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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二00五年九月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等学校教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显着成果,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着作,教材,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着,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以上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本科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学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一,违反党纪,政纪,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受记大过处分者,延迟3年申报,受降级处分者,延迟5年申报.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三,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经考核符合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以不受资历限制,直接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二)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三)获得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1966年以前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四)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至6门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二,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教师,申报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第四条 外语条件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合格.从事外语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第二外语(B级)成绩合格.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一,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模块)成绩合格.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以来,按照上级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要求,根据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一,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基础课,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社会调查,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二,担任过1届以上研究生导师或独立,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讲授工作,或指导过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2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三,主持完成自治区级以上的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自治区级鉴定,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多项成果或发表(出版)多篇(部)学术论文(着作)或艺术作品.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成绩为B级(良好)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教学研究上有较深的造诣,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二,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1项.三,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社会科学奖及其他专业奖项,或自治区级上述奖项二等奖以上1项.四,本人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处理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通过自治区级鉴定,并已推广应用,获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五,艺术类专业人员作品入选自治区级以上专业部门组织的艺术性活动,或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自治区级以上大型项目设计,或指导的学生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六,体育专业人员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自治区级以上大型项目设计,或指导学生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3名.七,专职学生辅导员在学生工作第一线工作或近5年内有4年以上在学生工作第一线的工作经历.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自治区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型活动,并取得显着成果,或所带班级,团支部获得全国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或本人获得全国先进个人称号,或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自治区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第九条 论文,着作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年均授课240计划学时以上者,论文,着作:理工类4篇(部),文科类5篇(部).二,年均授课180—239计划学时者,论文,着作:理工类5篇(部),文科类6篇(部).三,年均授课120—179计划学时者,论文,着作:理工类6篇(部),文科类7篇(部).四,年均授课60—119计划学时者,论文,着作:理工类7篇(部),文科类8篇(部).五,艺术类的专业人员提交艺术作品4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音乐会),且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着作)3篇(部)以上.六,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