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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职教育重在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案例教学法是提升学生法学实践能力的重要方法之一.目前,案例教学法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案例资源较为匮乏、教学形式过于传统、缺乏有效的课程考评体系等问题.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可从做好案例库建设、改革案例教学模式以及建立合理的课程考评制度等方面入手对其加以完善,以此提高案例教学在高职法学教育中的效果.
关 键 词:案例教学法;高职法学教育;职业能力;案例库;案例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9255(2014)01-0074-03
一、案例教学法应用于高职法学教育之意义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高法学教育的实效性,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教育部启动实施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涉及人才培养的多个层次和维度,笔者认为,高职法学教育应实施多样、灵活、开放的技能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教学,把法律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学生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动手能力,从而适应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基层法律岗位要求.
技能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强调培养法科学生的法律技能,但如果在教学方法上仍沿用理论灌输式教学方法,教学活动仍是围绕某项理论知识的背景、内容、价值意义而展开――这种方式显然不利于技能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因此,高职法学教育应借鉴国内外先进法学教育经验,实施开放式案例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法是由美国哈佛法学院第一任院长朗代尔创设.通过他的法学教育改革,哈佛法学院取得了丰硕的教学成果,成为世界一流的法学院.案例教学法也因此广泛流行于法学教育界.笔者认为案例教学若能广泛应用于高职法学教育,其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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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变了枯燥的课堂传统,使得课堂变得生动有趣
笔者发现高职学生的学习热情很高,但耐受力不够;他们表现欲很强,但语言文字表述能力有待于提高,因此在传统的纯理论教学模式下,高职学生将其缺点展露无疑,课堂气氛沉闷,教学效果低下.相反,采用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中选择影响力大、案情复杂、生动有趣的案例进行情景式教学时,学生能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积极思考,及时应答,将课堂所学之法学知识转化为自己的东西,课堂既生动、轻松,教学效果也很好.
(二)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提升
在案例教学模式下,教师多主张课堂讨论,在法学案例的法律适用的讨论过程中,一方面使得学生学会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现实问题,使其所学理论知识得以及时消化,巩固其理论功底,为其职业能力的提升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让学生养成了积极思考的法律习惯,习惯于将法律运用现实生活中,逐步适应像律师一样思考问题,大大提高了学生的思辩能力,促进其职业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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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发了教师教学、实践能力的提升
在案例教学模式下,教师居于灵魂地位,无论是案例的选取、问题的设置、还是课堂的引导和思考的启发,都离不开教师的工作.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受教育者各自的特点、课程的构架和组织,思考案件与具体知识点的关联以及多学科知识的整合.[1]这对教师的能力提出了很严格的要求:一方面教师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否则无法针对受教育者的特点,选择合适教学案例、教学手段进行因材施教;另一方面,教师要一定的实践教学能力,教师自身如果没有案件处理能力,案例教学法则难以驾驭,课程教学实效则大打折扣.
二、案例教学法之发展现状
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历经数十载的发展,如今各个高职院校纷纷吸纳其作为法学教育的主要教学形式.通过案例教学模式,将理论知识与法学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了一批又一批技能卓越的法律人才.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促进了高职法学教育的发展,但在发展同时亦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值得关注.
(一)案例资源相对匮乏
进行案例教学首先要有充足的案源.但是在教学实践中,笔者发现若仅应用于诠释相关法条及其解释的案例很多(基本为虚构事实、肢解事实的案例),但能诱发学生法律思维,培养其法律职业能力的由一系列真实材料组成的经典案例是少之又少.长此以往,案例教学模式就可能沦为解释条文及理论的工具,而非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提升其法律职业能力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