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速公路项目属于社会公用基础设施项目,而公用基础设施项目所面临的共同难题是投入大、管理不善、运营效果差。本文基于高速公路BOT项目模式,讨论了高速公路BOT融资所面临的系统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经济风险、交通量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五个方面。
关键词:高速公路;BOT;风险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发展需求之迅速迫切、涉及的投资之庞大,是任何国家的地方政府都无法独立解决的。政府(公共)资金不足,是政府发展BOT项目,将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权、收益权让渡给外资、民营企业等主体的根本原因。BOT的本质就是融资问题。融资就有风险,所谓风险是指某一行动后果的不确定性,或由于不确定因素造成未来损失的可能性。高速公路BOT项目融资风险可以根据风险是否可以避免划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本文主要讨论高速公路BOT项目融资的系统风险。
1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主要是指国内外政治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政府政策做出重大调整,项目原定目标难以实现甚至无法实现,导致工程停工或者投资大幅度增加、工期延长等不利于BOT项目正常运作,属于系统外风险和不可控制风险。包括项目所处的宏观环境的局势稳定情况、项目建设和运营所受到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政策性调控影响,以及有关项目的审核批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问题等。
政治风险是一个系统风险,每个项目都有可能发生,对高速公路BOT项目来说也不例外。政府的越权干预、政策的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授予人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而使本项目无法按时开工等政治风险因素也时有发生的可能,并影响该项目的正常运作,可能增加成本、降低收益、缩短收费期等。
2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东道国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和法律变动情况给项目带来的风险,包括专门设计和规范BOT所要求的法律文本内容的变更等,也包括出现金融、工期和费用索赔等纠纷时,能得到及时仲裁或处理,保障投资人的建设和经营权、投资收益和抵押品赎买权。
BOT项目的基本特点是有限或无追索权融资,因此各种项目合同的履行是十分重要的,涉及到政府、投资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商、债权人、保险公司、用户、第三方等各方。法律风险从其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开始,直至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等阶段都有发生的不确定性,造成被罚款等直接经济损失,甚至还有可能直接造成项目的终止,法律风险确实存在。
3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主要是在经济活动中项目外部经济条件变化导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和金融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项目公司建成后由于市场需求下降、竞争加剧或价格条件恶化导致项目产品无法按预测价格出售,项目效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市场风险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长期存在,影响频率高,交叉作用多见,原因较为复杂,一般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市场供需实际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二是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竞争力或者竞争对手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三是项目产品或服务和主要材料的实际价格与预测价格发生较大偏离。就高速公路BOT项目来说,市场风险主要有:建设期工程材料上涨,造成工程成本加大、超支。运营期间因通货膨胀易加剧收费标准的调整幅度,造成客货运量的波动,费收入。远景交通量不足,影响运营期内收费收入。
金融风险一般是指资金所有者或投资人在投资和融资过程中,因偶发性和不完全确定性因素引起的收益的不确定性和资产损失的可能性,是指由于利率、汇率变化以及通货膨胀所导致的风险。从1996至今十三年期间,我国贷款利率就调整了十几次,说明贷款利率波动频繁且调整幅度较大,利率变化必将诱发还款金额的变化,造成收费收入的变化。因此,利率风险不容忽视。汇率风险是指因汇率波动而蒙受损失,以及将丧失所期待的利益的可能性。包括外汇的自由兑换、汇出限制、汇率波动、货币贬值等对项目的参与方的损害。通货膨胀是指流通中货币量超过实际需要量所引起的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通货膨胀风险存在于各国的经济生活中,相比而言,发达国家和地区比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通货膨胀率要低得多,但是对于债权人和投资人而言,不管在哪个国家开发BOT项目都希望避免通货膨胀风险。对于快速发展的中国来说,通货膨胀压力一直威胁着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尽管自1997年开始,中国经济已实现软着陆,但是由于投资规模过大、产业结构不合理、价格体系未与世界接轨以及中国特有的体制等原因,投资人和债权人对此仍心有疑虑。就高速公路BOT项目来说,通货膨胀风险主要表现在:建设期间因通货膨胀致使工程材料上涨,造成工程成本加大、超支。为此,在作投资估算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的影响。运营期间因通货膨胀易加剧收费标准的调整幅度,造成客货运量的波动,影响收费收入。
4交通量风险
为了减少未来决策的盲目性,降低决策可能遇到的风险,人们需要通过预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预测就是根据过去和现在推测未来,由己知推测未知,是在信息收集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运用逻辑学和数学方法,对决策者关心的市场变量的未来变化趋势及其可能水平做出估计与测算,是为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
“2008年中国经济大连高层论坛”传出专家信息:“如果不发生意外情况,在未来十年或更长一段时间,中国经济有望保持7%-8%的速度持续稳定地增长。”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现代物流快速发展起来,运输成本将因合理高效的组织而大幅降低,而运输本身也变得不可缺少。物流的发展必将促进运输业的发展,高速公路作为运输的重要载体,作用将越来越大。竞争道路的老化、省际间交流的加强,都将增大高速公路的交通量。但是,高速公路BOT项目还是存在着交通转移量风险、规定交通量风险以及交通变更等风险。
5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在BOT项目中,对不可抗力概念的内涵意见一般较为一致,但对其外延范围往往分歧较大,尤其是对社会事件的外延争议最大。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4条概括“不可抗力”定义为“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后果不能避免的事件。”与此同时,该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事件的具体范围。就高速公路BOT项目来说,本人认为不可抗力主要指以下几种特殊事件或情况:一方无法控制的,在签订合同前该方无法合理防范的,情况发生时,该方无法合理回避或克服的,以及主要不是由于另一方造成的。不可抗力可包括(但不限于)特殊事件或情况有: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叛乱、恐怖活动、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暴乱、骚乱、混乱、罢工或停业,完全局限于项目公司的人员以及其它雇员中间的事件除外,军火、炸药、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由于项目公司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性的情况除外,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或火山爆发。
由此可见,不可抗力风险具有不可预测性和损失额的不确定性,有可能是毁灭性的损失。而BOT项目参与各方都无能为力、无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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