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类论文范本,与关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相关论文查重软件
本论文是一篇道路交通安全法类论文查重软件,关于关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相关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修改稿及道路交通事故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一些委员和有关部门提出,在条例中应明确相关审批程序,并明确禁止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修建、制作大型露天宗教景观.为此,修改稿吸收了这些意见,明确了审批程序、期限以及不得修建的内容(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三)关于举办跨县、市等非通常的宗教活动.修订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举办非通常的宗教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期限.非通常的宗教活动审批制度是我省现行条例中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长期以来,在我省宗教执法实践中得到宗教界的普遍认可,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审批的条件一直不够明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修改稿对举办非通常的宗教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由于非通常的宗教活动情况较复杂,管理难度较大,活动的类型、审核内容等还需要作出具体规定.为此,授权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九条第五款).
五、关于涉外宗教活动.修订草案第六章对涉外宗教活动作了原则性规定.有的委员提出,这章规定的内容在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中已有较详细的规定.为此,修改稿删去了这章内容.同时在第五章“宗教活动”一章中增加了一条:“涉外宗教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修订草案修改稿第四十条).
六、关于法律责任.修订草案第八章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有的委员提出,有的处罚规定与违法行为不相当.为此,对该章内容作了相应修改.同时,根据委员的建议,增加了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非通常的宗教活动、个人和非宗教团体在公众场所设置宗教设施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此外,对部分条款的文字和顺序作了修改和调整.
法制委员会认为,条例修订草案经过反复研究、修改,现已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和以上报告,诘予审议.
道路交通安全法类论文范本,与关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相关论文查重软件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