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农村经济帮扶政策实施中应着力防控的一些认识误区和执行偏差_财政金融论文

时间:2021-07-20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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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在经历转型,当下全国很多省份开展城市帮扶农村的经济发展行动,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带动共同富裕,促进全局发展。但是在这些帮扶政策实施中,会出现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和执行上的偏差,往往导致帮扶政策“变味”或者“走样”,值得我们加以分析、总结,并形成防控机制,以保障好政策真正收到利农惠农的好效果。

关键词:农村发展帮扶政策误区偏差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出现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可喜迹象。但从一个微观的角度来看,我国贫富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倍,帮扶农村困难群体,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这两年,全国很多省区陆续推出了各具特色的农村帮扶政策,如湖南的“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陕西的“部门联村帮增收促发展”活动,重庆的“结穷亲”活动,甘肃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其本质上都是城市帮扶农村,单位企业帮村,干部下乡联户,缩小差距,共同富裕,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发展。
在帮扶措施上,各地探索出许多形式,例如陕西某煤炭大县开展企业家与贫困村“结对子”行动,确定176个工矿企业帮扶165个贫困村,57位煤老板集中捐款12.8亿元,实施了农村道路、人饮等项目;甘肃某大型企业在所联系的5个村投入资金150万元,发展分户养殖200户,增加农民收入,个别规模有限的企业也在帮扶村成立发展和助学基金,为村民购置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解放劳动力,智力扶贫,加快农民脱贫步伐。
这些实实在在的措施,为群众发展致富、尽快脱贫创造条件。但是在个别地区个别单位和干部的帮扶中,也出现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和执行上的偏差,导致帮扶政策“变味”或者“走样”,帮扶效果适得其反,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一、帮扶政策的本质是回馈农民,是国家发展全局中关键的一环,要树立向农民学习的心态
很多干部认为到农村帮扶是“拉农民兄弟一把”,“做慈善”,这样的认识是片面的。中国城市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农民的贡献,从解放至为支持国家城市经济、工业经济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广大农民作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和牺牲。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农民以令世人难以置信的坚韧、辛勤和劳作,为这个国家提供了最廉价的劳动力和农产品,甚至几十年为国家无偿提供税收和粮食,他们没有法定的休息时间,没有退休的时限,更没有国家发放的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他们为城市人口建起了高楼大厦,维护着城市的清洁畅通,但他们和城里的正式工长期同工却不同酬。中国农民长期的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养活了这个国家和城市人口,国民经济的积累、国家实力的增强和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都是与三农的支持密不可分的,我们今天反哺三农,是还历史欠账、完善现代经济文明的必要之举。从这个意义上讲,帮扶工作,首先是帮扶干部向农民学习的一个过程,回馈农民,是我们这个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某些联村联户干部高高在上的施舍心态和不情不愿的应付差事,是一种认识导向上的错误。
二、干部职工下乡帮扶要量力而行,不宜搞一刀切,侧重改变落后的经济发展观念
干部下乡结穷亲,搞帮扶,向农民学习,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共同发展,意义重大。但是在干部下乡的任务计划上,要区别对待,有所侧重,不宜搞一刀切。特别是青年干部,那些本来来自农村,刚从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一方面要通过工作偿还读大学欠下的债务,帮扶还在农村的父母亲人,一方面还要在城市站稳脚跟,成家立业。即便是在一些落后省份城市,每平米的房屋价格都高出年轻干部月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仅靠个人收入,三四十年也无法具备买房的能力。其实他们也是弱势和贫困群体,甚至也需要帮扶,因此,对于这些干部的下乡帮扶任务,要切合实际,力所能及,如侧重智力扶贫,以改变帮扶村落后观念为主,不要求他们参与捐款捐物、投入物质和资金完成帮扶任务。
三、防止帮扶行动陷入文山会海,执行中流于形式,务实高效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各地区、单位和干部应该怀着浓厚的感情深入农村扎实开展帮扶行动,重在切题,务求实效,切忌文山会海,表面文章,好大喜功,流于形式,来去一阵风。帮扶计划要落在实处,不能走钢丝,应付检查;帮扶措施要符合本村本户实际,可操作性强,确保能逐步实现,避免好高骛远;帮扶中杜绝过度宣传,不要热衷于搞庆典仪式,邀请大批领导和新闻媒体,劳民伤财;不把帮扶搞成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更不要搞虚假工程、豆腐渣工程,防止帮扶中的***和腐败现象;帮扶中要节俭朴素,能不耗费公共资源最好,要深入农户,吃住在农户但要自费,杜绝迎来送往,住高级宾馆,接受宴请;防止帮扶变味走样,把为民变成扰民。
四、帮扶对象应该选择最贫困的村和户,避免制造新的矛盾,防止人为拉大农村贫富差距
在一些地区,县区或者乡镇领导在帮扶工作中存在两种认识误区:一是认为帮扶对象要选择经济发展水平中等偏上的村和户,认为这些村和户有发展起来的希望,应该先帮;二是认为过于贫困的村和户不宜确定为帮扶点,否则容易暴露当地政府在以往汇报宣传中的虚假成分,影响政绩。这是两种完全背离帮扶政策初衷和本质的错误认识,将直接导致地方经济发展的混乱无序和止步不前,甚至会人为拉大帮扶点贫富差距,是与中央农村政策和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基本国策背道而驰的。同时,一些乡村干部在帮扶中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亲属捞好处,由于帮扶优惠政策和资金分配不公,还会产生不稳定因素,引起新的矛盾。
总之,执行农村帮扶政策,要切实结合三农工作实际,抓住建设新农村的要义,全面地、充分地认识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避免认识误区和执行偏差,扎实开展,务求实效,促进区域经济的长远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温家宝.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J].求是,2012(01).
[2]董少鹏.没有“反哺制”就没有新农村,回馈农民意义重大.[N].国际金融报,2006年02月27日.
[3]帅传敏.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模式与效率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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