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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石资源税改即将出台.2015年2月,《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由财政部牵头、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参与起草的铁矿石资源税改革方案,已进入最后阶段,或于近期上报国务院并有望在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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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将是中国第三次大范围推进资源税改革,前两次分别是2011年11月和2014年12月,针对油气和煤炭进行的资源税改.
已开征30多年的资源税,一直存在着平均税负低、计税调节机制不灵活、征收范围狭窄等问题.自2011年起,我国开始逐步推行资源税改革,即由从量变为从价计征,并逐步推进相关资源品的清费立税改革.资源税改革的实质是加税,从而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并进而加快中国发展方式的转变.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学诞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目前对于资源税的改革,已达成了一个基本共识,即对价格波动比较大的矿产资源,改成从价定额征收,并且在资源品价格走低的时候,推出改革.
增负还是减负
张学诞介绍,其研究团队正在针对中国第二大铁矿石来源地四川攀枝花地区的钒铁矿进行资源税改革的模拟测算.
该研究的方法是将目前从量计征的资源税税率取一个多年平均值,以此作为当下从价计征的税率.初步得出的结论是,企业的平均税负在改革前后没有太大变化.也就是说,在资源品价格低位时,税率的平移会使企业实际缴税额减少,一旦价格上涨,税额将随之增加.
“如果不能降低税负,还不如不改.”中国矿业企业协会副会长雷平喜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他认为,资源税改革需要在降低铁矿石企业总体税负水平的前提下进行,腾出空间,才能改革,否则将很难推进.
财政部对于“腾挪空间”持赞同态度.在不久前推行的煤炭资源税改革中,其中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清理各地方与煤炭相关的行政性收费,而铁矿石将基本依据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路径推进.
但相比于煤炭,铁矿石行业的情况更加复杂,“清费”并不能满足其对“腾挪空间”的需求.中钢协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32家大型矿山企业的总体税负为25.09%,其中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占8%,所得税和增值税占14.44%,其他税费占2.69%.
作为对比,中国工业企业平均税负为6%,而澳大利亚和巴西等国际大型矿山的税负为4%5%.中国是以贫铁矿为主的国家,平均开采成本在100美元/吨,而澳大利亚、巴西等富铁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