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方面有关论文例文,与潜规则触犯刑律得不偿失相关论文范文
本论文是一篇货运代理方面有关论文范文,关于潜规则触犯刑律得不偿失相关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货运代理及企业员工及小费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货运代理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现代市场经济,商业竞争日趋激烈,为了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经济利益,一些不法分子就采用贿赂手段,以致商事活动中的贿赂行为逐渐滋生,不断蔓延成了“潜规则”.金山区检察院分析商业贿赂案件发现,在商事活动中,不仅贿赂对象有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等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也是“潜规则”的目标,这些握有企业经营权力的管理者,收受贿赂为行贿人提供商业利益收受钱财,情节严重的同样构成犯罪,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检察官还发现,企业人员受贿的主要形式就是“吃回扣”.
在一些企业员工的认识中,采购物品或者选择业务外包等商业环节中拿点“好处费”,似乎是顺理成章的“潜规则”.殊不知,“潜规则”有风险,“吃回扣”情节严重将触犯法律,要承担刑事责任.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货运代理类论文范文 | 大学生适用: | 专科毕业论文、专升本毕业论文 |
---|---|---|---|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17 | 写作解决问题: | 怎么撰写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论文模板、论文目录 | 职称论文适用: | 刊物发表、中级职称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怎么撰写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经典题目 |
外贸主管收“好处费”,“退佣政策”害人害己
倪剑是80后,三十而立的他在金山区一家建材公司的外贸出口部门担任主管,全面负责公司出口业务中与物流、货运方面的协调和联系工作.2009年4月,他负责甄选合适的货运公司运输货物,开始频繁和多家货运代理接触.经过接触,其中一家货运公司与他来往逐渐紧密起来,对方的业务员一再暗示,该货运公司代理有一个“退佣政策”,可以根据业务量给客户单位相关负责人“好处费”,希望倪剑多照顾他们生意.经不住再三的诱惑,倪剑向该货运代理公司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并在2009年10月至2012年1月期间,他以每箱40-50元的退佣提成多次收受“好处费”.
然而,纸终归抱不住火,2012年5月,此家货运代理公司因行贿被公安机关查处,由此也牵出收“好处费”的关系户倪剑.经公安机关通知,倪剑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赃款.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倪剑利用自己在公司的职务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款归个人所有,共计人民币21000余元.最终,倪剑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物流公司老总“收小费”,起内讧遭行贿者举报
2004年11月,拥有硕士学历的梁维因为工作能力突出,被所属的物流公司委派至新成立的金山区代表处担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客户、安全、运营、车辆调度等工作,大权在握.
梁维告诉办案检察官,随着手中权力的不断扩大,心态逐渐失衡,思想开始“变质”,开始琢磨着如何利用自己的权力获得更多私利.没多久,他便再次和邹明联系,以代表处总经理的身份暗示他以
货运代理方面有关论文例文
尝到甜头的梁维胃口越来越大,他暗示邹明想接手金山代表处回程车业务的公司很多,要想双方以后继续合作的话,得提高“小费”.由于不想失去这个大客户,邹明只得答应,“小费”提高到了每车100-300元.2011年5月,由于业务环境不景气,公司经营艰难,不堪梁维持续索要“小费”的邹明直接向梁维公司的老板举报,之后二人随即报案.梁维此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缴全部赃款.
本篇论文网址:http://www.sxsky.net/zhengzhi/050604458.html
经金山检察院审查,梁维多次利用自己管理公司回程车业务的便利,向公司在常州地区的回程车业务代理人邹明收取回扣,共计人民币21万余元.最终,经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梁维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副总采购收“业务费”,触犯刑律悔之晚矣
2011年10月,上海一家建材公司董事长到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该公司副总王全在公司筹备之际利用职务之便,在为采购机械设备时收取巨额回扣.没过多久,自知无法逃避的王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看守所里,满脸痛苦的王全向办案检察官表示,现在的他追悔莫及.“2010年9月,徐老板开始筹建一家建材有限公司.他找到我,希望我到他的公司担任副总,公司筹建期间,让我负责厂房布局及采购生产设备的质量、型号等把关,当时我同意了.”
据王全表述,晋升为副总的他手中的权利一下子膨胀起来,由于徐老板对设备的专业性能不了解,采购生产设备的事情几乎可以由他一人说了算.徐老板还和王全一起到一家机械厂考察,了解加气混凝土设备情况.在之后一段时间内的采购谈判中,都是由熟悉技术的王全一人出面,代表徐老板与该机械厂具体谈型号、规格.机械厂代表向办案检察官透露,“在谈判期间,王全说采购都是由他把关的,向我们提出要20万元的‘业务费’,为了顺利的签订合同我们无奈答应了.”
此后,机械厂业务员先行支付了他现金5万元,由于一直未支付剩余的“业务费”,王全“很不高兴”.每次机械厂把做好的加工设备送到建材公司后,都是由王全负责验收,“不高兴”的王全经常以种种理由为难机械厂,表现的“很不热情”,并多次催要“业务费”.眼看形势不妙,机械厂在半年里又先后给了他共计7万元现金.而据王全向办案检察官坦白,同年8月,他也通过“业务费”的方式,在向另一家机械设备公司采购设备时收取回扣1.5万元.
王全索要“好处费”的劣行渐渐败露,该公司徐老板向公安机关报案,王全被及时查处.金山检察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王全多次收受回扣,数额较大,已触犯刑法,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最终,王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货运代理方面有关论文例文,与潜规则触犯刑律得不偿失相关论文范文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