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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获得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文学界高兴,读者高兴,纷纷向莫言祝贺,谈论莫言,感叹莫言,敬佩莫言,莫言的著作在书店抢购一空,出版社连连为之再版、加印,从山东高密到全国各地,莫言成了舆论的热点,真乃一时之盛.高兴和祝贺的同时,人们也在作些思考,尤其是文学界纷纷座谈讨论,分析莫言作品的优长,分析莫言获奖的缘由,并力图从中获得一些有益于文学的启示,极有意义.作为莫言的读者,我在重温莫言作品的同时,也作了些思考,并有如下三点感悟.
一、莫言是一个文化自觉者
莫言的成功,在于他是一个文化的自觉者.文化的自觉,始于文化的自信.由于贫困和苦难,莫言只上了小学五年级就辍学了.上学的机会虽然中断,但求学的欲望始终炽烈如火.不能说莫言小时候就有什么文化自信,但他的文化自信是与生俱来的,他从小十分热爱中国文化,并痴迷地沉入到中国丰富、深远、厚重的文化之中,他十分好学.这种热爱和痴迷,就是文化自信.莫言小时候的求学有三种方式:一是多读.那时他很小,读书的目的并不明确,但就是有阅读的兴趣,读书是他童年的最大快乐和享受,他将他老家高密大栏乡平安村所能找到的书籍都找来读.他父亲上过四年私塾,初通文墨,反对他读“闲书”,但他还是千方百计凭着他的小精灵,毫不停顿地读书,坚持不懈.他很早就读过了《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林海雪原》等许多小说,《三家巷》曾使他如痴如醉,由于父亲反对他读“闲书”,他只能偷偷地钻进草垛里去读,从草垛里爬出来时,常常是浑身都是被蚂蚁、蚊子咬的红包,又痛又痒,但仍然乐此不疲,读书的快乐是其他一切所无法代替的.他知道他的小学班主任老师有十多本书,如《苦菜花》、《烈火金钢》、《红旗插上大门岛》、《青春之歌》、《吕梁英雄传》,还有苏联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那时学校条件艰苦,老师的床就放在教室后边的角落里,他的书就放在床边压在枕头下.为了能看到这些书,莫言每天放学都主动留下当值日生打扫教室,目的是找机会偷看老师的书.莫言知道邻村的石匠家有一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他非常想读到这部书,但石匠是有条件的,那就是给他家拉磨磨面,拉磨一上午,可以阅读《封神演义》两小时,还必须在他家的磨道里读,不能离开.只要能读书,莫言什么条件都接受.莫言在石匠家读书时,石匠的女儿就站在背后监督计时,时间一到,马上将书收走.那时没有钟表,所谓两小时,全靠石匠女儿的情绪,她情绪好时,时间就走得慢,她情绪不好时,时间就走得飞快.为了让石匠的女儿情绪好,莫言又想点子讨好她,爬到邻居家的杏树上偷摘杏子给她吃.多少年后,莫言说,他小时候本来就是一个馋鬼,能把偷来的杏子给别人吃,简直就像馋猫把嘴里的鱼吐出来一样,但为了读完《封神演义》,他不得不这样做.把周围能找到的书都读完之后,实在没别的书读了,他就将二哥家的一本《新华字典》拿来读、拿来背.莫言读书,不光是小说,所有的书他都读.莫言说他小时候读书极专心,记忆力也好,不能说过目不忘,但读过之后,人物、情节、故事都记得,精彩片断,尤其入脑入心.二是多听.那时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唯一的乐子就是听说书,凡有书场,莫言都钻在大人堆里专注听书,有时还跑到邻村去听说书,很晚才回家.一个小孩子夜不归宿,她母亲很不放心,不让他去听说书.莫言小时十分依赖母亲,吃奶吃到5岁,听母亲的话,帮母亲推磨,懂得孝顺,但在听书这件事上他坚决反逆,不听母亲的,母亲只得妥协,但也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听书回来之后,必须重讲一遍给还在昏黄的灯光下做针线的母亲听,莫言当然非常高兴.听书回来,大都能很顺畅地绘声绘色为母亲复述一遍,母亲听后觉得他灵牙利齿,也很高兴.有时也出现记不起来,情节、故事断档的情景,但他从小便有急智,能现编情节将前后故事串联完整,这大约就是莫言最早的创作.莫言的大爷爷是个乡村医生,会讲古,也就是会说故事,被称为故事大王,莫言只要大爷爷闲下来,便去缠着他讲古,莫言说他大爷爷讲的故事有300多个,稍作加工便能成为小说,到目前为止,他写入小说的才50多个.短篇小说《一匹误入民宅的狼》,可能就是根据大爷爷讲的故事加工而成.三是多看.看什么呢?看他的故乡高密东北乡的人和事.莫言在不同场合讲过,孤独和饥饿是他的创作财富.但莫言绝不是一个孤独的被动者,他有一种享受孤独的天赋,他也不是一个被动的饥饿者,他有感知饥饿的天赋,他有将苦难转化为精神财富的本领,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领.