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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场监管,是贯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全过程的一项长期任务,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题中应有之义.工商部门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在工商部门的具体体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行业特点.本文拟围绕工商市场监管职能与市场经济发展问题谈一些认识.
一、工商市场监管职能的确立
工商市场监管职能是由工商部门长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历史渊源、市场监管领域的多元特征以及工商监管体制的独特优势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工商市场监管的历史渊源.1952年中央私营企业局与中央外资企业局合并为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政务院,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统一更名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事务.作为政府管理者,工商部门在清查私营企业、管理城乡市场、取缔投机倒把、参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做了大量工作,对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69年始,因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中央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被撤并至商业部和商业厅(局).1978年,工商部门恢复建制,主要职能是负责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合同管理、集市贸易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活动,俗称“四管一打”.此后经历了六次“三定”:1982年,增加了广告管理和个体经济管理,成为“六管一打”.1988年,工商部门被明确为是经济监督部门.也是行政执法机关.1994年,明确工商部门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强化了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其他交易违法违章案件、保护商标专用权等职能.1998年,取消了工商部门的市场培育建设、市场布局规划等职能.使工商部门告别了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培育和发展市场的历史任务,成为独立的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200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改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升格为国务院正部级直属机构,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职能划归工商部门,增加了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职责.2008年,增加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与服务行为监管等新的职能.从上述演变过程可以看出,工商市场监管职能始终贯穿其中,并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拓展转变,日益加强.
(二)工商市场监管的领域范围.工商市场监管领域,从最初的“四管一打”、“六管一打”,到现在的15项职能.期间经历了从监管相对单一的市场主体转到监管多元化市场主体,从监管集贸市场为主转到监管各种形式的大市场,从以市场监管为主转到市场监管与消费维权并重,监管领域不断延伸和拓展.这些职能涉及到市场监管诸多方面,涵盖了经济社会管理诸多领域,充分体现了工商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概括起来,主要是“五大基本职能”: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注册保护和广告监管、禁止传销和规范直销.
(三)工商市场监管的体制保障.工商市场监管的历史变迁以及监管领域的广泛性,也造就了适应市场监管要求的体制模式,形成了从总局到省、市、县和基层工商所五级分层管理体制.1996年1月,国务院为基层工商所核定了36万公务员编制,基层监管力量得到极大的充实和加强.1998年11月,国务院决定对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进一步增强了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在这种体制下.监管地域和范围覆盖到城市、街道、乡镇和农村.基本消除了市场监管的盲点.各种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得以即时规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或惩处,成为各级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不可缺少的力量,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障群众利益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工商市场监管的特点
工商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是行政执法.但不同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是,工商市场监管呈现出行政执法手段多样化、行政执法方式综合性和行政执法效果多功能的特征.
(一)多样化的行政执法手段.工商行政管理涉及经济社会管理的诸多领域.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共有103部法律和201部行政法规作为工商部门的执法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单独制定和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部门规章有127部,涉及工商职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近500部.根据这些法律法规,赋予了工商部门多样化的行政执法手段,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征收等种类,除了行政强制中的行政强制执行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留,几乎都有所涉及.相比绝大部分职能比较单纯、行政执法种类比较单一的部门,工商行政执法类别繁多,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二)综合性的行政执法方式.工商行政管理是市场监督管理的集约地,也是行政执法的综合体.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范围、对象、内容涉及市场主体及行为的各个方面,从市场主体的准入到退出,从商品的市场准入到退出,从有形商品市场的监管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到维护消费安全,是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的监督管理,而实现管理目标的行政执法手段又呈现多元化,这使工商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体现出综合性的特点.
(三)多重性的行政执法效果.工商行政管理在其多元化的市场监管领域中,综合运用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手段,可以取得多重性的行政执法效果.通过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的把关、政策引导、登记注册服务等措施,可以调配社会经济资源,配合实施宏观调控.通过监督检查市场主体行为和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可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通过消费维权,调解处理市场行为之间的矛盾纠纷,可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商市场监管对市场经济发展的积极贡献
近年来,工商部门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在推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积极服务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工商部门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准人服务体系,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1 所有制结构显著变化.从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不含私营企业,下同)、外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下同)和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下同)的比重变化情况来看,各类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内资企业从绝对优势地位下降为第二位.私营企业从绝对劣势地位上升为绝对优势地位.外资企业虽然只占很小的比重,但份额和比重在持续上升.1992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共582.21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6.30%.到2010年底下降为246.44万户,只占21.68%:私营企业1992年底只有13.96万户,占2.31%,到2010年底增长为845.52万户,占74.40%;外资企业从1992年的8.44万户,占1.40%,发展到2010年的44.52万户,2.94%.各类企业所有制结构的显著变化,与工商部门多年来坚持鼓励、引导和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分不开的.
2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工商部门在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同时,还通过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人关,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沿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方向发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从各类企业在一、二、三产业的分布情况可以看出,第二产业比重明显下降,从1992年的181.91万户,占30.09%,下降到2010年的251.22万户,占22.11%.而第一、三产业比重都有所增加,特别是第三产业比重持续上升,从1992年的414.47万户.占68,55%,到2002年的511.01万户,占72.09%,再到2010年的858.81万户,占75.57%.
3 市场主体投资持续增长.尽管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但各类企业投资都在持续增长.2010年底,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29.98万亿元.与2002年相比,企业数量减少了将近一半,但注册资本增长了134.6%.外资企业注册资本15738.43亿美元,与2002年相比,增长了175.58%.私营企业注册资本达192054.65亿元,与2002年相比,增长了675.78%.
(二)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依法查处经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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