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我国股票市场成长和企业自身的股利分配政策等一些因素,使得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较少,长期以来较明显地表现出了“重融资,轻回报”的特点。2008年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下简称《决定》)提出的“30%”是当今热谈的“强制分红”政策主要内容之一。通过将公司可支配利润的30%拿出向股东分配,实则还能通过倒逼机制提升企业的经营意识。本文从强制分红意见提出的背景及强制分红政策入手,对《决定》及新的“四点意见”实施以来中国股票市场个股股利分配政策、股价变化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以期能够对现实交易进行一定的指导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红;股票价格
引言:所谓“强制分红”即指通过法规、政策的实施来规范上市公司的分红行为,以期保护投资者利益,让广大投资者定期获得公司红利、分享公司发展成果。这种行为通常在已有法律法规和市场未能有效促进公司主动发放股利的行为及保障股东权益时发生。<?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2008年证监会发布57号令(即《决定》),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这主要对有再融资需求的公司产生了作用。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后提出保护股东回报的四点意见,第一点即针对A股上市公司中的“铁公鸡”现象,要求从IPO的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则、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提示。意见的出台再次引起了对“强制分红”的讨论。
鉴于以上所述,笔者将就文章主题展开探究。
一、强制分红意见的背景、指向及效应
针对《决定》和新“四点意见”,笔者将从意见出现的背景、指向、效应等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意见的背景
首先,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来看,向广大投资人派送红利本是规则之中的事。然而,在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非理性经济行为促使下,似乎证监会在过去一直较为注重规范股市环境。从规范的手段来看,则是建立涨停和跌停制度来约束过度投机行为。实践表明,这一制度安排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则毫无保护意义。为此,意见的出台实则体现为,调整证监会对股市规制的价值判断。
(二)意见的指向
意见的指向当然在于增强上市公司派发红利的意愿,但就派发红利本身却是上市公司的内在要求。众所周知,我国广大中小投资者(俗称:散户)是当前股市环境的最大受害者。在强制分红制度的推动下,将有限增加他们的经济福利,并增强他们留守股市的意愿。众所周知,目前我国股民退市比例已影响到股票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了。
(三)意见的效应
不得不承认,目前诸多学者对于强制分红意见仍持谨慎乐观态度。不难理解,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而言,在二级市场获得股票差价仍是他们获利的主要来源,也是他们进入股票市场的主要目的;再者,所派送的红利数量实则难以令人满意。因此,笔者在上文也使用了“有限增加”的词语进行定义。
二、强制分红政策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
根据08年出台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未按期进行红利派送,将剥夺增发新股的资格。这一制度安排看似相当严谨,但却对不同类型的上市公司产生不同的股利政策影响。
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看出:
(一)对大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
在最近几年,A股现金分红大户主要集中在中字头大盘股中,如集中在一些银行股、“两桶油”和部分央企中,其股本大小动轧数十亿或百亿以上,对于这些公司而言,大面积转增股本能力已经非常弱了,选择用现金分红可能是其回报投资者的最佳方式。由此可见,在以上类型的上市公司中,股利政策更倾向于派送现金形式的红利。
大盘股股利政策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股
上市以来分红次数
累计现金股利
累计股票股利
次数
金额
次数
601988
中国银行
1955.25亿
6
6
1850.57亿
0
601857
中国石油
1615.22亿
10
10
2776.43亿
0
600028
中国石化
700.70亿
22
22
1495.97亿
0
600019
宝钢股份
175.12亿
12
12
466.97亿
0
600031
三一重工
70.31亿
9
9
37.34亿
6(此6次均伴随现金股利发放)
(二)对小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
小型上市公司大多属于高科技类型,其主要出现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从该类型公司的上市意愿来看,主要借助直接融资形式来获得企业发展资金。并且,高科技类型公司普遍面临着产品研发风险,因此资金约束一直现实和潜在的存在着。从而,在股利政策上更偏好于借助派送新股来作为分红形式。然而,当前部分实证数据也表明,他们也存在着派送现金红利的意愿。数据显示,在2008~2010年间,中小板、创业板的现金分红公司占比分别为77.29%、79%、80.87%。
三、分析基础上探究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
这里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可以分别从大盘蓝筹、小盘股、创业板等三个领域的股票价格来分别认识。
(一)对大盘股价格的影响
以中石油、中石化为代表的大盘股,在自身盈利能力的决定下,股票价格并未受到强制分红的显著影响。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来分析,投资者持有该类型股票的目的在于获得增值,而增值所带来的收益远高于红利金额。因此,这就解释了强制分红意见的出台,对于大盘股价格的影响并不明显的原因。股票价格决定于供求力量的对比,大盘股的相对稳定性的本身,也是投资者寻求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
(二)对小盘股价格的影响
小盘股是发行在外的流通股份数额较小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现阶段,一般不超1亿股流通股票的都可视为小盘股。对于该类型股票价格影响,因缺少必要的实证数据还较难确定。但从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来看,其仍然存在着上文所提到的“追求股票价差”的内生冲动。这就意味着,对小盘股价格的影响也不甚明显。
(三)对创业板价格的影响
创业板股票的高风险性,必然难以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获利预期。这样一来,“打了就跑”的策略便强化了投资者的投机偏好。实践表明,正常状况下创业板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在强制分红政策促使下,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投资者的获利预期。在此逻辑推演下,应能使得该价格趋于理性回归,并保持在合理的区间内上下浮动。
由于今年整体市场的不断下跌之势,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各种政策对于个股的细节影响,因此,个股股价在强制分红政策下的变化在目前的走势上表现的不是很明显,以至于目前在价格影响上的研究也仍局部停留于理论推论之上。
综上所述,以上便构成了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
四、小结
总之,随着新的证监会主席的上任,涉及强制分红议题又一次触动着股东们的神经。然而,却因我国上市公司缺少公民意识,而未能形成与股东共同分享可支配利润的意愿。通过将公司可支配利润的30%拿出向社会分配,并且从招股说明书开始就明确规定分配措施,并作为重大事项提示,实则还能通过倒逼机制提升企业的经营意识。同时,在强制分红制度的推动下,将有限增加中小投资者的经济福利,并增强他们留守股市的意愿。众所周知,目前我国股民退市比例已影响到了股票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市场上有交易者、有交易资金、有合理的配套政策,才能促进A股市场的健康发展,进而增强我国资本市场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有效作用。
参考文献:
[1]陈晓芳.“强制分红”可能引发的三个问题[J].南方企业家,2011,(12):24.
[2]张翀.强制分红,距离上市公司有多远?[J].财会学习,2011,(12):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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