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加速实现重庆打造“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的目标,重庆市启动了OTC市场建设。本文分析了重庆OTC市场发展的历程及意义,通过研究国内外OTC市场建设运行模式,总结其成功的经验,提出重庆OTC市场运行模式的构想。
关键词:场外交易市场;发展历程;运行模式
一、重庆OTC市场发展的历程及意义
如果把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比作金字塔,那么,随着创业板的推出,目前塔尖和塔的中间位置都已经搭建完毕,只剩金字塔的最底层,即场外市场(OTC,OverTheCounter)的建设。2009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对重庆建立统筹城乡的金融体制做了描述,称重庆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改善城乡金融服务。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适时将重庆纳入全国场外交易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2009年04月2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重庆市证券场外交易(OTC)中心建设筹备组的通知》即渝办发〔2009〕108号文件,成立重庆市证券场外交易中心建设筹备组,这标志着重庆市启动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建设。
在全国选定OTC市场试点时,天津滨海新区拔得头筹,中国第二个OTC市场落户重庆。OTC市场落户重庆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有六个好处:一是有利于促进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合法流动;二是有利于企业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其规范发展;三是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促进直接融资;四是有利于企业资本运作,奠定在全国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基础;五是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形象,促进市场开拓;六是有利于获得政府的财务资助和政策扶持,促进企业改善经营条件。
二、国内外OTC市场运行模式分析
通过分析美国OTCBB、英国Off-Exchange、印度OTC证交所(OTCEI)、日本JASDAQ、韩国KOSDAQ、台湾柜台买卖中心(GTSM)和兴柜股票市场等国内外OTC市场建设运行模式,我们发现:
(一)交易场所: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选择有形或无形市场
各个场外交易市场所采用的交易场所形式不完全相同,OTCBB、Off-Exchange、KOSDAQ、兴柜市场采用了无形的交易场所,依赖电子网络形式的无形市场市场来组织交易活动;而印度OTCEI、台湾GTSM、JASDAQ则均采用有形的交易场所。场外交易市场的构建和发展不应被其所依靠的交易场所的详细形式所束缚,在场外交易市场中,是建立一个有形的市场还是一个无形的市场,应该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
(二)融资主体:场外交易市场的上市条件低于场内市场
各个场外交易市场对其融资主体的要求并没有严格一致的规定,设置的具体门槛高低有赖于其自身在整个场外交易市场中的层级和功能定位,同时也会受到本国或本地区具体经济和企业发展状况的影响;另一方面,虽然有些场外交易市场为其融资主体设置了相对较高的门槛限制,但这些门槛限制与当地的场内市场(交易所市场)相比而言,还是要低很多。
(三)交易机制:做市商和竞价制度相结合的混合模式为主流
Off-Exchange、台湾GTSM、印度OTCEI和JASDAQ均采用了竞争做市商和竞价制度相结合的混合型做市商制度。这说明场外交易市场在交易制度选择方面更倾向于混合型做市商制度。随着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和其市场流动性的提高,混合型做市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市场微观结构变化和发展的一种趋势。
(四)监督机制:行政监管和行业自我监管的多头复合监管体制
场外交易市场绝大多数都纳入资本市场行政监管的监督管理范围,对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是多层次多主体的复合监管体制。OTCBB、Off-Exchange、JASDAQ、KOSDAQ和台湾GTSM都已正式纳入了其本国或本地区政府行政监管的范围之内,形成了一种行政监管和行业自我监管的多头复合监管体制。
三、重庆OTC市场运行模式的构想
(一)市场准入条件的设置
目前我国的主板和中小板的市场准入条件的关键因素基本相同,创业板市场的入门门槛相对低一些。通过大力发展交易所场内的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直接向中小企业融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容量有限,门槛较高,大量的中小企业是不可能通过这些途径发行上市融资的。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我们需要把场外交易的市场准入条件设置在主板、中小板甚至是创业板的准入标准之下,才能真正的吸引到适合这个市场的融资者。
(二)建立电子网络自动报价系统
最初的OTC市场的最大弊病,就是由于地域上的分散而导致信息流通不畅。世界上比较成熟的OTC市场基本上都有一个高效率的电子网络自动报价系统,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和作用是多方面的,总的来说可概括为两条:一是降低成本;二是提高效率。如美国的OTCBB本身就是一个电子报价系统。因此,重庆OTC市场也应该建立起相应的电子网络自动报价系统。
(三)积极引进多元做市商的交易制度
场外交易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相比来说,其上市公司质量的差异性会更大,其证券的流动性也必然会面临很大的差别。通过引入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就弥补了竞价交易制度下可能发生的流动性不足、特别是大宗交易困难的缺陷。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各类券商、各类基金、国内外的投资银行可以成为重庆OTC市场做市商的候选。
(四)监管机构组织体系的设计
我国的主板市场的监管一直以来都是以政府部门(证监会)为主导,这种监管虽然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非上市股份公司数量巨大,仅靠证券监管部门,力量不足难以完成,而责任完全放给地方政府,又容易政出多门,各行其是,风险很大。因此,重庆OTC市场宜采取政府间接监管与自律性组织直接监管相结合的分级监管机构组织体系。
参考文献:
[1]乐强毅,张学文.《我国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版.
[2]李学峰,秦庆刚,解学成.《场外交易市场运行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学习与实践》,200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