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东部海岸带拥有丰富的、高质量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有非常坚实的基础。在旅游开发管理过程中,存在着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管理与发展两对相辅相成的矛盾。近年来,旅游业取得较为长足的进步,旅游资源的管理工作取得较大的成绩。然而,在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旅游资源的开发管理问题依然较为严重,影响着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论文针对东部海岸带旅游开发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过分析原因,针对海岸带综合管理提出见解和看法。
关键词:沿海城市;旅游管理
一、沿海地带旅游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海洋旅游的发展,海岸带旅游资源环境管理工作也随之进步,旅游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较以前优越,旅游环境质量获得较大的改善。然而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1、资源开发过度和开发不足并存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旅游业低投入、高产出,是轻污染或无污染的“无烟产业”,旅游开发采取粗放式而非集约式的开发模式,忽视了旅游资源的社会价值和环境价值。海洋旅游开发也是如此。在开发过程中,片面地向有限的海洋旅游资源进行索取,而没有对有限旅游资源的保护引起足够重视,资源破坏和污染情况十分严重。很多沙滩(度假区)开发过度。与此同时,目前东部海岸带旅游资源开发大多数仅限于海水、阳光和沙滩等资源的直接利用,缺乏水上和水底娱乐活动,空间布局上仅限于近岸水域和沙滩的利用,忽视海洋岛屿与陆域腹地的开发。一些区域开发过度,而另外某些区域尚未进行开发,旅游开发多集中在海滨,海上旅游开发区域狭窄.
2、旅游企业与非旅游企业对海岸带资源造成的威胁。
在东部沿海地区,大多数旅游饭店都距离海边较近,虽然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便于游客进行游览。但是游客住店期间带来的生活垃圾以及饭店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等物质大量排放到海洋中,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威胁到海洋生物多样性,对海洋生物旅游资源造成极大伤害;为满足游客需求,过度捕捞、采集海产品和海洋生物,导致海洋生态严重失衡;旅游交通频繁,飞机、汽车、游艇等交通工具废气排放量的增加,都使旅游接待地的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水质污染加重。
3、游客活动引起的外部性问题。
我国国内游客文化层次较低,环保意识、生态观念淡薄,在旅游过程中,没有积极保护旅游公共环境的意识,破坏旅游环境的现象比比皆是。在海边,随处都有塑料袋、矿泉水瓶等白色垃圾。海上和海底游乐活动的开展不但影响海洋旅游生物资源的生活环境,甚至直接对海洋生物旅游资源造成毁灭性打击。在旅游旺季,过多游客来海洋景区旅游,不但极大影响旅游活动质量,而且使景区超负荷运营,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政府失灵问题
(1)东部海岸地区旅游管理机构(各地旅游局)地位较低、缺乏权威性,无法与其他政府部门平起平坐,旅游管理过程中在政策制定、资源利用等方面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旅游资源不为旅游部门单独管理,而是与园林、环卫、文化、城建、规划、宗教、公安、物价等部门共同管理,政出多门,部门间协调困难,旅游资源被人为分割,导致旅游资源无法统一规划,资源浪费和破坏现象严重;有些旅游资源不但为各部门分割,在行政隶属上又为两地区政府所管辖,两地区政府管理协调工作较复杂,资源利用非效率。
(2)旅游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较低。东部海岸各地区旅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不太高,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的工作人员较少,无法满足旅游管理工作的要求。
(3)制度不健全,监督体系不完善。山东省东部海岸各地区在资源管理立法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没有形成系统的海岸带管理法律法规,海岸带资源管理没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政府内部监督体系尚未完善,在资源利用和开发管理方面,政府工作人员的寻租行为时常发生。
二、如何建立可持续发展沿海城市旅游管理模式
1、由于旅游资源综合性的特点,对海岸带旅游资源的管理保护不可能只由旅游部门单独完成,其他涉海部门应该与旅游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因此有必要建立海岸带综合管理体制。海岸带综合管理首先是部门之间的综合,完善的管理体制是进行海岸带综合管理的前提。海岸带综合管理委员会直接受各地区政府领导,委员会主席由市政府任命,委员会成员由各涉海部门组成,包括海洋局旅游局、环保局、园林局、林业局等。海岸带综合管理委员会和旅游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商讨研究海岸带资源、海岸带旅游资源的利用、协调、保护、管理等各项事宜。
2、完善对沿海资源的立法保护。海岸带是一个特殊的地理区域,在其开发和保护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复杂的关系,需要有专门的法律制度即《海岸带管理法》对其调整解决,需要对海岸带进行立法管理。所谓海岸带立法,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或发展阶段的海岸带发展目标,根据国家和地区发展的总体战略,以及海岸带开发利用的趋势而制定海岸带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行动准则。国外海岸带的立法管理有30多年历史,发展比较成熟。在完善海岸带立法的同时,针对海岸带旅游开发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加强旅游立法工作,完善旅游管理法制体系,将旅游管理法制化,以法治旅,加强行业管理,强化资源保护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使旅游企业、旅游者、旅游政府的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行为都受法律的强大约束,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法律的庇护下得以有效实现。
3、加强在沿海景区的文化宣传,同时完善导游队伍建设,加强旅游质量的监督功能。由于导游员始终置身于旅游活动中,能对旅游企业行为、旅游产品质量、旅游活动环节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对旅客不文明现象,能及时发现,迅速纠正。对从业人员不文明经商,强买强卖,欺诈经营,与游客争吵斗殴等恶劣行为,能及时协助惩治。这种监督作用对于规范旅游市场,提高接待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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