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路径假设_交通运输经济论文

时间:2021-06-18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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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素有“中国小商品城”之称。从改革开放初始发展商贸至今,义乌市场已经拥有6.2万个商铺,20多万从业人员,日客流量达20余万人次;来自世界各地的10万余家生产企业包括6000多个知名品牌在义乌常年展示16个大类,170多万个单品;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从“鸡毛换糖”起步的小县城,凭借耐人寻味的“拨浪鼓”精神,形成“以商促工、贸工联动”的发展模式,义乌30多年来的迅速发展,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浙江改革开放的有力注脚。
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使得包括义乌在内的浙江外贸遭受了重大挑战,发展中累积的产业结构矛盾、进出口失衡、内外贸比例和附加值较低等问题集中显现。义乌的经济金融受到国际贸易下降的影响,一度也陷入发展的低潮和探索的迷惘。在致力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历程中,在先发优势有所减弱的背景下,2011年3月,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获批又给义乌的发展注入全新的动力和活动,更重要的是带来了难能可贵的体制机制创新优势。根据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提升贸易管理效率,加快增长贸易总量,探索建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成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核心任务。义乌市政府为了能够使经济解冻,不断寻求改革,转变发展模式,由此“市场采购”贸易模式应运而生。
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概要及试行成效
在该方案推广中,义乌市政府起到了较为积极的推进作用,大力引导在义乌注册的外贸公司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主要试行了以下一些政策。
(一)工商部门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公司注册登记工作,颁发专门用于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义乌市各类市场及专业街。“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公司凭工商营业执照向义乌市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二)检验检疫部门制订“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监管办法。对“市场采购”商品实施风险评估、分类管理,采取自检、验证、核查三种检验方式实施检验。实施《市场采购小额小批量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规范》。
(三)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公司(下称“试行外贸公司”)的出口货物,以“旅游购物商品”方式(代码0139)报关出口,每票报关单货值最高为5万美元。海关对试行外贸公司给予优先接单、优先查验、优先放行等优惠服务措施。对仅涉及通关单问题的出口货物分类处置、从轻处罚。
(四)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委托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按“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进行税收征管),试行外贸公司留存“海关出口报关单”、“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协议书”备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市场经营户,可以向义乌国税局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进销项核算办法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五)试行外贸公司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既可以由试行外贸公司收结汇,也可以由其代理出口的个人收结汇。由个人收结汇的,凭代理协议、正本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外汇管理局对试行外贸公司的贸易真实性实行主体总量核查。
除此之外,为了使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模式能够便于管理和统筹,还建立与之配套的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联网信息平台,提高信息披露程度和共享程度。一是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信息共享的联网信息平台。二是鼓励市场经营户、试行外贸公司通过联网信息平台向检验检疫和海关如实申报“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向国税部门免税备案。三是通过联网信息平台对外贸公司、市场经营户信用进行综合评价,分类管理。
自2012年8月份“市场采购”贸易试行政策推行以来,得益于“管得住”和“通的快”两大优势,义乌市场的贸易量在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实现大幅逆转,获得很好的效果。9月义乌自营出口呈爆发性增长,单月出口额达到15.2亿美元,同比增长3.2倍,创历史新高。到10月底,当地海关监管的出口集装箱达到54.4万标箱,同比增幅30.8%,单日业务量连创新高,实现翻倍。2013年上半年,义乌进出口总额达96亿美元,同比增长375.8%;累计出口额94.3亿美元,同比增408.2%。在国际外贸形势不好的情况下,义乌外贸能有持续“爆发式”增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及相关改革配套政策的驱动功不可没。
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建立后义乌外贸企业的发展趋势
按照建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内在逻辑和运行要求,通过政府的管理和疏导,义乌外贸企业的发展将面临重大历史机遇,既可以借此契机突破转型阶段的瓶颈,也可以以此为跳板跃升新的发展平台。概括起来,义乌外贸企业的经营环境将因此呈现以下“六化”趋势,即身份特殊化、监管规范化、贸易高效化、成本低廉化、信息透明化和贸易协作化。
(一)身份特殊化。通过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和专业街的外贸企业,其享有的权力和应履行的义乌将区别于普通贸易企业,其特殊的身份将决定其享受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也必须履行一些特殊的义务。
(二)监管规范化。被纳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内的外贸企业,将按照规定接受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管理等部门的统一管理,其规范化程度必定较以往有所提高,其信息更加透明、信用程度也更加高。
(三)贸易高效化。采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外贸企业,凭借其获批的特殊身份,在接受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可以接受政府部门许多的优先、优惠服务,在海关检验、免抵退税、结汇收汇等方面的贸易环节上,效率可以大大提高,可以极大的提高单位时间贸易量和资金周转速度。
(四)成本低廉化。接受统一管理的“市场采购”外贸企业,其运作的专业化程度将极大提高,运作的流程也更加顺畅,各种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支出、税收的支出及人力成本将减少,贸易成本会逐步降低。
(五)信息透明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联网信息平台的建立,外贸企业的各种信息披露将更加完善,信息透明度提高,外贸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度越来越高,信用程度也随着管理规范而提高,更有利于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
(六)贸易协作化。由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主要是整合小型外贸企业的资源,使其聚少成多,灵活流通。因此,部分贸易企业为了提高贸易效率,会整合零散订单,通过委托贸易的方式互相帮助,降低贸易成本,因此外贸企业之间的协作会更加的多,使企业之间的优势资源实现整合,发挥更大的效益。
