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营的性质和特点
民营企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形式,应该履行受托责任。在民营企业团体内,团体公司并不对各控股参股公司直接进行经营治理,也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治理权的分离。因此,也存在经营治理者对所有者、下级经营治理者对上级经营治理者的多重受托经济责任。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正是在这种受托经济责任下基于经济监视的需要而产生的。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是由企业内设立的专职审计机构和审计职员,按照法规和单位内部的有关规定,对单位内部财务收支、经营治理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正当性、效益性等进行审查,评价经济责任,以促使其改善经营治理,进步经济效益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经济监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