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
审计处理和审计处罚,是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审计决定的重要,也是对违反国家财经法游记为进行处理和惩戒的重要手段。在审计实践中,经常碰到审计处理和处罚之后,在执行中阻力和困难重重,大大降低了审计的权威和警示作用。对严格执法产生负面。本文就这一现象作点粗线的思考。一、审计处理和处罚执行难的表现
我们知道,审计处理是一种行政纠正措施。它的指向范围是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采取的纠正措施。审计法规均有明确的规定,供审计机关具体操纵。审计处罚则是一种行政制裁措施。按理说,审计处理实质上是采取的纠正措施,审计处罚实质上则是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二者有重要的区别,但都是为了规范严厉财经法纪,维护正常的秩序对违规行为采取的手段。通常说,被处理、处罚单位应严格执行决定。然而,在实践中,审计处理和审计处罚以后,有的被审计单位在执行这一结果时,常会采取种种手段,降低了严厉性或打了折扣,其表现形式也是五花八门。
1、故意拖延或夸大有难处,使执行不顺畅。有的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后,不是主动执行决定,而是采取不理不采的态度,有意拖延执行。还有的到审计机关三番五次地反映经济结据,资金运转困难。已把应上激的财政收进挪作他用,一时收回有困难,要等待收回后才能执行上缴决定。表面看,确实有及时执行的客观难处。但实际上被审计单位,又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有计划和重点地收回违规占用的资金。这样拖一天算一天,你审计机关也知道我无资金现在就能回还。真是拿他无办法,使处理,处罚卡壳。
2、找有关部分反映难处,使执行打折扣。有的被审单位对处理或处罚决定,从表面上看,对方表示还是服从的。但背后又到处找有关部分或分管领导诉说困难,反映执行有困难。或说资金早已另作他用,一时半会也凑不足上缴;或说占用的资金已作奖金等发放职工,如要收回,影响安定团结;或说我们也知道做错了,等今后有盈余或资金好转时再分次上缴。说七说八就要说的是,现在要收缴是不行的,以后逐步执行。有时,有的领导也以为被审单位有难处,审计机关也该作点变通的“让步“,逐步来执行。这样的七折扣八搞弄,审计的处理和处罚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
3、避重就轻,使执行缓慢。不少审计职员反映:当审计处理,处罚决定下达后,被审单位往往在一些稍微的或小的收缴方面,一般还是能够尽快地得到执行,如对冲转或调整有关帐目,对个人的罚款,对单位的小额罚款或收缴。但对一些大额的收缴,对个人的行政或党纪处分建议的采纳,特别是建议对主要负责人追究有关责任等意见,往往没有下文。有的形容连泡泡都不冒。因执行时难度加大。使审计结果的执行迟迟得不到落实。
4、对要害部分的处理处罚执行阻力更大。大概是久经风霜或是见惯习以为常的原故罢了,审计的处理,处罚在少部分执行法部分或人有求于他的要害部分执行起来,更加显得困难重重。有的视决定不当一回事。管你怎么处理和处罚我单位,反正不是个人的是单位的事。当审计机关催促其执行时,推三故四。先由财务部分扯躲躲,再由分管负责人圆圆场,最后由头头找领导解释一番,尽量来个冷执行或“缓期执行“了事。二、审计处理和处罚执行难的原因
在审计行业流传这么一句话:审计难,处理难,处罚更难,执行起来愈加困难。说难,当然干任何一件监视的行当,当今不可能不会碰到困难的。而现实在于审计决定处理或者处罚后执行起来困难重重,究竟是些什么原因呢?笔者以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审计执行的刚性不足。从原因,审计处理和处罚均是属于行政纠正和行政制裁措施的范畴。纠正实为改正,这种改正当然需要被审单位的内在的主动配合和审计机关的督促;制裁当然具有一定管束或强力,而恰恰在这方面审计执行就远远不如执法执纪或***分手段齐全。对违犯法纪的个人其处理,处罚手段也不及纪检监察机关的刚性强。有人形容审计执行存在不软不硬,而这种执行硬性不足,削弱了审计执法的完整性。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123456789@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