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相关论文范例,与如何发挥刑事痕迹检验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相关论文查重

时间:2020-07-05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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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根据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前期侦查结果、书证、物证及证人证言等,对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指控依法进行宣判,因此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前期侦查工作的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刑事诉讼程序和刑事审判活动能否高效运行.刑事痕迹检验工作是刑事诉讼证据的直接来源之一,急需要司法机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更加突出刑事痕迹检验在刑事诉讼证据收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关 键 词]刑事诉讼;痕迹检验;证据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律程序中,人民法院根据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前期侦查结果、书证、物证及证人证言等,对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指控依法进行宣判.在人民法院所掌握的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材料中,证据是法律规定的裁处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最直接依据,而举证、质证等环节对于人民法院对案件性质的认定及所选取的量刑依据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公安机关承担着对刑事案件进行前期侦查的重要职责,而对案发现场的刑事痕迹侦查不仅是刑侦工作的起点,也是刑事诉讼证据收集和整理的基础,许多刑事痕迹经过检验后就可以直接作为指认犯罪嫌疑人的有效证据.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法律程序和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急需要我们探索如何进一步有效地发挥刑事痕迹检验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一、证据形式的法律规定及特点

(一)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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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证据具有直接指认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身份的法律效力,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于证据的形式及其有效性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真实情况,都可以作为证据,而证据的主要形式有七种,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1]但是并非所有相关内容的资料都可以作为法院采信的证据,只有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二)证据的主要特点

根据法律对于证据的定义和规定,证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证据具有客观性.证据的客观性是指无论是物证、书证还是证人证言,这些证据都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特别是对于刑事痕迹侦查来说,侦查人员在犯罪现场勘查到的实物都可以作为物证.二是证据具有关联性.所谓证据的关联性是指所有的证据都应当与犯罪行为形成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即证据要指向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如果物证、书证等证据形式没有和犯罪行为发生必然的联系,那么即使具备了证据的形式要件也不能被法院所采信.三是证据具有真实性.无论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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