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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在审计工作方式的选择和人员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审计;事后审计;事前审计;人力资源管理;满意决策为了尽快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我国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开始,在一些省部级直属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建立内部审计部门,但是很多企业的审计处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一些甚至是毫无作用,完全成了一种摆设。据笔者考察,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确定了错误的审计工作重点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的审计项目一般有三种:经济效益审计、离任审计和发现违规行为后的经济问题审计。上述三种审计形式都属于事后审计,其中经济效益审计在国企内部审计项目中所占比重较大,一般在70%以上,离任审计所占比重次之,违规行为的审计最少。笔者认为将经济效益审计和离任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是错误的,因为这两种审计形式存在如下缺点:1.经济效益审计和离任审计都属于事后审计,因而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往往是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了审计部门才介入,无法使企业及时避免经济损失,降低经营风险,没有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所以内部审计在许多国企中被认为是可有可无的一个部门,并不受到企业经营者的重视。2.经济效益审计是国企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般是在企业年终决算前,对企业的各个承包单位进行集中审计。由于时间短、任务量大,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只能为了数量而放弃质量。笔者所在的审计部门在年终审计时,经常是一天审计一个单位,而且还要写完审计报告上报,这样草草了事的审计方式的直接后果就是审计工作格式化,审计报告也变得千篇一律,没有新意,缺乏质量,完全成了形式主义的产物。一旦经营单位认为上级的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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