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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陕西法政学堂是近代中国西部成立较早,西北成立最早的法学高等教育机构.陕西法政学堂的成立标志着近代陕西法政教育的开端和中国西北地区法学高等教育的起步.陕西法政学堂成立后,尽管多次停办或改并,但是它对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的深刻影响是不容忽视的.陕西法政学堂不仅培养了近代陕西最早的一批地方官吏和法、政人才,而且为西北大学的法律与政治学科奠定了基础,为解放后西北地区法学教育的发展准备了条件.
关 键 词:陕西法政学堂;法学;高等教育;近代中国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12)03-0055-05
一、陕西法政学堂的建立背景和历史沿革
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在内忧外患的双重压力下,晚清政府迫切感到富国强兵和培养新式人才的重要性.1903年,陕西巡抚升允督饬两司设立陕西课吏馆,期望造就“临民息事之才”,最终达到“致治保邦之本”的目的.大清律例、刑案和中外条约是陕西课吏馆学习的必修内容.
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同年,陕西巡抚曹鸿勋上陈“行知政务处咨学务大臣奏复专设法政学堂暨添设仕学速成科”获准.1906年7月,陕西学务处委缪延福赴日本代聘法政教员及采购图书仪器,为计划成立的陕西法政学堂准备师资.1907年初,曹鸿勋再次上陈“奏遵设法政学堂折”,认为陕西课吏馆建馆四年来,“按日程功,颇著成效”,论述了将陕西课吏馆改为陕西法政学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认为成立陕西法政学堂的时机已经成熟.11月6日,清廷批准陕西课吏馆改设为陕西法政学堂并立案.
其实在清廷立案之前,陕西法政学堂已于1907年4月20日正式开学.其开办经费由藩司库拨岁银2.4万两;其办学章程是参照京师大学堂章程和北洋法政学堂章程拟定的;其校址位于今西安市莲湖路西段老关庙十字西北,为万寿宫旧址.陕西法政学堂开学后,即在原课吏馆的基础上“推广斋舍,建筑讲堂”“添葺食堂及教员住室,并购地为体操场”.学堂开办之初,先办谳局裁判与地方自治两科,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