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主体特征
按照义乌市政府的总体规划,探索实施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相适应的系统性工程将是国贸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命题,力争要在2015年确立“市场采购”的体制框架,到2020年实现外贸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意识到“市场采购”将是义乌小商品经济向纵深方向改革迈进的必然趋势,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市场采购”贸易的队伍中。高效便捷的贸易环境,使得越来越多的外贸公司把注册地迁回义乌,整体的市场活跃度不断提升。据数据显示,义乌试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两个月后,新增外贸公司156家,同比增长57.6%。截至2013年7月底,义乌涉外经济主体已达5208户。这些具备特殊身份的贸易主体的经济特点会较以往有所变化,将主要会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资金周转越来越快。由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条件,使外贸企业在贸易效率上迅速提高,其资金周转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资金回笼的能力大大强加。
(二)贸易规模得到提升。随着企业贸易资金回笼速度的提高,企业的贸易吞吐能力也会随之增加,这使得企业在市场景气的情况下,单位时间内的贸易规模可以获得很大的提升,企业的规模也随之扩大。
(三)汇率风险降低。由于“市场采购”方式的外贸企业结收汇的方式更加灵活,企业在外汇持有时间的选择上,拥有更大的空间,便于企业随时根据汇率变动情况作出贸易决策,降低汇率风险的影响。
(四)贸易利润提升。通过“市场采购”方式进行贸易的企业,其税务成本、人力成本、财务成本、管理成本等,都会不同程度降低,这使得企业的单笔贸易利润获得提升,也使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得到提高。
(五)存货处置能力增强。随着“市场采购”信息化平台的建立,外贸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度得到大幅提高。在存货处置上,一方面,存货周转速度会伴随贸易效率的提高而加快,存货积压的风险降低;另一方面,企业信息共享使得存货的调剂和处理变得容易,企业贸易风险将显著下降。
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的金融支持探讨
在国务院批复的《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改革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了优化国际贸易发展环境、健全金融机构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构筑区域合作优势和新型公共服务体系等六方面的保障措施。其中,三方面的保障措施都和金融支持息息相关,为此伴随“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探索和建立,外贸企业的经济特点发生变化,经营实力得到提升,获取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综合“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特点,笔者认为银行及其他机构对其提供金融服务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降低授信准入门槛。由于外贸企业管理和监管规范化提高,小微外贸企业的信用程度也会有所提高,银行可以考虑在授信客户的选取上,适当降低准入门槛,通过与政府部门的充分沟通和企业信息共享,更好利用风险缓释因素。银行在研发金融产品过程中,可以考虑降低对外贸企业资产规模、从业人员、从业年限等要求,按照企业资金运转的速度,为其实际融资需求提供金融服务。通过与工商、税务、经侦、海关等部门的合作,准确的把握企业的风险。准入门槛的降低,可以为银行带来更广大的客户群,也可以使更多的优质商贸流通企业获得急需的金融服务。
(二)推出标准化的金融产品。由于“市场采购”方式的外贸企业有统一的工商登记、统一的税收政策、相似的采购渠道和贸易路径、相近的资金周转能力和盈利能力,与之适应的标准化金融产品很容易为其接受。尤其标准化金融产品具备准入门槛标准化、授信条件标准化、审批效率标准化等特点,便于同质外贸企业的使用。例如一些联保贷款产品,给予相同的授信准入要求、给予相同的授额度、给予相同的结算存款回笼条件等,非常利于同质外贸企业间互相联保获取银行授信。
(三)创新国际业务。外贸企业是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支柱,随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建立,许多处于无序管理状态的小微外贸企业,管理都会越来越规范,贸易效率越来越提高。针对“市场采购”外贸企业的国际业务产品创新,不仅可以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服务,培育其健康快速的成长,也可以为银行国际业务的提升带来契机。由于市场采购外贸企业资金周转更加稳定和迅速,一些信用证、保理、代付等业务将更有用武之地;随着结收汇方式的更加灵活,一些押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也将会更加活跃国际贸易市场。不断创新国际业务,为外贸企业提供配套的综合金融服务,将使得“市场采购”的贸易方式更加丰满、成熟。
(四)建立网上融资平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建立,还要求建立与之配套的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联网信息平台。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银行可以建立与之链接的网上融资平台。通过对贸易企业真实金融需求信息的获取,与贸易企业建立客户关系,扩大金融服务营销的渠道。灵活运用金融产品,和产品组合,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网上金融服务。诸如订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一系列金融创新产品,将极快的普及到网络,使得金融服务的效率更加高,也使金融服务的信息更加对称,金融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
五、金融服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政策建议
给予“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外贸企业以更全面更深入的金融支持,是义乌金融行业发展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不仅可以推动义乌国际贸易的综合发展,更能为义乌金融市场的发展开辟肥沃土地。除了依靠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政府和监管部门也应该提供更多的导向性和倾斜政策,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验涉及更多面,获取更多经验。
首先,政府和监管部门应该出台鼓励金融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政策。例如给予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奖励、提供授信利率的下浮补贴、鼓励推动“市场采购”贸易专营金融机构的建立、允许民间资本通过金融机构运作为“市场采购”贸易融资等新思路、新做法;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和地区金融发展互相推动,互相促进。
其次,政府和监管部门应该运用网络信息科技,强化工商、税务、经侦、检验检疫、海关、银行的信息沟通和共享,通过多方联动、互相支持的模式,合作提供便捷的综合管理服务。不仅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运作更加顺畅和协调,也有助于通过信息合作来把控外贸企业授信风险,防范金融案件的发生。
此外,政府和监管部门应该通过宣传引导和优惠政策,鼓励国际贸易人才和金融人才的培育和引进,为高端金融、贸易人才解决户口、住房、生育等实际问题,解决县级市人才结构性短缺的困难。顺应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的时势,凭借义乌市场经济发达的地利之便,弥补金融和贸易人才短缺的发展劣势,真正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顺应天时、地利、人和,取得实效,成为为义乌经济金融创新的丰碑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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