨的任务.
20世纪9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规制改革中把铁路(above-rail)和轨道和信号(below-rail)分拆成了不同的公司.规制机构认为轨道和信号(below-rail)是自然垄断,但是铁路(above-rail)是潜在竞争性的,因而在铁路(above-rail)引入了第三方竞争(third-partyaccess).Johnson(2008)使用超越对数成本函数(translogcostfunction)验证了澳大利亚铁路解除规制后分拆形成的铁路(above-rail)的可分拆性和轨道和信号(below-rail)的弱可加性.通过验证两者可以评估政策转变是否合理,可分拆性是指铁路分拆成铁路(above-rail)和轨道和信号(below-rail)两个部分在经济上是否合理,即是否垂直分拆导致了效率损失.可分拆性的研究是检验澳大利亚铁路(above-rail)和轨道和信号(below-rail)投入的交叉价格弹性是否显著;生产单产品的公司通过规模和范围经济验证弱可加性,多产品公司则使用ray平均成本和一些复合商品.检验结果显示:分拆不可能导致低效率;铁路(above-rail)的成本弱可加性很弱,这意味着可持续的竞争很弱.因此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铁路行业引进第三方不会带来多大的竞争.因此Johnson认为由于明显缺乏弱可加性,分拆后的两个公司可能会出现双边垄断和双重边际.市场内竞争(withinthemarket)可能是有限的,而市场的竞争(forthemarket)能通过可竞争性对价格和产出产生类似的影响,因而可竞争性可以替代市场内竞争.Bitzan(2000,2003)使用美国铁路数据,使用超越对数生产函数中发现70%的情况下铁路成本是弱可加性的.IvaldiandMccullough(2006)使用了不同的模型发现在93%至97%的情况下铁路(above-rail)是弱可加性的.通过分拆,可能会出现铁路(above-rail)和轨道和信号(below-rail)双边垄断和双重边际,这是劣于垂直一体化垄断的结果.
公用事业规制者规制机制选择行为的研究
Peltzman和Stigler发展了规制者行为的规范模型,他们认为规制者将不会服务单一的社会利益,而是有他们自己的多元化目标.在规制实践当中,回报率(ROR)规制是20世纪美国公共事业行业的主要规制形式,Evans和Garber(1988)的模型认为,有自己目标函数的规制者将采用回报率规制.20世纪70年代晚期价格上限规制开始吸引学术界的注
规制经济学类有关论文范文素材,与国外公用事业规制经济学动态述评相关论文网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