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方面论文例文,与关于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法律相关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时间:2020-07-05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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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通过对房产税之概念、特征的阐述,分析了我国现行房产税在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与税率等方面现状.同时,对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作出介绍和评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国现行房产税进行完善税基、扩大征税范围、统一计税依据和完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等完善改革的建议.

[关 键 词]房产税;改革试点;评估价值;政策建议

引言

2009年后房地产市场从低谷走向繁荣,房价迅速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成为政府调控的政策目标,社会各界也希望通过房产税改革抑制房价过高过快增长.2010年中央相关文件明确指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2011年初,国家在上海、重庆两市推行了房产税改革试点,经过两年多的试点,无论是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还是人们最期待的对房价的影响,上海、重庆两地的改革试点并未取得预想的效果.因此进一步完善房产税改革相关内容,是下一步房产税改革的重点.

一、房产税概述

(一)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房产税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中所涉及的税收,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①狭义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以房产的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一种税.本文主要研究狭义房产税,我国现行房产税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二)房产税的特征

1.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在我国长期存在,并不是一个新税种,在性质上属于财产税.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②

2.房产税属于地方税,区域性强.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的范畴,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必依附于地产存在,与地产的不可分割性决定了其固定性和区域性等特点.地方税务机关对本地的房地产状况最为了解,由其负责征收房产税,可以大大简化征管程序,减少征管阻力,提高征收工作的效率,更利于资源的分配,更能体现效率与公平.

3.房产税税源充足、稳定可靠,具有较强的财政税收功能.房产税是个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们生产、生活以及一切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同时具有价值大、固定性强的特点.因此,以房产为对象征税,税源充足、收入稳定.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来自房地产的税收收入通常占年度财政收入的1/3或1/4.③

4.房产税具有合理调节房地产市场、优化房屋土地资源配置的功能.国家依据对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规划,结合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特点,设置具体税种、税率,调节房地产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同时引导和调整土地的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我国现行房产税现状及分析

(一)我国现行房产税的主要规定

1.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2.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不包括农村的房屋.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计税依据与税率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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