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说明
1.按照武汉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要求,所有选修完规定学分的本系学生,均须撰写毕业论文,
并在通过论文答辩后才能获得本专业学士学位。
2.根据武汉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相关规定要求,所有希望在20XX年毕业时获得本专业学士学位的学
生,必须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选题和论文指导老师的选定工作。请按时向指导老师提交论文写作提纲,并在答辩前夕到本教办领取表格(含毕业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表、论文封面等)。20XX年3月10日前向指导老师提交论文初稿,20XX年4月25日前提交论文最终稿。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20XX年5月。凡在上述时间段,未与指导教师联系、未提交相关资料者,作自动放弃论文写作和答辩处理。
3.毕业论文写作要求按武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论文除正文外,应有中文
内容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论文字数为XX000以上。在论文答辩之前,所有学生应按规定与指导老师共同填写好相关表格,在答辩前交论文答辩小组。
4.本论文选题仅为参考选题,金融系将根据学生选定的参考选题,为学生安排指导教师,最终的论
文题目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协商确定。
5.所有学生必须在20XX年12月20日前提交论文选题,每名学生可选择1-5个选题(最多不能超过
5个)。学生选题先由各班负责人集中,制成Excel表格,再发至下面这个邮箱:manny@。提交选题时,应注明学生姓名、学号、专业及能够及时与本人联系的电话号码和指导教师姓名。凡在12月30日前未提交论文选题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此日后,金融系不再办理毕业生论文选题补报工作。
6.金融系在收到学生的选题后,将根据学生的选题及各位教师的研究专长,为每位学生指定一名指
导教师。指导教师的安排结果公布发至各班召集人的邮箱。
武汉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
20xx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