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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推行的新一轮公安警务改革,引起公众和舆论广泛关注,同时也引发巨大争议,专家称能否在全国推行有待观察.
肯定:精简层级是大势所趋
对河南省“撤销分局,警力向派出所一线倾斜”的警务机制改革模式,不少专家予以了肯定.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肯定了河南省公安系统的做法.他表示,这样的改革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行政成本,将大大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最终让百姓受益.汪玉凯说,近年来各地进行警务机制改革是大势所趋,原有“公安局一公安分局一派出所”的层级结构是在几十年前的条件下,根据当时的情况确定的.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通信方式的更新换代,以及交通的便利,原有层级结构的弊端逐步显现出来.“现在公安部发布的通缉令,全国几万个基层派出所都能同时收到,这在以前是不敢想象的”,河南的做法是新时期对警务机制改革的有益尝试,值得推广.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也肯定了河南的改革措施.他认为这种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目前只是处于“试点”的阶段,如果要在全国大范围铺开,还需要法律方面的支撑.2006年国务院公布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中对公安机关的设置做了规定,“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也就是派出所需由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进行设置.任进教授表示,改革过程都是由试点开始,再视情况进行推广的,在这个过程中要重视和完善法治.
新华社也对此发表评论文章称,省情和地情不同,各地的警务机制改革举措不一定相同,但评判改革的标准只有一条,即能不能长久保持且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战斗力,能不能有效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和保证人民安居乐业,能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
质疑与回应:别仅以经济成本衡量,须防机关化
河南此轮警务改革在快速推进的同时,也引发诸多质疑.当地一些市民和干部称,派出所成了处级,干部职数增加了,财政开支肯定要增大;社会上有声音认为,很多警察变成领导,那纳税人是不是增加了负担;还有人认为撤销分局后,调用警力更方便,如何防止警力不被滥用,等等.2010年11月15日,本次河南警改的智囊之一、河南省公安厅“社会管理创新与警务改革”课题组成员、河南警察学院教授王龙天在接受《京华时报》专访时,就外界质疑予以澄清和回应.
1.不会过度增加经费
就撤销分局变派出所,会不会增加经费,王龙天坦承有增有减,但不会过度增加经费支出.以郑州为例,124个局所变为29个派出所,之前都有办公场所,水电气暖和房屋折旧等,这都是经费支出.现在人员不变,办公场所大大减少,仅这一项的警务运行成本就会大大下降.民警职级待遇提高,工资水平上升,这会增加财政上的开支,这是另外一条线.
2.纳税人负担会增加,但不能纯粹以经济成本衡量社会效益
就社会上有声音认为很多警察变成领导,纳税人是不是增加了负担,王龙天称,会增加.拿新乡来说,原来副主任科员以上的人员占10%,改革后增加很多.级别上去,待遇也要跟上,课题组正在研究这有没有合法性.在其他一些行政机关,三四个人一个科,而民警这么辛苦,大约二三十个人一个科,完全可以享受科级待遇.而改革后提高职级待遇,能提高警务效能,对社会总体利益有好处,并且现在政府的经济实力也能达到,不能纯粹以经济成本衡量社会效益.
3.警改不存在法律障碍
王龙天称,2010年9月,课题组根据公安厅的要求,就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专题论证.比如说,新乡模式下的户籍管理工作、执法主体与执法权限等.就拿执法主体来说,有人认为派出所执法权力有限,名不正言不顺.课题组论证后认为,改革后派出所被赋予了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权限,已不是传统的派出所,(可以)左边口袋装着分局的章,右边口袋装着派出所的章,根据不同的需要拿出.比如传统派出所的处罚权限是500元,改革后,500元以上的罚款以“分局”名义进行.因此,无论在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方面,都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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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革后调用警力更方便的可能性很小
有人认为改革能使警力不被滥用,但也有人认为撤销分局后,调用警力更方便.对此,王龙天表示,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不要以偏见的认识来看待我们的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判断.经过我们近3个月对20多个县区的调研,这次河南的警务改革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要以概论性很小的可能性掩盖改革带来的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须防派出所机关化
有人怀疑,随着时间的推移,做大做强的派出所可能会出现派出所机关化的趋势,从而回到改革前的现状.王龙天称,这就需要进行警务运行机制改革,这是最关键的一步,也需要不断调整改进.具体来说,这就要看警力是下沉到哪,按战斗队打造,就会保障警队的战斗力,按机关运作,就会呈现机关化.
再质疑:河南警务改革疑增加财政支出,被指换汤不换药
关于外界对河南此轮警务改革的质疑,尽管改革者进行了澄清和辩护,但依然难以平息社会舆论的汹涌质疑之声.就在本次河南警改的智囊之一、河南警察学院教授王龙天2010年11月15日接受《京华时报》专访后,新华社、《新京报》等媒体再次发出质疑之声.
1.新华视点:三问河南“警务改革”
新华网“新华视点”2010年11月29日刊发记者调查,就河南此轮公安警务改革提出三点质疑:这场“警改”能否真正实现“警力下沉”如何与现行法院、检察院体制对接最终能降低发案率、提高破案率、提升居民的安全感吗
质疑1:“警力下沉”能否真正实现增加一线科级岗位不离基层
让有限的警力下沉到基层服务,一直是公众的期待.统计数据显示,河南省万名人口拥有警察数约为8人,低于全国11人的平均指标,全省约缺少2.8万名警察.改革后派出所从副科级单位升为副处级单位,使公安机关的副处级岗位和科级职位大幅增加.新乡市东街派出所所长崔玉宏说,他和政委是副处级,下面2名副所长、4名指导员、4个大队长是正科职位等“警改”后领导职数明显增加,也引起争议.郑州、新乡的一些市民和干部称,派出所成了处级,干部职数增加了,财政开支肯定要增大,“那不跟原来的分局差不多吗这不是换汤不换药吗”
新乡市市委书记吴天君称,当地公安局的干部配置比例一直偏低,改革是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干部配备,主要增加一线科级岗位,“目的是把大家撵下去干活”.目前,新乡市派出所的总警力大幅提升,由过去的25%上升到70%左右.改革后科级以上职位虽然增加了,但人并没有离开基层,必须要在一线岗位上履职.
[专家说法]市局指挥协调力须提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主任郭太生教授认为,“警改”的确使更多的人到了基层.但能否真正实现“警力下沉”,还要看各警种是否真正的融合、协调.另外,“警改”后取消了分局这一指挥层级,对职权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