辍学之后,他给生产队放一头牛,顺带给家里放一只绵羊,没有了小的玩伴,他便和牛说话,和羊说话,躺在草地上看蓝天白云,看天空飞过的小鸟和小鸟说话,和流淌不息的河水说话,他看着高粱由青葱到苍茫到通红一片,他和红高粱说话.莫言对家乡的风土人情、所有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他在他的作品里打出“高密东北乡”的地域文化品牌,他深感那是他的文学王国,是他对家乡熟透了、又充满无限情思的表达,他的许多作品都在他家乡的老宅子里完成,在老宅子里他文思涌动,也说明了他和这块土地的血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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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薰陶,他早期的一些作品多是传统方式,如《春夜雨霏霏》、《放鸭》、《售棉大路》、《爱情故事》、《地道》等短篇小说,这些作品虽然还有些青涩,但也显出了莫言的基本文化功力,而那一时期的《白狗秋千架》、《铁孩》、《翱翔》、《挂像》、《冰雪美人》等短篇,则表达了莫言不甘平面化的创作追求.他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他对传统文化充满情感和崇敬,但他又深知决不能让传统文化所淹没,他要努力翻新传统文化,他要创新,他是一个文化自觉者.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就是他的创新之作,也是莫言的享受孤独之作.《透明的红萝卜》发表之后,文坛即发出了“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的惊叹.《透明的红萝卜》是魔幻与现实溶为一体的典型,小说中的黑孩,有莫言小时候的影子,他小时候住过桥洞,在工地上砸过石子,莫言大哥说莫言小时因饿极偷了一个萝卜,受到父亲的严厉惩罚,这些都是创作的源本,小说中的黑孩很瘦、很孤独,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两只眼睛却又黑又亮,他在孤独中用他的聪慧和想像注视着周围的一切,在他的眼前——更多的是在他的幻觉意念里,炉火发出幽兰的光是那样的美丽,高高的黄蔴林里小石匠和菊子是那样的浪漫,红萝卜是“透明的、金色的”,“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等”,他努力去寻找这种红萝卜,可怎么也找不到,“透明的红萝卜”成了追求美好的像征.短篇小说《铁孩》则是他的感知饥饿之作,莫言童年在饿极之时,曾和小伙伴一起吃过煤块,曾幻想过什么东西吃到肚子里不饿就好了,铁是最经饿的,于是小说中铁孩和他的小伙伴一起吃各种各样的铁,铁条、铁块、铁锅、上了锈的铁,吃得嘎嘎响、津津有味.这当然只是一种幻觉.《翱翔》写的也是幻觉,燕燕因为内心反对农村换婚的落后恶习,又没有什么力量和好的对策去反抗,就幻想自己可以飞,从这棵树冠飞到那棵树冠,以此来逃避她所不满的现实.莫言笔下的魔幻和现实是结合在一起的,他经历过难以忍受的孤独和饥饿,他的才情和天赋,使他在孤独和饥饿中幻化出了许多美丽而珍贵的元素,这些元素和丰饶的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成为他的文学创作的源泉. 莫言创作蓬勃的那个年代,是一个西方文学、文学思潮大潮般涌入的年代,莫言并不否认他受过某些影响,他坦言很喜欢福克纳,并亲切地称他为“大叔”.中国文学、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同样充满着魔幻的因素,两千多年前在著作里就提出“小说”二字的庄子笔下的《逍遥游》和“任公子钓鱼”何等魔幻、浪漫、夸张、壮丽,《封神演义》里所描述的那些超人的故事何等奇特、诱人,《西游记》是举世闻名的神魔经典,《聊斋志异》里的妖狐鬼魅则格外美丽、温情、动人,还有民间的许多神话传说.熟悉中国文化,又极富文化自信、文化自觉的莫言,从中汲取精华,来孕育自己笔下的人物、情节,并使之花样翻新,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红高梁》发表之后,即有人说是受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影响,莫言很直率地说,那只是想当然的猜测.《红高梁》完成于1984年的冬天,而《百年孤独》的汉译本1985年春天才在中国出版.他从他的切身感受又说,作家受到的影响是身不由己的.世界文化本来是相互渗透、互有彼此的,但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无论是作家还是从事什么别的职业的人,母体文化、本土文化、地域文化的影响,应当是最主要的.所以,莫言说他还有一笔更为宝贵的财富,那就是他在漫长的农村生活中所听到的故事与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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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莫言是一个文学精神守卫者
