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有关论文范文检索,与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述职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相关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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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是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们以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为重点,合理界定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的范围,应当由政府提供的纯公共福利服务,政府提供兜底保障;应当通过局部市场化、社会化提供的准公共服务,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办法,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切实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浙江省社会福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坚持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新机制.选择100个村开展了“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试点,明确到2010年,全省“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达到1万个.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强化农村工作基础.“明天计划”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已为880人次病残孤儿施行手术康复治疗.“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进展顺利,湖州、嘉兴儿童福利机构已建成投入使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5万人次.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三)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以发展民间组织、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是实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社会治理模式,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在充分调研摸底,并反复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提请省政府下发了《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浙江省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各级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在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彻底脱钩.为规范行业协会与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关系,会同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等规定.通过这些措施,切实加强了行业协会自身能力建设,充分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管理、打破行业垄断、促进公平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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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民致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等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重点加强了法规体系、机构队伍建设、执法等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民政法规体系.针对我省民政法制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组织力量,在对照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法规体系建设.配合省人大完成全省首个立法质量评估――《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质量评估工作.对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全省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效果进行了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殡葬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指出了条例存在的滞后方面和薄弱环节,并于今年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展对条例的修订工作,目前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加强立法调研工作,研究制定了民政立法中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加快立法进程.重点做好优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殡葬管理、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区划地名等重点立法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法规对民政事业的全覆盖,为民政实现依法行政提供充足的法律法规依据.《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们正着手进行《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起草、修订工作,做好“十一五”期间有关立法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民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的法制机构和队伍是确保民政法制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实专业法制工作队伍.我们经过多次协调、磋商,积极争取省机构编制部门对我厅法制机构建设的大力支持,省编委已正式作出批复.同意我厅设立独立的政策法规处,并增加了相应的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积极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配齐配强我厅民政法制工作队伍.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健全民政行政管理干部和民政执法人员上岗法制培训和日常培训制度,拓展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扩大培训范围,切实提高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的法冶意识、法制素养和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不断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去年以来,我们已举办了2期行政执法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底还将举办2期培训.
(三)深化民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重点加强殡葬执法体制改革,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实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理清了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执法部门工作职责,实现了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的有效分离.民政行政机关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殡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殡葬政策、规划,依法承办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关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加强对所属殡葬执法机构、殡葬服务单位的领导和管理;殡葬执法机构受同级民政部门委托,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本辖区内火化馆、殡仪馆、公墓、墓地、骨灰安(存)放室等殡葬服务单位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殡葬监管执法机构已有90个,共有工作人员451人,实现馆、所、墓分离的有63个,占总数的70%;财政全额拨款单位74个,占总数的82%,有力地加强了殡葬监管执法工作.在殡葬执法改革初见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尝试将这一经验推广到其他民政工作领域,目前正着手研究建立统一的民政执法队伍,覆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等所有业务,不断提高民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民政各项法规、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民政工作对象的各项合法权益.
四、加大对民致事业的投入,建立多元化民政事业资盒保障机制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大民政事业投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等意见和建议,我们针对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对民政事业资金保障机制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资金,初步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体,以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赠资金、社会投入资金为补充的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体系.同步制定下发了《浙江省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完善多元化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切实发挥公共财政的主渠道作用.今年l至8月,各级财政投人民政事业发展资金23.35亿元,比去年增长14.9%.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资金支持重点向衙州、丽水等欠发达地区倾斜.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民政事业发展领域,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断提高慈善资金的募集能力和使用效益,切实形成对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的有效补充,历年累计筹集善款已达38亿元.全面加强福利彩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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