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成本论文范文,关于成本毕业论文范文,关于标准成本模型相关毕业论文提纲范文。适合成本及增值税及企业行政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成本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一、引言
在OECD国家中,企业和民众经常抱怨的就是政府在很多事务上的层层行政管制与繁文缛节(red tape).这些繁文缛节在很多情况下,这些程序极其复杂,既无关紧要又麻烦,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监管负担,给整个经济带来的成本十分高昂.如果行政监管法规的数量过多、过于复杂,就有可能阻碍创新,造成不必要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效率障碍,甚至以及使得许多小企业和刚兴起的企业无法发展或进入特定的市场,最终导致竞争的衰退等问题的发生.为了更清楚地了解负担的程度,很多OECD国家已尝试通过商业调查或基于量化证据的方法衡量负担.衡量对企业造成的行政负担的最初方法之一是荷兰开发出的标准成本模型(Standard Cost Model,简称为SCM).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中也要求研究建立标准成本模型(SCM)并在部分地区试点.本文试对标准成本模型进行简单介绍.
二、标准成本模型
标准成本模型致力于确定和衡量企业的行政负担,是减少行政负担所必须的前提条件.标准成本模型的一部分是通过简化遵从政府监管要求的义务来实现,另一部分则是通过检查然后将其全部取消的可能性来实现.一旦监管放松,后续的行政负担计量方法可以采用,就可以评估整体的成功程度.标准成本模型目的在于确定、计量和评估在完成行政要求时发生的商业成本.这些成本通常由向中央机构或者公众(比如消费者)提供信息的责任引起.为准确计量行政负担,我们首先应当准确界定在计算行政负担时应包括的成本.
政府管制导致的成本负担可以大致分为直接成本(direct costs)与间接成本(indirect costs)两种.管制的直接成本也叫直接财务成本,即指因政府实行管制措施所需耗费的行政成本,主要反映在管制机关的行政业务预算之上,包括所有政府的财政支付责任.最显著的例子是税收,商业企业在接受某些优惠时也被迫缴费,根据国际SCM手册这也被视为直接财务支出.间接成本则是指管制措施对受管制者所造成的成本负担,也即受管制者因遵守管制法令而所需付出的成本,所以又可称之为管制的“遵从成本”(pliance cost).遵从成本又可分解为基本遵从成本和管理成本.管制的间接成本还包括所谓的“第三方成本”(the third-party costs),这是根据管制俘虏现象所衍生出来的成本,也即因特殊利益团体总是能够有效地俘虏管制当局,使其制定更为限制竞争的管制措施,所以社会大众便会在市场竞争不足的情况下,必须支付更高的价格成本方能够买到相同的产品或服务.政府管制成本的具体分类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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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成本包含的内容也可以进行更为细致的分类,如图2所示.虽然图2中的内容区别较为明显,但是也存在一些行政负担必须被确认为显而易见的行政活动所引起的情形,即使这项义务已被移除,这种区分是十分困难的.
三、标准成本模型计算步骤
行政负担计算方法计算步骤如图3所示:
也可采用图4框架进行.
这些成本主要通过商务访谈来确定.这些访谈提供数据,从而使详细说明企业花在遵守政府监管法规上的时间成为可能.一旦所有公司的数据库完成,首先可以验证它然后根据图4列示的框架把它拓展到国家的水平上.计算伴随着所有步骤的总体描述、观察和问题.咨询顾问汇总一份报告给同级的单位或部门,他们轮流把他送到监督组考虑.为了用标准成本模型衡量监管负担或评估减轻监管负担的计划,很多国家开发出了一种所有现行立法的行政负担的“基线衡量(baseline measurement)”方法.这种基线衡量方法能让人对监管法规一览无遗,并得出企业行政负担的总数字;还能显示出繁重的信息责任和相关活动的所在,并判断出其起源于国内还是国际.荷兰于2002年底开始用标准成本模型衡量企业负担的程度.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所有行政负担共计164亿欧元(占荷兰GDP的3.6%).财政、卫生和社会事务以及司法部门造成的负担占企业行政负担总额的四分之三以上.丹麦也于2006年初完成对所有行政负担的基线衡量.基线衡量包括对16个不同部门中与企业相关的所有监管工作的衡量.6 标准成本模型已被许多欧洲国家采用,因为它能发掘简化国际和欧盟监管的潜力,例如通过利用相同的方法在各国之间进行基准研究.联合基准(joint benchmark)的重点是分析欧盟立法在国家层面的实施情况,以及评估在行政负担方面的结果.通过比较各国体制,可以找出实施欧洲法则的最有效的方法.衡量行政负担也能为简化欧洲法则提供不错的选择.丹麦、荷兰、瑞典和挪威已于2005年完成第一次有关行政负担的增值税国际基准的运用.该基准的重点放在一系列欧盟增值税立法和在国家层面的实施情况及其所造成的行政负担上.OECD也于2006年推出了基准项目,对众多OECD国家的国际运输立法进行分析.
在欧盟,欧洲委员会正在考虑一种评估立法所造成的行政成本的欧盟通用方法,参见EC (2005c).所建议的方法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