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排污需守法
作者:未知案件类型:污染环境罪承办检察官: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蔡震宇,从检八年。曾在公诉席上唇枪舌剑,也曾在调研岗位上??心研究。始终秉持检察官应有的职业精神与态度,怀着一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忠实地、审慎地、勤勉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被告人施某是上海某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及董事长,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技术工艺指导。2010年11月至案发期间,他所在公司长期使用自来水冲洗电铸工件、工具表面残留的重金属溶液,产生的重金属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管道,再排放至厂区外河道。经检测,发现污水中总镍含量超过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24.4倍。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过省级标准3倍以上的,即达到了“严重污染环境”的标准。
主讲检察官蔡震宇点评:
本案中被告人施某所在公司非法排放的污水中重金属物质含量超过本市标准24.4倍,已经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告人施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是企业应当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在生产活动中应采取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二是目前崇明正在建设世界级生态岛,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要实现水、林、土、气等环境综合整治,以更高标准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打造更具竞争力的高品质生态环境。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要积极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生态环境同样重要。
三是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如果发现任何单位、个人实施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都可以向当地环保局等职能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69环保热线举报。职能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