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招标采购方式
(一)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就某一采购标的与单一供应(服务)商进行洽谈,确定成交价格以及其他技术、商务条件的一种采购方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标的只有唯一的供应(服务)商应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采购行为属于添购,是在原有采购项目上增加或者改进,而不是新购置一种工程、货物或者服务;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使公开和限制程序的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不能或者来不及从其他供应(服务)商处采购。
(二)询价方式采购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就采购标的直接向多个供应商发出询价函件让其应答和报价,采购人对应答文件和报价进行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以及其他技术、商务条件的一种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应答人的一次性报价为最终报价。询价评审小组原则上推荐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候选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采购标的必须是货物;所购货物规格、标准一致,技术要求简单、明确;市场现货供应充足;所购货物价格相对稳定、透明,在一定时期内波动幅度不大。
二、常见风险及防控
(一)采购方式选择不合理
风险表现:如果采购方式选择不恰当,应该采用询价采购的通用物资采用竞争性谈判,可能出现人为设置针对性评分标准,有意排除供应商,操纵选择结果,导致价格损失。特殊、专用物资如果不通过竞争性谈判,比较售后服务,技术特性、销售业绩,企业规模等差异,仅以价格低为唯一衡量标准,则可能导致质量损失。防范措施:严格把握采购方式选择原则,一是对于规格、技术标准明确一致,技术要求简单、明确,市场现货供应充足,所购货物价格相对稳定、透明、市场竞争充分的通用物资,可以采用低价中选的询价采购方式。施工、服务采购和其余的物资采购建议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二是把握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审原则:货物采购一般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规则,选择成交供应商;服务采购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公布的评审标准,并按照性价比最优的规则,选择成交服务商;三是采用最低价格法时,如果供应(服务)商报价最低,但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终止程序重新选择。
(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把控不严谨
风险表现:如果市场调查不充分,或因为个人利益人为不邀请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服务商、而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不仅难以为企业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服务)商,而且极易滋生腐败行为。单一来源采购基本没有竞争,采购效果主要取决于双方现场商谈,如果企业未掌握清楚市场平均价格,可能对方报价过高,谈判人员也不清楚合理价位,难以达到价格控制目的。防范措施: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单一来源采购风险,申请采购部门要提出书面理由和具体要求,非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企业高管组成)要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集体审查,没有绝对充分理由的,原则上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二是要充分考虑到市场调查不充分的可能性,在遇到不了解的行业、技术复杂,掌握的信息可能较少,难以确定邀请对象的项目时,可以采用公开邀请的竞争性谈判方式或委托专业招标中介机构,尽量不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是把握好单一来源采购中对原招标结果的应用,如果距原招标时间过长(一年以上),或者采购标的较之原合同比重较大,市场价格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建议重新确定采购程序,不能直接选择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供应(服务)商推荐范围过窄
风险表现:供应(服务)商推荐环节是企业非招标采购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如果市场了解不够,供应商信息收集不全面,可能出现推荐来源单一、推荐单位质量和服务档次相差大、推荐单位不具备相关资质、推荐单位不具代表性,甚至人为操纵供应商推荐,人为倾向性推荐,出现串标、陪标等腐败行为。防范措施:一是借助各种手段,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建立企业潜在供应商库,确保优质、有行业代表性的供应(服务)商成为选择对象;二是注重供应(服务)商推荐来源多元化,采用供应商库抽取、采购管理部门、申请采购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多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参选面,避免一个部门或少数人员主导的状况;三是对拟邀请单位集体进行排查筛选,确保参选者质量和信誉位于同一档次和水平;四是做好采购和服务情况的后续跟踪记录和评价,采用黑名单制度,将中选后无法满足承诺服务要求或有内外勾结有违规行为的不再二次邀请;五是提前了解市场价格,以便评审或谈判时合理进行价格比较;六是为形成充分竞争,建议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方式邀请参选供应(服务)商数量尽可能3家及以上。
(四)操作流程设置不合理
风险表现:采购流程设置不合理可能因为重要手续和记录不全、导致产生纠纷或法律风险;项目没有前置审批,资金来源未得到落实,可能导致无法最终履行采购结果;采购方式的审查批准,未提前进行,可能出现采购方式选择错误,直接影响采购效果;流程过于繁琐或不切合实际,可能导致采购基础工作量大且工作效率低下。防范措施:一是做好前置审批,项目可行性、资金来源、采购方案、发出的谈判文件等资料提前审查;二是针对三种采购方式制定固定工作流程,明确操作步骤和资料模板,以方便具体操作,流程设置可以比照公开招标相关流程,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精简,尽量简单明了,但涉及的内部牵制、法律文书等重要环节必须到位;三是为解决实际工作中,非招标标的不大,省外供应商从成本考虑只能放弃参与的现象,具体操作时可以采用在企业纪监人员的现场监督下传真报价、电话免提、视频现场谈判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参选面。
(五)商务、技术资料支撑不够
风险表现:谈判现场资料支撑不够,会增大现场谈判难度,出现实质性内容变化较大,澄清、修改内容较多的情况;技术要求如质量标准、检验条件、主要技术参数、主要外协部件厂商要求等不明确,可能导致受邀单位理解失误,导致报价差异大,影响评审结果或中选后无法满足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如运输装卸费用,交货地址、工作量等不明确,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出现偏差,产生合同纠纷。防范措施:一是业务部门尽可能明晰的提出商务技术要求、如:生产资质、生产能力、生产设备要求、质量标准、检验方式、主要技术参数、主要外协部件厂商要求、技术力量、经营业绩等;二是如果发现技术资料重大失误或遗漏,应该及时补充公布澄清资料,给参选厂商同等时间和机会修改应答文件。
(六)检查、评审工作不细致
风险表现:在公布谈判文件之前没有认真审查,导致内容不明确或有重大遗漏;现场接收资料的检查不到位,让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服务)商参选;评审工作不细致,没有发现串标陪标的雷同应答;应作废的应答没有作废,影响采购结果;在订立合同时背离中选时确定实质性内容或者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出现合同风险;防范措施:一是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制作检查确认表,对重要要素是否说明到位,关键流程的文书是否正确完整,审批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等内容进行检查;二是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按照非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不得人为变更;三是定选程序必须采用客观技术参数区别质量差异,而不能仅凭技术部门主观意见确定,避免定选依据不够充分,经不起审查;四是合同条款严格把关,确保合同条款与中选实质性内容一致。
(七)违反非招标工作纪律
风险表现:与供应商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收受供应商、中介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与参选人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参选人公平竞争;明知本人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直接或间接参与或代理本项目的采购,不退出采购工作等限制正当竞争的行为。防范措施:一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得拆分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二是加强非招标纪律现场管理、纪监部门现场监督、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等加强监管;三是规范邀请函公开内容,所有公开信息必须以规范的程序发布,不得私下向参选人提供相关信息或技术资料;四是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人的要求;五是不得暗示或者诱导参选人作出澄清、说明;六是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七是明确规定非招标采购人员和供应(服务商)接触的禁止行为,严格执行;八是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九是在采购过程中发生围标、串标、恶意报价等情况时,评审小组要及时中止采购活动。企业要充分认识非招标采购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本着公平公正、引进竞争、堵漏补缺的原则,谨慎对待非招标工作每个细节,健全和逗硬执行工作制度,落实内部牵制和监督程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作者:银月 单位:四川明珠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