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积极应对国务院、湖北省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落实市政府关于“采用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的决定,湖北楚捷公共股份有限公司拟按国开行湖北省分行对“PPP”模式项目贷款的最新要求,组建“潜江市公共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展项目融资。本文针对湖北省潜江市的融资现状,通过总结国内外PPP融资模式的主要经验,提出以PPP模式融资的建议,以期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关键词】PPP融资模式交通运输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3】46号)等一系列文件,对公共交通范围、公共场站建设、公交智能化管理、绿色公交及落实公交补贴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推进潜江城乡公交化改造进程,2015年6月15日,潜江市政府常务会议第53次会议明确“切实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把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畴,采取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
一、PPP融资模式概述
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公司合营伙伴关系的简称,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建立的一种相互合作关系,其目的是通过提供社会资本与公共服务签订一种长期有效的合同,参与项目合作的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以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为原则,公平的享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对合资公司实行市场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公司化运作,确保资金取得最大化的投资回报。(刘薇,2015;杨超,2015)
二、潜江市推广运用PPP融资模式的现状
(一)项目融资计划
1.融资计划。经与国开行湖北省分行沟通,合资公司作为融资平台,可向国开行湖北省分行贷款1亿元至1.5亿元,在楚捷公交与城投公司组成的董事会共同监督下,全额用于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建设计划,预计贷款分3年到位,每年到位5000万元。
2.项目建设计划。关于项目建设计划,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潜江火车站公铁换乘中心的总投资为6000万元,计划三年内完成全部建设,达到二级车站标准,实现铁路、公交、客运班线三者的无缝对接;另一方面,对于城乡公交化改造项目的总投资为16300万元,计划三年内完成投资建设,实现竹根滩、总口、熊口、王场和广华5条农村班线的公交化改造,此外还计划收购农村现有的班线车辆145台,计划每台平均补贴42万,共计6100万元,新购置车辆130台,每台40万元,共计5200万元,新建加气站1座,每座1500万元(含土地),共计1500万元,新建充电站及充电桩2000万元,首末站建设1500万元。
3.合资公司的管理计划。
(1)基本原则
新公司实行市场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公司化运作。
(2)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由三人组成,城投公司委派一人,楚捷公交委派两人,监事会成员由城投公司委派一人。总经理由楚捷公交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城投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由城投公司委派。
(3)资金管理
为确保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城乡公交化改造项目,合作公司将建立完整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所有资金的流出,均实行双签制,即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分别签字,方能办理,对单笔超出200万元以上的资金流出,报董事会审定。
(4)股东回报
合资公司对城投公司给予货币资金投资额的7%/年的固定回报;楚捷公交公司在贷款未还清前不分红。
(二)现实困境
1.潜江市缺乏具体的指导方针。目前只有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3】46号)的文件,因而在开展PPP融资项目计划过程中,有关的责任机构、市直机关只能根据中央下发的文件展开工作,就会导致多项工作无法顺利展开,部分市直机关缺乏对有关中央政策的掌握和理解,因而难以正确制定融资计划。
2.潜江市PPP融资模式的运行机制不够规范。目前,潜江市PPP融资模式的运行机制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PPP融资模式的协调机制缺乏,一是由于责任单位本身对于PPP不够了解,导致地方责任单位不够明确;二是由于在实施PPP融资项目的前期,政府和企业的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导致了PPP融资项目展开的人为障碍,最终使得PPP融资项目的中止。另一方面,与PPP融资有关的约束、监督和激励机制比较匮乏,导致有关的市直机关不主动作为,同时又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有关部门对于融资项目的咨询热情不高、工作也不积极主动。
三、以PPP模式推进城乡公司一体化的建议
(一)对潜江市政府部门的建议
1.根据中央的相关政策,出台具体针对潜江市的PPP文件。政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者,在PPP融资项目中扮演着指导、保障和服务的角色,其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做好项目实施前期的政策支持工作,因此,非合同规定的市政府需要根据中央的相关政策,结合潜江市整体的发展情况,出台具体针对潜江市的PPP文件,并将这些文件以及国内外PPP融资项目成功的经验进行汇总整理,下发到各市直部门,以便加强相关部门PPP业务培训。此外,还要协调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共同拟定指导潜江市开展PPP工作的办法,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
2.完善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考虑到政府部门对于政治风险及法律变更的承受能力较强,而企业对于融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强,因而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风险共担机制,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公平的分配风险;在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方面,政府部门要保障社会资本的盈利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合理分配,关键在于制定一个动态的调节机制,当企业分得的利润较低时,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合同给予企业一定的补贴,维持项目的正常运行,当企业获得超额利润时,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合同设定利润上限,控制企业的利润水平。
(二)对湖北楚捷公共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
1.根据项目的性质和政府部门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承包商。选择的承包商要具备较强的运营管理能力,能够保证在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个部门都能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展开工作,同时承包商应当以项目发起人的利益为先,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起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2.结合自身的特点,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要想取得项目的成功,正确的划分政府与私人部门的权利和义务是关键。湖北楚捷公共股份有限公司要与政府协商,根据二者的优势和劣势,明确权利与义务,不仅要做到积极争取自身的权利,规避不必要的风险,保证合法的利益,同时还要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加快推进潜江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进程。
参考文献
[1]刘薇.PPP模式理论阐释及其现实例证[J].改革,2015(1).
[2]杨超.对PPP模式功能与项目风险思考[J].中国财政,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