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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经济越发展,税制越重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成为一个经济时代的必然产物.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已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源泉,改征增值税变成为必然趋势.国家在这个调整经济结构性改革中起着主导作用.
关 键 词 :营业税;增值税;改革;经济结构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实施方案将翻开中国税制史崭新的一页.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中国目前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在税制转型这一块具有史无前例的重大举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重大举措的试点实施,将推动中国税制前进的步伐.将这么多年来营业税发展不够完善的制度过渡为比较完善的增值税.这一结构性的减税措施将给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降低税负的压力,如果在这两个行业能够有效、合理的推广并取得成效,将为企业行业奠定基础.
随着经济发展,营业税的负面效应逐渐显现.营业税是对“毛收入”征税,没有任何扣除,企业生产每经过一道环节,都须缴纳全额营业额,这造成了重复征税,加重了企业的税负.“营改增”因此也被视为结构性减税中的重要一环.
一、交通运输业
此次营改增改革政策将交通运输业纳入改征的首要行业之一.由原本营业税税率3%调整为增值税税率11%,税率显著提高了八个百分点,单从税率上来看,似乎违背了当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初衷.并没有为企业减轻税负,以达到调整经济结构的目的.但是从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人纳税人范畴之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以至于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在经过试运行阶段后相关业内人士也发现由于交通运输业的主要成本是由职工薪酬、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构成,而在这些相关税费中目前只有燃油费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只能够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从而无法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而导致销项税比原本的营业税还要高的反效应.尤其,在购置车辆资产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中更新较少的年份抵扣比例低、税负重.
从2012年1月试运行以来,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的调查结果来看,58.6%的交通运输业受访企业反映税负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增加了.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因为一方面税率的设置提高幅度太多,另一方面交通运输业抵扣进项税额过少.比如:铁路行业受营改增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铁路运输方面,假设未来铁路客货运收入适用于11%的增值税税率,其他多元辅业适用于6%的增值税,营改增后大秦铁路税负增加13.7亿元,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8.78%.广深铁路税负增加3.35亿元,公司净利润约下降19%.主要原因是铁路运输业主要成本人力成本、折旧等都无法享受进项税冲抵.高速公路未被纳入营改增、假设纳入则业绩将被拖累5%-10%:本次营改增试点行业中尚未把高速公路纳入改革范围.预计假设把高速公路纳入改革范围,则大概率事件会被划入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税率定为6%.增值税改革后由于高速公路几乎没有可冲抵的进项税,因此相对之前3%的营业税,造成税负增加.受此影响,预计高速公路公司业绩将下降5%-10%左右.
物流行业的税负也反而增加,因为路桥费部分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无法从销售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而原本缴纳的营业税税率为5%,改征增值税后税率11%,税率提高,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从而导致税负增加.在此过渡期,政策纷纷出台,期待政府进一步行动:针对税负增加的趋势,各个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过渡期政策,北京出台了超值返还政策,上海推出简易增收、财政扶持等政策.因此,存在地方政府给予交通运输公司税费补贴的可能.
在此次的营改增改革中,交通运业的整体宏观走势尚不乐观、铁路进一步改革方案尚不明朗.望政府能够完善相关税收制度
2.租赁业
在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改政策中,租赁业明显获利,税负大大降低.给租赁行业迎来一个崭新的春天.原租赁业适用营业税,从而导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减少税负.而此次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租赁行业提供租赁业务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抵扣进项税额.原营业税税率5%,而现增值税税率为17%,但从税率上面看税率提高了.但是进行税额允许抵扣,反而使得税负降低,大大获利.
从2012年试点以来纷纷传说让我们非常震惊的消息,在原本以调整纳税结构,降低税负为目的营改增政策下租赁公司的自身税负反而发幅度增加.那么究其原因是什么呢?融资租赁业营业税按差额纳税,即有形动产价格和相应的银行利息扣除后再纳税,即仅仅就服务所增值的部分纳税,税率为5%.而“营改增”后税基并没有什么变化,而税率则由5%提高到17%,直接提高了12%,从而导致税负增加,而租赁公司自身很难化解予以承受,转移给下游承租企业,则将一定会影响到很多企业会放弃融资租赁方式.税负的增加,融资租赁行业将大大丧失了价格和税负的优势,从而导致阻碍租赁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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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7号文件中有一项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然而近日部分地区融资租赁公司已接到税负通知,商务部下属机关批复的融资租赁公司不能享受差额纳税和即征即政策待遇.这与规定背道而驰,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利益.
融资租赁行业出现了反作用的现象,期中增值税抵扣链条出现中断也是一大主要原因.09年1月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方案,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增值税,但是没有明确企业以融资租赁取得货物能否进行增值税抵扣.只有企业无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取得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货物才可纳入抵扣范围.而现税收政策规定,无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不转让给承租方的融资行为是使用营业税,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这样就形成矛盾,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在出现了此现象后,相关专业人士建议“两率”并行.期中两率指的是融资租赁业务中区分购买和租赁两个环节,实行两个税率.有形动产价款部分使用税率17%,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部门租赁物和承租人使用的特殊税率,也同时适合租赁公司;租息等融资租赁收入部分使用税率6%.采用这两种方法可以使租赁公司税负偏高的问题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