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改革与财政审计探析

时间:2020-08-16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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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改革将政府债务也纳入审核范畴,财务审计工作不仅仅要关注估计债务,还要考察政府未来偿还国债和政府抵押隐性债务,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国家财政预算改革发展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借鉴。

摘要:主要研究我国财政预算改革和对财政审计的影响。分析了国家财政预算改革的基本方向,并对财政预算改革给财政审计工作带来的影响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财政预算;改革;财政审计

党中央对国家财政预算改革工作十分重视,并提出了一系列在将来经济运行中需要改革的内容和财政预算改革的具体方向。财政审计工作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工作,财政预算改革会对其产生一些影响,国家审计部门有必要积极探索有效措施。

一、国家财政预算改革发展方向

国家财政改革主要从转变审核预算重点、清理和财政收入挂钩的产业、跨年度收支平衡等方面着手进行。

(一)审核预算重点的转变

国家现行《预算法》应用了基于收支平衡的预算审批制度,要求地方政府年初的预算编制不能出现赤字,所以地方政府每年都需要完成预算税收任务,避免赤字扩大。然而政府支出的波动性很强,难以给出准确的预算。相对固定的税收任务会产生顺周期效应,如果经济形势良好,税收任务将比较顺利,留下较多的社会财富,从而使经济更加繁荣。然而在不乐观的经济形势下,为了避免赤字,完成预算收入,政府将增加税收比例,社会财富进一步变少,导致经济更加萧条。除此之外,现阶段,各级政府的预算支出明细工作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很多预算支出都没有真正落实在具体的项目或者单位中,基金支出并没有根据需求实际拨付,而是以收定支,很多年预算并没有在项目中真正落实,后期基金代编预算没有执行,造成了资金闲置和低效。与此同时,很多预算没有充分体现出政策要求,一些用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国家战略安全的资金存在着被分配到不符合政策要求企业的情况,预算没有充分应用到关系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关键领域和产业。

(二)重点支出以及和财政收入、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的清理、规范

现行预算体制下,科技、教育、文化、农业、医疗等支出必须和财政以及GDP挂钩,这有益于这些行业产业的发展,保证了这些领域资金投入,然而也出现了财政投入固化的问题,政府财政统筹规划受到限制。而且,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财政支出重点,如果根据某固定比例支出,将难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时期的需求。因此,在今后的财政改革中,应该逐步解除这些行业的固定比例要求。

(三)跨年度预算平衡

我国现行预算体制都是一财政年制度,而财政规划是五年制,很多项目都需要经过多年的建设才能够完成,所以一年制的预算存在着一些不合理之处。如果实行跨年度预算,将能够提高预算编制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前瞻性,政府预算工作将不再受年度局限,将收支平衡的范围扩大到几年,有利于政府从更宏观的角度统筹规划,改善预算编制的短视问题。

(四)权责发生制改革

很多国家都开展了财政权责发生制改革。收付现实制无法准确反映政府要素价值。政府部门没有对固定资产折旧,总预算会计报表中不包含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结果,只是给统计部门提供了数据,存在着资产核算不全面的问题,且政府未来需要偿还的国债以及政府担保的隐性债务也没有在财务报告中反映出来。这些问题都集中表现为财务报告不能准确的反应政府资产与负债情况,无法准确核算公共部门成本,绩效考核结果不客观。相比之下,基于权责发生制的财政报告能够显著提高财政透明度,方便公共部门以及政府绩效的计量与评价,真实的反映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财政预算改革给政府审计工作带来的影响

(一)审计工作内容增加、工作细化

政府财务报告将现阶段遗漏的政府资产、负债以及财政预算之外的收入和成本都纳入财务会计核算的工作范围,财务报告中涉及到的内容逐渐增多,财政审计的工作内容也随之增加。与此同时,随着财政预算改革的持续进行,财政审计工作将更关注财政支出明细,审计人员需要全面审核财政支出的具体内容,因此审计工作将更加细致、具体、深入。

(二)审核工作重点转变

现阶段,预算审核工作的重点是收支平衡,而财政预算改革要求审核工作的重点将逐渐从收支平衡转移到支出明细、政策实现和绩效考核,财政预算向着科学、合理、高效的方向发展,审计工作人员也要顺应财务预算改革方向要求,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

(三)审计工作难度更大

财政预算改革将政府债务也纳入审核范畴,财务审计工作不仅仅要关注估计债务,还要考察政府未来偿还国债和政府抵押隐性债务。政府债务的判断对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判断力要求很高。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不断完善,财政审计工作需要获取债务信息和其他市场数据,根据债务风险指标以及经济形势,准确判断政府的债务风险水平,而这一工作涉及到多种指标和分析工具,对审计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很高。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的引入也会进一步增加财政审计难度,因为权责发生制下的财政审计涉及到更多的估计方法,如固定资产折旧、负债确认、成本核算等工作的难度都很大,说明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在逐渐提高国家财政预算工作科学性的同时,对审计方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结束语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支柱,财政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关键性监督机制,能够审查与评价政府对公众受托职责的执行情况,并为其他治理主体提供信息。财政预算改革给财政审计工作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财政审计工作面临着难度更高的工作内容,但是同样也给财政审计工作带来了发展机遇,财政审计工作需要积极面对挑战,全面加强对财政预算监督与评价水平。

参考文献:

[1]杨敏.我国财政预算改革及其对财政审计的影响[J].会计之友,2015(08)

[2]周思聪,马滕飞.谈预算法的修订及其对我国财政预算的影响[J].商业经济研究,2015(14)

[3]卢家辉.财税体制改革对财政审计工作的影响及其对策[J].理论月刊,2014(08)

[4]孟庆瑜.绩效预算法律问题研究[J].现代法学,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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