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城市,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行为和方式日趋多样。基于各种目的的盈余管理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同时也加剧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在常见的盈余管理方式中,通过企业合并来进行盈余管理是较为典型且对投资者危害较大的一种。盈余管理又称利润操纵,其产生主要是由会计准则存在的会计政策选择空间和会计信息客观存在的不对称性所导致。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当局出于对股价走势、贷款要求等方面的考虑,往往会通过选择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等方式来达到操纵企业利润的目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存在使企业能够借助会计手段调节其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等各类财务信息,从而诱导投资者做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投资决策,严重扰乱了整个证券市场的秩序,对我国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构成了一定威胁。本文系统分析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种盈余管理操作,并从深层次挖掘了存在这种操纵可能性的本质原因,并在此基础是提出规范企业合并过程中盈余管理行为的相关对策和方法,以便规范我国企业合并行为,促进我国证券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一、企业合并过程中盈余管理的常见方式(一)通过利用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盈余管理目前,我国会计实务操作中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两种。购买法将企业合并视为企业主体以购买方式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种交易,就是将企业合并视为购买企业用一定的价款把被并企业的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项目购进,同时还承担了被并企业的债务,从而按合并时的公允值计量出被并企业的净资产,将投资成本超过净资产公允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的会计方法。而权益结合法下认为企业之间的合并是权益相结合而并非是购买,其实质就是参与合并的各个企业的股东共同控制和管理他们的净资产和共同分担合并后企业会出现的一些风险和收益,也就是原企业所有者承担风险和利益的联合。(1)权益结合法下的利润操纵。在实践中,企业通常会采用权益结合法来调节利润。因为在权益结合法下,资产和债务都是按照账面的成本来核算,合并后的企业将被认为是一直存在的,不论在哪个年度哪个时间段,只要参与了合并的企业,整个年度的损益都会被包括在合并后企业的损益之中。企业合并过程中采用权益结合法而不采用购买法主要基于两方面的原因:第一,在购买法下,如果企业资产在经过重估后的公允值大于账面上的价值,那么多出来部分的资产在以后会通过折旧或者摊销的方式转换成企业的成本或费用,企业从降低成本费用的角度来考虑必然倾向选择权益结合法进行核算。第二,在购买法下,合并后企业的当年利润只包括被合并企业购买日之后实现的利润,而在权益结合法下合并企业的利润就包括了被并企业的整个年度内实现的利润,所以权益结合法要比购买法合算。(2)购买法下的利润操纵。虽然对比来看权益结合法要比购买法更有操控的空间,但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购买法也存在着一定的经济利润可操纵空间。在购买法下,对比支付对价资产的公允值和账面价值,其中的差额计入当期的损益,这样为购买企业通过调节公允值来对利润进行调节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利用公允价值,购买企业可通过低估被购买企业的资产、高估其被购入企业的负债的方式来进行盈余管理,由于购买法下合并价差将作为商誉入账,按照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商誉无需进行摊销,只需定期进行减值测试即可。利用合并利润表不包括被购买企业合并前的损益特点,被购买企业可以在被合并前制造一些账面上的巨额亏损,合并之后在予以转回,合并后再予以转回,或提前确认费用、推迟确认收入,从而大幅提升合并后的业绩水平。(二)通过调节合并范围调节利润一是扩大合并范围调高利润。通过调整企业合并范围能够快速调高利润,具体到实践中,企业可通过收购其他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方式来使其达到合并所需控制标准,这样一来即可将业绩优秀的公司或公司的优质资产纳入合并范围,从而认为扩大企业账面利润。二是通过缩小合并范围来减少亏损。通过扩大合并范围可以人为调高利润,相应的,通过缩小企业合并范围,也可以达到人为调低企业亏损的目的。三是通过人为调整合并日来操纵利润。合并日的确认会对合并后企业的会计事项、财务经营情况和合并经营企业业绩产生重大的影响。重点说明的是利用购买法进行核算的情况下,合并日之前的被合并企业的利润不计入合并后企业利润,合并日的确定会直接影响合并后企业利润的实现。但在实际中,由于我国现行会计制度未对合并日的确认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一些企业通过人为调整合并日来达到虚增合并后企业的盈利水平。四是股权投资进行利润的利用操控。当投资企业持股占比从20%以下提高到20%以上时,就存在一个核算方法的转变,而企业即可利用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这种变更来进行利润调节。五是利用亏损子公司进行利润操纵。