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ASB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历史背景
近年来,各国逐渐认识到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及中小企业会计的特殊性,中小企业会计信息需求有别于大企业会计信息需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并没有声明其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IAS)仅适用于或者主要适用于在公开资本市场上交易的上市公司,结果许多发达国家和某些较小的新兴经济发展中国家在所有企业均使用国际会计准则。虽然实践证明并不是所有中小企业在执行上存在着困难,但也有一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实施国际会计准则的成本太高,以致于出现背离国际会计准则执行不严、实施质量不高等迹象。
鉴于中小企业会计的特殊性,在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于2000年7月日内瓦召开的第17次会议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处向大会提交了题为《中小企业会计》的讨论稿。2001年9月,ISAR在日内瓦召开的第18次会议上,各国专家围绕制定中小企业会计指南的指导思想、必要性基本框架、中小企业的分层标准、国际会计准则的取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2002年10月,ISAR在日内瓦召开的第19次会议上,主要讨论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问题,工作组针对现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综合考虑其他国家关于中小企业的会计标准的基础,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普遍意义的经济业务的报告模型。这样作为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者的IASB,成为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最佳选择。可见,中小企业会计问题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高度重视,对于IASB来说制定一套单一的高质量、可理解和可执行的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势在必行。
二、IASB取得的成果与进展
通过IASB的不懈努力,在中小企业会计项目上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在一些原则性问题达成共识的同时,实务操作领域也有所突破。
(一)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拟建与发布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银行、金融公司、中小企业主、职业经理人以及税务机关。为了更好地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应制定一套单一的,降低中小企业财务报告负担的高质量、可理解和可执行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IASB将采取以现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逻辑起点,按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定,建立在与国际财务会计准则同一概念框架基础上,保留其中的原则性部分的方法来解决。IASB将采用以下三种形式发布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并不运用国际财务准则的大部分内容,单独集结方便理解和使用;每一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前均包含目标和内容概要;按国际会计准则(IA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及常委会解释的组织和编码。
(二)中小企业定义的范围界定IASB明确表示,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应由各国监管机构和准则制定者来决定,其当前任务是为中小企业确定一个清晰的定义,明确规定一组使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体。IASB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中小企业作出界定:一是不划定数量规模标准;二是公众受托责任;三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畴——所有非公众会计责任主体。
(三)IASB简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原则性要求鉴于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某些是针对公众公司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特定需求,而对于非公众企业不必披露该方面的信息。另外,IASB已决定在不改变确认和计量原则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对确认和计量原则有选择性地简化,这也是中小企业准则制定的关键所在。因此,IASB强调将在综合考虑使用者需求及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使其不影响使用者的决策的同时也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四)IASB对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IASB认为,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不能选择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规定的方法,也不允许其选择对某些事项按照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对其他事项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