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经济责任审计中收入成本的界定(1)

时间:2020-10-31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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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及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等。其中界定和确认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是主体和核心,而收入、成本的真实性直接反映经营者完成经营目标的真实性。因此,收入、成本的界定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谨就收入、成本的界定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收入界定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一)为完成经营目标而多计当期收入

1.本年收入中含有以前年度的经营成果。在各单位的经济事项中,有许多是跨年项目,由于这些项目时
间较长、内容繁杂,一般在年终结算时将其一并计入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当年的利润很大。其实,这其中含有以前年度已完成内容的收入,只不过是在本年入账,而成本在以前年度已结算完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单位在进行项目核算时,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与成本相匹配的收入进行账务处理,推迟了收入的确认时间。如果这种收入不界定出来,就不能真实反映当年和本届领导班子的经营成果,同时也影响上级的考核和奖惩兑现。

2.虚列、夸大收入,重复计算收入。虚列或夸大收入主要表现在年终决算时。有的单位将尚未实现的收入、或已实现的收入以不能达到的金额,在依据极其不足的情况下入账,有的则故意对某项工程的单项进行重复计算,以提高当期利润。虚列、夸大和重复计算收入,在账务处理时,既虚列了收入又虚列了应收账款。如果这种做法得不到及时纠正,就会形成潜亏,对下一届班子又属遗留问题。

(二)隐藏收入

1.用应付款和预收账款账户做蓄水池,调节收入和利润。有的单位经济效益比较好,在超额完成当年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就将本年度收入挂应付款或预收账款,为以后年度留口袋,随时调节收入和利润。这种做法不仅不能真实反映当年的经营成果,同时也影响上缴上级利润和考核兑现。

2.截留收入。有的单位将当期收入不入账,在体外循环。如有的单位将收入转入另开的账户或存入个人名下,形成“小金库”,或将主营业务收入转入多种经营单位账户,用于购置计划外资产、支付职工奖金和不合理费用。

(三)审计对策

1.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审计人员可从工程施工合同、产销合同和营销合同入手,逐项逐笔核对,审查有无未入账收入;对于已入账的收入,结合与其相对应的成本入账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界定其是否属于当期收入。

2.详查应付款和预收款账户,核对每笔款项的来源,并与相关合同对应,从中判断是否有隐瞒的当期收入。

3.详查收入和应收款的入账依据。对于预结收入的项目,核实预结收入的真实性及合规性。共2页:1[2]下一页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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