母公司可不承担子公司的超额亏损,但是以上操作虽符合相关法律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却有悖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初衷,在以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的前提下,难以准确反映其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导致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指标的虚高。六是利用统一会计政策的契机来进行利润操纵。在企业合并过程中,一项重要的会计工作就是要统一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的会计政策,这有利于合并后的新企业能够有效的计量和评估各类财务数据和指标。在具体实践中,很多企业出于盈余管理方面的考虑,并未选择统一的会计政策来进行会计核算和报表信息披露,而是利用了企业合并过程中统一会计政策这一机会,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信息进行了人为地调整,从而达到了其通过统一会计政策来进行利润操纵的目的。二、企业合并过程中盈余管理行为的策略与方法(一)结合当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特点,完善合并会计报表准则要切实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盈余管理行为,必须充分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现行会计合并报表准则进行修正和优化。如:针对上市公司通过选择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来调节利润的情况,可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应采用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和处理方法,以便有效控制其通过频繁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来进行短期利润操纵。
(二)细化会计规范,进一步明确合并过程中的核心问题我国现有的各项会计准则、会计规范往往都是概述性的,对会计实践缺乏指导性,且对于一些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尚未做出明确规定,这就导致企业财务处理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的指导。而缺乏明确的会计处理方法,也给企业进行利润操纵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基于这一情况,未来我国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和会计准则制定修订部门应密切结合当前企业盈余管理的手段,有针对性的将一些问题予以明确的规定。如必须对合并范围,合并日等重要信息的确定给予明确的规范,以便有效企业减少利用人为调整合并范围和合并日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三)合并会计报表制度建设,盈余实务密切结合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合并行为越来越复杂,如果不及时完善相关合并报表制度,势必会造成会计操作无章可循,进而导致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为企业留下巨大的利润操纵空间。如:我国目前还未对换股合并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就给某些企业通过滥用权益结合法进行大规模利润操纵行为提供了空间和可能。(四)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监督职能基于目前企业合并过程中盈余管理行为的严重性,相关监管方面应将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作为重要的审计项目和风险点进行严密控制和监督。具体可采用风险导向审计等方法,对合并范围变动进行整体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合理地配置相关审计资源。此外,相关部门应针对企业报表合并问题尽快制定出明确细致的审计操作规范。从本质上来说,企业各类盈余管理行为都是由证券市场的不成熟和相关会计准则的不完善所导致。只有在准则规定不明确或有多种选择的情况下,企业才具有较大的盈余管理操纵空间,但是会计准则和制度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且这种不确定性无法通过人为的修订和完善消除。因此,单纯依靠规范会计准则和制度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盈余管理行为。目前能够做到的仅是通过减少会计准则中可选择的会计程序和方法来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空间,将来需要强化对企业合并过程中盈余管理行为的质量的监管,细化地来执行会计准则。如:会计准则应根据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内部机制的不同,做出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规定,对于大小不一的企业,应该遵循的会计核算准则也应有所区别,这样才能够有效缩小企业利润操纵空间,逐步建立良好的证券市场环境。随着我国相关部门监管制度的完善和会计准则的高标准要求,利用会计政策有效的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会缩小范围,股份公司以及上市的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以及真实性会不断的提高,质量才是硬道理,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整体大的方向会是积极、快速,稳步,健康的方向发展。参考文献:[1]朱桂芳、宋希亮、杨远:《企业合并会计处理中的盈余管理研究》,《税务研究》2008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