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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发,本文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定位应当是以素质教育和法学专业教育为主的职业前教育,而非纯粹的法律职业教育;教育内容应当以综合知识和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为主,而非法律职业技能训练,法律职业技能的训练主要应放在法律硕士阶段;法学本科教育模式,应当以国家统一的基本规格教育为主,特色教育为辅.对于当前影响法学本科教育的司法考试制度、职业准入制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应当根据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创新.
关 键 词:法学本科教育;卓越法律人才;司法考试
中图分类号:G64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6-0091-04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1年工作要点》第10项明确提出:启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政法、司法部门紧密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标准,探索“学校——实践部门共同培养”模式,加强国际法律事务高端人才培养;建设一批特点鲜明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全面推进法学教育改革.2012年8月份,教育部组织评审了首批60家实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2个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12个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标志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已经正式开始实施.从上述行动可以看出,“十二五”期间,法学教育改革的重点在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该计划基本精神甚为明确:即加强法律职业人才和国际法律事务高端人才培养.从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的主管部门高教司看,该计划的定位主要应是针对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教育.如果这一定位准确的话,现行本科法学教育的一些基本问题便需要重新探讨:法学本科教育是素质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重在素质教育还是职业能力培养?法学本科教育应统一培养规格还是分类培养?
一、法学本科教育定位:以素质教育为主的职业前教育
现阶段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究竟应当是素质教育还是职业教育,这个事关法学教育基本定位的问题随着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应当再次引起我们的关注.但是,自2000年以后,法学本科教育应当定性为素质教育而非专门的职业教育,已成为主流观点并得到官方认可.例如,2003年9月19日至21日在重庆召开了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03年年会暨“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学术研讨会上,时任教指委主任委员曾宪义先生和副主任委员会张文显先生联合发表的《法学本科教育属于素质教育——关于我国现阶段法学本科教育之属性和功能的认识》一文,明确提出“参照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实践和法学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目标,现阶段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本质上属于素质教育,而我们所理解的素质教育是以人文教育为基础、包容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在内的教育模式,即具有通识基础和职业定向的教育模式”,在实践层面,各高等院校的法学本科教育也基本上按这一定位,设计和开展法学本科的教育工作.但是,近几年,关于法学本科教育的定性和定位,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应当转向为“职业教育”.贾宇教授认为,大学的法律教育,应当以法律职业为基本的目标导向.一些大学的法学院也已开始进行这种教育转向的尝试.例如,中国政法大学自2008年开始,经教育部批准启动“六年制法学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并于当年9月进行了招生培养.2011年教育部启动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工作,提出“加强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似已代表官方确认了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转向.但是,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真的应当从素质教育为主转向职业教育为主吗?适合转向吗?笔者的观点是:在不改变我国法学本科四年基本教育体制的前提下,法学本科教育应当是素质教育为主的法律职业前教育,不应当定位于法律职业教育.理由有二:
1.法学本科教育不可能达到完整法律职业教育的要求.法律职业教育,就是培养职业法律人(主要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的教育.这种教育的目的在于培育一个具有共同法律信仰、职业伦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教育属于精英教育.无论是职业教育还是作为精英教育,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教育都无法达到其目标.①从学生和学制角度看,我国法学本科专业是以高中起点为基础的四年制的大学本科教育.这就决定了如果大学本科阶段作为法律职业教育,必须完成三个方面的教育:对学生的通识教育、法学专业理论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现行的法学本科教育将教育任务定位于前二方面的教育,如果在本科阶段再加上法律职业技能教育的内容,显然是现行的四年制所无法完成的任务.②从师资角度分析,我国大学法学师资力量主要是从事理论研究和理论教学的,多不具有法律职业实践的经历,从事法律专业理论的教育是基本胜任的,但是,从事职业技能教育显然是有问题的.如果把职业技能教育也放在本科阶段,则大学的师资力量必须加以重大的改进.改进的办法无非两种:一是让教师从事较长时间的法律实务工作,取得法律职业教育所必须的经历;配备一批具有长期实践经验的法官、律师专业从事法律职业技能教育.师资的改进虽然并非不可能,但是,如果要求所有的师资都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却是不可能的.
2.法学本科教育不需要定位于完全法律职业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是培养法律职业人的教育,即专业从事法律职业的从业人员,传统上主要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也包括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的人员.但是,培养职业法律人并非法学教育的唯一目的,尤其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各行各业都需要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技能人员,无论是普通的公务员还是从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都有助于其职业的发展.①从社会需要角度看,社会对职业法律人的需求数量有限,但对掌握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的需求是无限的.社会并不仅仅需要职业法律人,社会各行各业都需要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如果本科法学教育定位于法律职业教育,仅限于培养职业法律人,现有的法学本科教育规模显然过大,远超社会的实际需要.近几年,我国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困难,多数人将其归结于法学专业学生招生过多,这或许是原因之一,但是,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就业观念和就业市场的理解过于狭窄也不无关系.②从法学教育的现实角度看,本科教育不需要定位于法律职业教育.现有的法学本科专业如果定位于职业法律教育,专门培养职业法律人,不仅不可能,而且是不现实的.法律专业研究生的数量完全可以满足职业法律人的培养要求.因此,法学本科专业毕业生的出路实际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继续接受研究生教育,最终成为职业法律人;选择其他职业,成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非职业法律人.笔者简要结论是:法学本科教育应当定位于以素质教育为主,以法律职业为导向的,培养法律职业人和非法律职业人才的职业前教育.二、法学本科教育内容:以综合及法学专业知识为主,职业技能为辅
写法律职业论文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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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科法学教育定位以素质教育为主、职业教育为导向的前提之下,本科阶段法学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当是综合知识素质和法学专业知识及素质教育为主,法律职业能力和法律职业素质教学为辅.在四年制的法学本科教育中,笔者认为现行的本科法学教育的主要内容基本是合适的.即一年左右的通识和素质教育,二年左右的法学专业知识教育,一年左右的职业准备教育.通识和素质教育中,素质教育的目标是使学生首先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做人.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大体上是:立足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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