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储户方面论文范例,与国内网银被盗第一案宣判相关电大毕业论文

时间:2020-07-05 作者:admin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该文为关于储户方面大学毕业论文范文,与国内网银被盗第一案宣判相关论文的标准格式,可作为论文格式专业储户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免费下载教你怎么写储户及网上银行及民事法律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范文。

储户银行账户内的10万元现金离奇消失,谁该对此负责?历时3年之久的国内首例网上银行盗窃案近日终于有了结果.

浙江省温州市中院驳回农行上诉,维持永嘉县法院原判,即农业银行永嘉支行赔偿储户90%的损失,储户承担10%的损失.

10万元通过网银被盗

2002年10月,在浙江温州永嘉做生意的洪荣尧在当地农业银行的营业所申办了一张借记卡.2005年2月,洪荣尧发现借记卡被取现10.25万元,而自己并未取款,遂向当地警方报案.

经调查,2004年11月22日,有人假冒“洪荣尧”的名义持伪造身份证到农行温州分行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并获取了网上银行的客户证书和密码.注册成功后,犯罪嫌疑人在2005年2月2日通过网上银行将洪荣尧借记卡内资金分两次划转至他人账户,后又支取了该笔款项.

由于被冒领的款项无从追回,洪荣尧将农业银行永嘉支行告上法庭.永嘉县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银行赔偿储户全部损失,并支付利息.农行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案子被发回重审.2006年7月,永嘉县法院重审认为,银行方担主要责任,应承担洪荣尧90%的损失.宣判后,农行永嘉支行再次上诉.最终,温州市中院维持永嘉县法院重审判决,即银行应承担储户90%的损失,向储户洪荣尧支付本金92250元,并支付利息.储户洪荣尧承担损失的10%.

农行错误很明显

在法院判决书上,永嘉县法院认为,银行未能审核网上银行注册人资料的真实性,导致犯罪嫌疑人通过持有伪造的身份证开通网上银行业务,获取网上银行的客户证书和网银密码,进而冒领了储户的存款.因此,银行在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123456789@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