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常见问题解析
作者:未知【摘要】招投标制度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对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常见问题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源,提出深化体制改革,建立源头防治的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威慑惩处的打击力度,推进诚信守法的体系建设等措施。多措并举促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
【关键词】招标投标建筑业发
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提高工程质量、发挥投资效益、防止腐败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均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建筑业利益被无限夸大,许多没有建筑资质和建筑施工经验的企业及个人,为了从中牟利,想尽一切可利用的关系,利用各种不法的手段来达到中标的目的。最终的结果是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更有甚者是造成了重大的伤亡事故,使国家及个人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经济损失。本文就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发表一些个人的见解既解决办法,对今后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1、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1假公开招标的问题。陪标、串标现象:一些部门滥用权利,某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前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暗中敲定施工队伍后,随便指定几个施工队伍前来投标,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1.2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D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1.3“权力标”及“关系标”问题。少数领导变着手法插手招标工作,越权包办工程招投标;有的招标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行为不规范,办事讲人情、讲关系;有的评标人员素质不高,打关系分、感情分;有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1.4投标资质审查中的问题。一些施工企业在资质问题上做手脚,有的出钱购买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有的盗用或借用他人证件参加投标。
1.5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1.5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
2、要解决上述问题,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和思路
2.1防止投标人互:相串标、哄抬标价、投标资质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所有投报价都高于估算标底很多,那么就有可能是集体串标、哄抬标价的结果。处理方法如下:如果时间允许应重新招标;如果时间紧,重新招标影响工程的总体进度;为了保证投标资质的准确性,应该在报名时出具投标资质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合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
2.2投标书的划分。标书划分的目的就是把标书中的硬分与软分区别开来。硬分是客观分,是实实在在的,而软分是主观分。硬分在商务标中,软分在技术标中。对技术标密封保密的要求就是防止打分的评委钻空子,打权力分、打关系分。
2.3签署要求明确。商务标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将投标授权书附在其内。技术标不用签署,而且不得含有任何能够识别该单位的记号或字样。开标时,先开技术标后开商务标,评标期间不得外显。技术标在开标评分之后,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现场签署认证。
2.4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控制。为了避免由于招投标管理的不完善,给某些人在软分和定标办法上做手脚,在评标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于业主,首先要确定评标办法、定标原则及标价下浮率。
2)对于施工单位,一定要对自己的报价保密,不能向别的施工单位透露,以免他人通过计算得知自己的硬分比不过别人,就千方百计找关系拉软分。
3)投标定标过程采取百分制评标法。具体做法如下:
(1)技术标占40%.;商务标占60%.商务标由业主制定基线,每偏离基线1个百分点扣减3分。基准线的确定:首先,由业主委托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建议设立这种机构)按现行预算编制办法编制标底(A)价;其次,把标段的承包商报价扣除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进行平均价(B)价;第三,把(A+B)/2作为平均标底价(C)价;第四,在C价基础上下浮。作为基准线价。
(2)根据基准线确定有效报价,高于C价:x%和低于C价x%,为无效报价。
(3)技术标分数和商务标分数相加为承包商总分,根据分数高低现场确定中标单位。
采用百分制评标有如下优点:①避免承包商联合起来搞标底;②避免报价的偏离,有效控制工程投资;③对标底保密性要求不严,易操作;④减少评标、定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业主可以抵制上级单位和领导的干预,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
2.5防止恶意低价中标,保证高质高价。新的《招投标法》和《评标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不能中标。如果评标是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那么很容易出现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现象。原则上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是不能中标的,以下两种情况除外。第一,投标方非常想打人这个市场,建立起自己的形象和业绩后,在将来的工程中获取利益。第二,经过事先估算,在具体施工中有大量索赔发生,从中谋取利益。经考察如果是一个重合同、守信誉的企业,在留有足额保证金的情况下,可以让其中标。否则中标后很少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的。
3、结论
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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