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的投资银行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起步较晚,许多所谓的投资银行只不过是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的业务。在场外交易市场、高收益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以及并购交易等等新的业务的推动下,中国的投资银行业务将会进入“黄金时代”。本文归纳了我国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发展状况,发现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存在投资银行业务功能不全、投资银行业务范围受限、投资银行业务缺乏长远的战略、缺乏市场竞争力、产品创新不足且经营品种简单、专业人才稀缺与激励机制的差异等问题,从而提出了丰富商业银行投资产品和服务,改善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中的理财服务,拥有全局的视野,同时,加强人才方面的建设等解决上述一些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投资银行业务;产品创新;改善服务;竞争力
一、投资银行业务
我国的投资银行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起步较晚,许多所谓的投资银行只不过是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的业务。参考罗伯特学者关于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从狭义来看,只限于某些资本市场,着重指一级市场上的承销、并购和融资业务的财务顾问等业务。而从广义来看,投资银行的业务不仅包含了公司融资业务、兼并收购咨询业务、股票销售和交易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企业投资研究等等,还包含了风险投资业务等众多的资本市场上的活动。
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的理论基础是金融资产定价理论,又被称为风险与收益理论。基于该理论基础,不断深入实践中探索。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业务现状
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的业务主要有包含了发挥商业银行拥有的资金、信息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顾问服务。由于大多数企业缺乏资本经营的实际操作经验,商业银行从专业的角度帮助客户制定经营策略并实施资本经营,从而达到占领较大市场份额、扩大经营等目的,充当了类似于财务顾问的角色。同时,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还包括了福利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等。商业银行对各种基金托管业务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因为各种福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等的市场化运作加速。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且为资产负债管理提供了全新的选择。另外,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还可以为客户代理财务管理的业务优势,向客户解答外汇管理、财务制度方面的政策法规,提供各种金融及经济实时信息咨询,充当类似于信息中介的角色。
交银国际分析师李杰瑞于2014年2月公布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的投资银行业务将会进入“黄金时代”,其主要推动力来自于场外交易市场、高收益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以及并购交易等等新的业务。这些新业务在2020年以前将能够为各大券商贡献人民币786亿元左右的收入,相当于各大券商2013年总营收的49.4%。另外,未来7年时间里这些新业务将推动各大券商的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取得334.5%的增长,其复合年增长率为23.4%。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存在的问题
(1)投资银行业务功能不全
据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来看,处于尚未成熟的阶段,且发展的规模还比较小,资本市场中各类产品和服务时效性不强。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投行业务本质上并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投行业务。
(2)投资银行业务范围受限
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监管框架,这使得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发展受到不小的限制。国外投行的主要业务包含有股票保荐上市,但受到不少限制,现阶段,中国商业银行还不能开展保荐业务等。
(3)投资银行业务缺乏长远的战略
相对于现有的券商、信托以及基金公司等独立投行而言,商业银行虽然有着丰富的客户资源,但是客户对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缺乏信任和认知,且“安土重迁”的思想影响了几代中国人,因此,大多数的客户便很难对已有的选择做出改变。因此,面对国内日益壮大的专营投行机构,商业银行开展投行的业务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更多的仅仅处于咨询顾问的位置,并且,内部还没有形成长远的规划,以至于并没有实现充分利用强大的客户资源,尚未将商业潜力转化为生产力。
(4)缺乏市场竞争力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投行业务起步较晚,虽然发展较快,但无论是在投行业务的功能、范围,还是经营品种和创新能力方面都与国际开展的投行业务存在较大差距。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从事投行业务时,在市场参与度和竞争力方面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目前仍以股票交易为主,所以对于商业银行从事的投行业务暂不能进行A股交易方面就处于劣势地位。
(5)产品创新不足且经营品种简单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从事的投行业务主要有财务顾问、重组并购、资产证券化、债务融资、资产管理等。虽然,从上面列举的业务类型上看,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品种较多,但就实际情况而言,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开展并不深,而且只能从事这些业务的较简单的方面。另外,由于国内这方面的创新人才匮乏,商业银行创新能力不足,因此商业银行在设计能够满足客户需要的产品等方面有较大缺陷。
(6)专业人才稀缺与激励机制的差异
近年来,虽然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经营上有所创新,但银行从业人员的知识积累多限于传统业务且知识结构单一,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专业化高度集中的金融中介服务,其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金融、财务、法律等的综合能力,人才的缺失会使得金融产品的设计和风险管理受到限制。同时,新的投资银行业务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不仅限于传统的对业绩的考核,而是需要衡量从业人员表现出的更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去承担、分散、利用风险,责任更大,则需要的激励就更充分。
四、我国商业银行投资业务发展对策
(1)丰富产品和服务
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和财务顾问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收入的两个主要来源。在财务顾问业务发展趋于谨慎和强调质量的同时,投行业务种类间将呈现此消彼长的格局。此外,并购融资、权益融资、银团贷款、投行类理财和资产管理等新兴投行业务的比重也将明显上升,投行业务产品线将更趋丰富。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数理金融运用俨然已成为新一代金融领域的潮流,新的金融产品可以规避苛责的金融管理条例,降低融资成本,带来丰厚利润。因此投行应利用其作为信息中转站的特点,抢先一步发现市场缺口,同时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开发并推广相应金融产品。不再受传统证券承销业务的束缚,开展新的多元化服务。
(2)改善理财服务
国外银行业发展的经验表明,善于发掘客户价值是银行永续竞争力。因此,加强与客户的日常沟通和交流,深入分析客户对象的个性化需求,为其量身定制综合的解决方案,不仅可以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同时也有助于整合银行的投行业务资源,开拓全方位的投行业务增收渠道。投行应当重视发展高端客户和政府理财顾问等服务,使其区别于商业银行的一般业务。
(3)加强人才建设
近年来,随着投行业务的急剧扩张,商业银行的相关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和绩效考核机制滞后的问题有所暴露。加强内部制度的建设,增强内部人员绩效考核,让业务绩效奖励分配到具体的项目经办人手中,提高相关人员工作积极性,配备专职从事投行业务的人员,开展真正的投行增值业务,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个性化服务,切实进行创新性、长期限和高收益的投行项目,使业务收入实现增长。
(4)要有全局的视野
根据《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5%,并额外附加2.5%的缓冲;同时,将摩根大通、中国银行等“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提高到8%-9.5%。因此,为适应国际化趋势,投资银行需要选择性放弃一些交易性业务资产,保留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等传统业务。对于不符合我国相关规定的一些资产,要坚决地、逐步地剥离或消化,优化银行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