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键词:
今年以来,我区投入在水利工程方面资金约3个亿,如何管理好这水利工程资金特别是建设管理费的使用,事关重要,有的单位把管理费弥补单位行政经费不足,而有的单位把管理费当作奖金使用,都违返有关财经纪律,下面就如何使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费用探讨如下:
一、使用范围
1、此次探讨的建设管理费财务管理办法适用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成立项目法人的建设单位。
2、建设管理费用指从工程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放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二、预算管理
1、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应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从紧控制、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满足工程运行管理,保证工程正常运转。
2、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复的概算,根据工程建设时间合理分配管理费用.每个建设单位要在工程开工后的次月编制管理费用预算,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控制管理费用开支的依据。委建制或代建制单位管理费用预算,应该报法人单位批准。
三、费用支出日常管理
㈠日常管理费用审批原则和程序:
1、/"一支笔/"审批原则。各建设单位一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各项费用的开支均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法人代表授权审势不得多人审。
2、审批程序。经办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证明人签字后,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经办人、证明人及相关审批人员均应对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㈡人员工资
因工程需要抽借的国家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其工资、福利、医药费等由原单位发放或支付;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不足的事业单位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抽借的人员,建设单位应和借出单位签定人员借用协议,其工资、福利、保险、医药费等,根据借用协议由建设单位定期或按时结算;招聘社会上技术人员根据当地劳动社保部门的规定,签定用工协议,人员费用可直接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中列支。
㈢差旅交通费
1、公交费。建设单位所在地与职工家庭所在地距离较
远的,职工往返需乘公交车的,一个月可报一次往返交通费(工程现场有专车的除外)。
2、差旅费。因工程建设需要到外地(市外)出差的,其交通费、住宿费和住勤费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出差期间不享受驻工补贴。
3、车辆费用。车辆的油料和维修费由建设单位综合部门统一管理。燃料费按消耗定额进行管理;日常维修指定厂家,按次结算,并附维修保养用料清单,财务部门要对每次维修的内容进行统计,比照是否重复,以便查找原因;车辆需要大修的,应由综合部门提出申请,编制大修费用预算,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实施,上述费用据实列支。
4、车辆租赁费。建设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租赁车辆的,应根据当地市场价格和惯例(租赁方只负担车辆的油料、过路、过桥等费用),签定正式的租赁合同或协议,租赁的时间不得先于开工时间和后于工程建设工期,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报销租赁费用。
㈣业务招待费
因工作来人需要接待的要严格控制接待开支标准,应根据接待对象的不同制定相应标。建设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在年度预算或总预算范围内列支。
㈤会议费
会议费实行预算控制。会议费报销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尽量行文,在文件中明确会议内容、参会人员对象、会议时间和地点等。如果没有行文的,应该在报销凭证上注明会议通知的形式。
2、会议签到薄。每个参会人员应当在会议签到薄(表)上签到,签到薄要统一规范,是会议费支出的重要依据之一。
3、会议费用支出的预算。每次会议费在会议召开前应该由建设单位的综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编制会议费支出预算.在预算的范围内控制使用。
4、报销凭证。每次会议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财务部门根据完善的审批手续列支。
上述手续均由会议组织部门提供。
㈥驻工地人员补贴由驻工补贴、加班工资、夜班补贴、通讯补贴等组成。上述费用的开支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控制:
1、驻工补贴.各建设单位根据当地的经济消费水平制定。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的每人驻工补贴,在县内的工程最高不得超过10元/天,在县外或市内的工程最高不得超过12元/天。
2、夜班补贴。夜班补贴不分夜班大小,统一按驻工地人员实际加夜班次数累计计发,每人每次补贴5元,支付时应附夜班考勤表。
3、加班费
双休日加班,应根据加班通知和考勤表,按日工资标准的一倍计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根据加班通知和考勤表,按《劳动法》规定(日工资的3倍)计发。
4、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地作为特岗处理,可以向同级纪委部门申请通讯补贴,经批准后方可执行通讯补贴的标准建设单位领导按实报销,其他人员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㈦工程验收费用
招标文件有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没有规定,完工验收费用和竣工验收费用由建设单位统一安排,其他验收费用不予安排。专项验收。如合同、档案等验收,其费用根据上级主管部们的或建设单位安排的资金渠道列支。
四、财务报销管理
原始凭证的取得、报销。经办人报销各项费用时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发票、收据必须是财税部门监制的,且有开票单位印章。《支出证明单》等自制原始凭证只限于不能取得原始票据的小额现金支出。
财务部门及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以及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