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论文是一篇关于知识产权方面论文答辩,关于浅探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知识产权及权利及知识产权法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知识产权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权利冲突已经非常普遍地存在于法制的各个环节之中.知识产权作为经济活动中日益重要的无形财产权利,其权利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那么这种权利冲突的原因和本质是什么?如何从原因中找到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方法,本文将对此问题作粗浅&
关于知识产权方面论文范文数据库
一、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概念和特征
(一)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概念
知识产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也会存在权利冲突.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之于十七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卡普佐夫,后为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而对于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概念,通说是指同一知识产权的客体依法衍生的两项和两项以上相互矛盾或抵触的权利并存的现象,即就同一个知识产权客体在某种条件下归属于多个主体的法律现象.但从外延上却有不同的学说,具体如下:
1、狭义权利冲突说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真正的权利冲突不应包括未经已受知识产权法或普通民法保护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民事权利人的许可,在恶意或过失的情况下取得的“在后权”与已受保护的“在先权”的抵触.因此,以郑成思为代表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质合法的权力冲突.
2、广义权利冲突说
此观点认为,只要由同一知识产权客体衍生,分属于不同主体的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相互矛盾或抵触的权利在取得相应的法律依据时,即可构成权利冲突,而不考虑权利人在主观上是否出于善意.这种广义说相对于狭义说而言,它不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的实质合法性,只要求权利冲突的客观性.
3、真假冲突说
有学者认为,非法存在于他人合法在先权利基础上的“在后权”,是一种有瑕疵的民事权利,此种权利的取得使本应构成侵权的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严格地讲,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权利冲突,而是一种所谓的“假性冲突”.而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仍倾向于狭义冲突说.
可以说上述各家分歧的关键在于对法律权利的界定的不同,即建立在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但又依法定程序取得的“权利”,能否作为法律权利存在.如否认其法定的权利地位,则为狭义权利冲突说,否则反之.
(二)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特点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从本质来讲就和其他的权利冲突一样,它是对同一客体之上产生不同权利,这些权利为不同主体所拥有.所以,本质上来讲是不同主体之间的冲突.但是,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与其他权利冲突相比较,还具有其独特的性质.
1、构成冲突的各项权益至少一项涉及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使知识产权和传统财产权比较起来更易发生权利冲突;并且知识产权领域日新月异,但是发展变化和立法的相应滞后使未以权利形态存在的正当利益之间的冲突普遍化.所以,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具有权利客体的无形性的特点.
2、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存在于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属性之中.
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就是协调权利人的独占权和普遍公众权利冲突的产物,是具有个体之间以及个体与公众利益的调节机制,对知识产权本身固有的冲突规制是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重要内容.
二、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表现
如今,知识产权权利冲突越来越普遍,并且表现形式也是变化多样.比如有的是出于善意,是因偶然的场合而产生的权利冲突;而有的则是出于恶意,是根据法定程序取得的权利.所以,根据知识产权的性质的不同,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表现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一)根据权利所属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同种权利冲突和异种权利冲突
同种知识产权之间的冲突在实践中较为多见,即就同一客体依某一知识产权单行法产生的、被多个主体享有同类知识产权的现象,如专利权与专利权、著作权与著作权、商标权与商标权之间的冲突.而就同一客体被多个主体享有不同类知识产权的现象,则属于异种权利冲突.如著作权与商标权之间的冲突.根据权利合法性的不同,可分为实质权利冲突和形式权利冲突.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知识产权相关论文范文 | 大学生适用: | 学院论文、研究生毕业论文 |
---|---|---|---|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60 | 写作解决问题: | 写作参考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论文任务书、论文前言 | 职称论文适用: | 论文发表、初级职称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写作参考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最新题目 |
这种分类对权利冲突的根本原因和根本解决方式有着重要的作用.若冲突各方主体的权利是内容和形式均合法的实质合法性权利,则所产生的权利冲突称为实质冲突.若相冲突的权利中的一个源自侵权而同时又被国家依法授予或确认故只具形式合法性,则这一类权利冲突称为形式冲突.
(二)根据权利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个体权利之间的冲突和权利人与其他民事权利人之间的冲突
知识产权因为其客体的无形性,必然容易引起个体权利和公众权利等权利之间的冲突.那么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冲突就为个体权利之间的冲突.而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其他民事权利人之间的冲突则可理解为知识产权和非知识产权的其他民事权利的冲突.
(三)根据权利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特殊客体权利冲突和不同客体权利冲突
特殊客体是指因其自身的独特性即兼具多种知识产权客体属性而又不完全等同于其中一种,从而必然导致交叉或双重法律保护的客体,如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图设计、计算机程序、部分实用艺术品等.而他们之间产生的冲突为客体权利冲突.普通客体是可以归属于已定义的知识产权种类,如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普通客体因其自身属性而不必然导致交叉或双重保护,故冲突的产生多源自各方权利主体的意志行为.
三、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原因
(一)知识产权本身的特性是导致其权利冲突的内部原因
知识产权不同于物权等传统民事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的特点.下面从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知识产权无形性导致知识产权不像物权那样能够对物进行一定空间的占有,人们对知识产品只能感知和认识.而知识产权能由多个主体同时拥有,而不同于物权的“一物一权”.所以知识产权“权利边界”不像有形财产权那样直观、明显,这就容易促成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发生.
其次,时间性和地域性也是导致知识产权冲突的重要原因.因为为了协调知识产权的公益性,法律对知识产权进行了限制,使其具有了时间性和地域性.而在时间届满时,知识产权就进入公有领域.但“在后权利人”在“在先权利”未届保护期的情况下未经许可利用,则发生时间交叉,就会而造成权利冲突.同样,在知识产权未受保护的领域进行使用就会和受保护领域的知识产权发生冲突.
再次,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可复制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对其利用就可获得利益.而知识产权的客体作为无形的知识产品,对其利用通常体现在一定产品、作品或其他物品的复制活动上.通过这种有形的复制来获得利益,而一些经营者便产生了“搭便车”的意图,他们不惜引人误认或误解而将同一或类似知识产权客体依照法定程序申请获得了与原权利人不ࡧ
关于知识产权方面论文范文数据库,与浅探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相关论文答辩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