诺贝尔文学奖,当然也要奖励文学精神和文学态度,在这方面莫言当之无愧.莫言从小与文学结缘,几十年来,无论是文学热或是文学边缘化,他都矢志不渝地坚守他的文学天堂,非常难能可贵.莫言非常低调、诚恳,他说他当初向往当作家,是因为听说作家一天能吃到三顿饺子,这对于贫困中挣扎的人来说当然极具诱惑力,到了部队后生活条件好了,又希望挣稿费买一块手表,虽屡屡退稿,仍不灰心不气馁.为了提高创作水平,他到处求教,他大哥管谟贤是一个中学的副校长,在当地是文化人,每写一篇稿子莫言都寄给大哥请教.他大哥当然竭尽其能帮助他,为他修改,他大哥说莫言写过的很多小说都没有发表,还写过一部话剧《离婚》也没上演过.现在来读《春夜雨霏霏》这样的作品,似乎能体会到他哥为他润色的一些痕迹.莫言的文学道路虽然并不顺利,但他从来没有动摇过,在他成名之后,还是以一颗寻常的纯文学之心不停探索.沉稳、不浮躁,低调而坚韧,把一切都交给了文学,他决不将西方作家的东西改头换面当成自己的,他认为那是二流货色,成不了大气候.他坚持写属于自己的、跟别人不一样的作品,和外国作家的不一样,和中国作家的也不一样,要构建自己的文学风格.这就是莫言的文学精神,这种精神是曹雪芹那种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虽“举家食粥酒常赊”仍不移其志的文学精神的延续和发扬光大,是古老的中国的优秀文学精神的延续和发扬光大.
当然,文学精神绝不止是对文学写作的坚守,更主要的是表现在他的作品里,莫言的作品是有力量的,他真实地描述了人性的坚韧与挣扎,触及到了乡土社会经络的敏感之处,具有中国作风中国气派.《红高粱》是莫言得意的作品之一,他常说许多人一见面都不喊我莫言,而是喊“红高粱”.《红高粱》可归入抗日题材,但它和所有抗日题材的作品完全不一样,别具一格,作品中的人物“我奶奶”、“我爷爷”余司令、罗汉大爷,还有那个王文义等,都鲜明生动,极具个性.他们走到一起和小日本殊死斗争,是自发的,是人性自发的义无反顾.你小日本凭什么到我高密东北乡来耀武扬威,凭什么将王文义的三个小儿子炸成碎片,凭什么将我们的成片高粱无情践踏,红高粱可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生命根本啊.被逼到尽头啦,只有拼死一搏,出人、出力、出枪、出拤饼,不用动员,也不用组织,自发地走到一起,为生存而抗争.明知有很多凶险和残忍,但还是奋勇而前,人性的坚韧与挣扎,是如此的果敢与坚毅.活剥罗汉大爷是《红高粱》最触目惊心之笔,日本人的狼心狗肺令人发指,尤其是他们自己不动手,强令屠户孙五去做这件残忍的事,更是包藏祸心,作品写道:“罗汉大爷的双耳底根上,只流了几滴血,罗汉大爷双耳一去,整个头部变得非常简洁.”“简洁”二字本是很寻常的字眼,在这里是如此血腥、如此冷峻、恐怖和惊骇,让人倒吸凉气、刻骨铭心.美国作家赛珍珠曾在安徽宿州生活过5年,并以她描写中国农村、农民的《大地》三部曲获得1938年诺贝尔文学奖.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后,她在美国声援中国抗日,她坚信中国人民一定会取得胜利,她的理由是:她深深懂得中国人的坚韧和抗争.《红高粱》写出了人性的本质,写出了中国人最本真的品格.长篇小说《生死疲劳》和《蛙》,也写出了中国人的这种本真品格.莫言曾建议读者读一读《生死疲劳》,我想他也是希望读者了解他对中国人的本真品格,在小说中作了怎样的表述.
人性终极关怀,是莫言作品的一大特点,也是莫言文学精神的诚挚表达.莫言从小生活在农村,他是农民的儿子,底层农民的诸多苦难他有着透彻的了解,改变农民的命运是他的心结.《天堂蒜薹之歌》是莫言写得最快的一部长篇小说,他说他只用了一个月时间.为什么写得这么快,他说因为愤怒,为农民而愤怒,这部小说是一本愤怒之书.小说缘于山东苍山县发生的蒜薹事件,那个县盛产蒜薹,但因为官员的贪腐和不称职,对外来拉蒜薹的汽车乱收费,企图从中拿好处,吓得外地汽车不敢来,因此,农民收获的大量蒜薹卖不出去,成千上万斤蒜薹都烂掉了.愤怒的农民们将卖不出去的蒜薹堵住县政府大门,放火烧了县政府大楼.这件事引起很大反响,媒体的报道是各打五十大板.最后的结果是,官员被撤职,带头和县里说事的农民被逮捕法办.这件事的处理方式激起了莫言的愤怒,他说他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