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键词:
乡镇财政作为我国最基础的一级财政,其主要任务是管理乡镇财政收支,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保障乡镇政权组织正常运转,履行财政财务管理监督职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从目前的改革发展趋势来看,乡镇财政还承担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组织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和监督涉农资金等多项任务,其综合协调功能明显增强。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说,乡镇财政的担子不是减轻了,而是更重了,职能职责作用显得更为重要。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乡镇财政要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财政的职能要求,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和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加强乡镇财政机构建设,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财政体制。在目前乡镇经济状况下,基层财政要具备更多更完备的财政职能显然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在已经推行“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办法后,乡镇财政的工作更要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在“不越位、不缺位、补到位”的前提下,积极转变职能。
一、转变思想观念。“思路决定出路”。面对新形势,乡镇财政所的广大干部要切实转变观念,理出新思路。要由过去注重面向千家万户抓收入的“征管型”向面向农民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服务型”转变;由过去负责农税征管的“单纯业务型”向落实财政政策的“综合协调型”转变;由组织收入为主的“收入型”向以管理财政收支的“收支并重型”转变。
二、强化监督职能。乡镇财政征管职能明显弱化,财政监督职能就显得尤为突出,要认真做好监管文章,通过有效的监管提高财政的整体管理水平。一是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转变过去重拨付、轻管理的作法,加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管,对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严格按照“备案制、公示制、预拨制、报账制、责任追究制”的程序管好用好项目支农扶贫资金。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要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对于上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等,上级财政在下达资金时,要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市(县)财政局,市(县)财政部门要分解告知有关乡镇财政所,建立上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以及乡镇财政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保证乡镇财政全面掌握有关专项资金的政策、额度、项目要求等情况。乡镇财政要加大对上述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将资金使用中的存在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上报上级财政部门。三是要切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镇债务,通过建立奖补等激励约束机制方式,鼓励、引导和督促乡镇政府积极化解逾期债务。四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村账乡管”试点工作,由乡镇财政会同有关职能站所代理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全面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并定期公示。
三、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的要求,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界定县乡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收入范围,充分调动县乡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是科学界定用合理划分县乡政府(纵向)的事权及支出责任。二是加大对乡镇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有效保障公共财政城乡均衡化。三是构建支持乡镇发展经济增长,增加财政生财的激励机制。
四、创新财政机制。根据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分布等情况,区别对待,合理确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妥善处理县与乡镇财政分配关系。要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财政管理方式。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乡镇财政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五、落实惠农政策。乡镇财政所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服务“三农”,财政所的工作人员要从过去的“财神爷”转变为人民群众的“服务兵”。一是要充分利用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直接服务农村的优势,发挥乡镇财政在落实涉农补贴政策中的作用。认真落实好中央的惠农政策,完善农民补贴网络建设,做好涉农补贴对象的申报、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确保支农惠农资金及时安全到位。要积极创新为民服务方式,对农民申请办理涉农政策咨询、补贴资金发放等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办结,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对经济运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敏锐地把握经济形势,主动履行好财政职责,变“事后出手”为“提前介入”,变“被动付账”为“主动买单”,不断提升财政服务水平。三是要加强涉农财政补贴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