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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已实施多年。这些年来的实践,反复告诉我们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必须在财政管理的全过程中引入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其中包括人大监督、公众监督和监督等。通过监督,达到引起各方对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视,从而构建起防范违法行政与腐败现象的预警机制和权力运行机制的目的。这种监督十分重要,这是毫无疑问的。但监督必须不断适应发展变化了了的新形势,否则就达不到上述之目的。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方法,抓住一、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改进之必要当前,我国地方财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诸如预算细化性不够、支出透明度不高、投资的科学性不强、审批的漏洞不少等。毋庸置疑,这些问题是地方财政管理方面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我认为也是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正是这样,它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地方各级人大和人民政府为改变这一状况,正在寻求一条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自然机关便是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执行者。面对这一个新的课题,机关要有效地推进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就必须正视现实,不断适应新形势,努力改进自身的工作方法。因此,笔者认为改进财政预算执行是机关的当务之急,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1.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决定了既定的模式必须随之而改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当今社会的一个时髦话题,也是社会发展需要解决的一个迫切问题。政府各项职能的转变,各种制度的建立都是伴随着形势的变化而进行的。形势的变化发展,目前是一日千里。因此,人民政府必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政府职能。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决定着政府财政支出的范围也就应相应调整。这种与此相适应的事实告诉我们,预算管理制度也要进行变革。由于政府是围绕政府经济活动和财政收支活动而展开的,政府职能的变化,必然会影响政府的对象和范围。如果我们的方法依旧,模式落后,必然会导致质量的低劣,难以推进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因此,不断改进方法和模式就显得十分必要。2.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决定了既定的观念必须随之而改进。预算执行作为机关的基本职责,它充分体现了《宪法》、《法》、《预算法》赋予机关的权力。特别是《法》的颁布实施,机关实行了预算执行,从根本上改变了机关可以对同级财政实施监督的问题,监督的权威性极大限度地得到了提高。同时,预算执行的报告制度,使得监督为宏观管理服务,为地方人大、政府服务的渠道更加畅通;同时,这一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地方政府对预算管理的加强,也为地方人大加强预算监督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尽管这样,但从当前查出的问题来看,很多问题仍然不容乐观。因此,机关一方面要摒弃经验主义的作法,为之献计献策,另一方面要不断改变观念,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寻求科学方法,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化。3.公共财政的不断推进,决定了既定的意识必须随之而改进。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改革,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已成为历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日臻完善。这种体制上的根本变化,决定了我国财政也要由原来计划型模式的国家财政转到市场型模式的公共财政上来。建立公共财政不仅仅是财政模式的变革问题,而且它会直接引起我国政府行为的变革,是我国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入的关键性步骤,它将大大加速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完善的进程。公共财政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是对传统意识的严重挑战,机关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把握新情况,不断增强与时俱进的意识,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变化发展了的财政预算执行才能审出成效。二、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改进之需要本文的第一部分从机关外在的客观情况,我们简要地分析了地方财政预算执行需要改进的理由及其成因。那么机关内在的情况又怎样?笔者认为,这些年来,机关认真执行《法》,切实履行职责,不断规范行为,强化质量控制,工作成效明显,在促进和规范财政管理、维护群众利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勤政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机关在做好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方面还有诸多问题需要加以改进。明确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一是财政预算执行的基本思想还不够正确,可见改进之需要;二是财政预算执行的基本制度还不够健全,可见改进之需要;三是财政预算执行的基本手段还不够完备,可见改进之需要。从的情况来看,机关对财政预算执行风险的防范也不知所措。一方面,机关对被单位所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基本上没有办法保证,即便是推行承诺制度,对被单位不愿鉴定的行为,也无法制裁。另一方面,由于受时间、力量、权限及管辖范围的制约,往往只能对财政资金实施静态,无法进行动态,难能把财政资金的配置使用状况与相关事业的发展联系起来,无法达到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目前这种的深度,这种的广度都无法归避风险。再加之现代技术的装备落后,不少机关还停留在传统的手工查账阶段,导致不能深研细究,使质量大打折扣,增加了风险隐患。这些事实告诉我们,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基本手段还相当落后,需要百倍努力,大加改进。三、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改进之概要坚持创新、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这是时代对部门提出的迫切要求。地方机关只有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财经领域的重点问题,不断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才能明确方向,造就事业;只有加强力量,创新手段,讲究方法,注重查找具有普遍性、规律性、典型性的矛盾和问题,分析深层次性、体制性、机制性的原因,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才能不断提高工作的水平,做到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要达到这一目的和要求,笔者认为需要从如下三个方面作一些概要性的探讨。1.端正思想,把财政预算执行真正作为地方机关的第一件好事来做。适应形势发展之需要,创新财政预算执行之思路,这是摆在每一个人员面前的一个新课题。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性资金将从竞争性、盈利性领域退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将全面建立。这一新形势告诉我们,机关必须严格履行的法定职责,把财政预算执行作为机关根本性、首要性的监督内容。充分认识财政预算执行是加强财政预算、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的需要,是有效发挥法定职责的需要,是不断提升机关的层次和水平,树立机关权威的需要。地方各级机关要真正建立起以综合财政预算执行的为主线,以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和、国库参与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为主导,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为基础,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为重点,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最终目标的预算执行体系,实现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最大限度地发挥预算执行的整体效益。这就是我们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就如何搞好财政预算执行必须端正的一个基本指导思想。明确了这一点,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改进和推动就有了方向。2.明确重点,把财政预算执行真正作为地方机关的第一件大事来抓。机关对政府采购、转移支付、国库集中收付以及财政部门的预算组织与管理工作等,应作为专项监督的重点。要加大对财政性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监督的力度,特别是对那些建设进度慢,效益差,甚至闲置项目的监督更要高度重视,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高,一旦发现资金浪费、管理失职、虚报冒领、权钱交易等的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对组织收入的监督,促进公平税负,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纳税情况的检查、抽查的力度要加大。要加强预算外资金征收的监督,对无故少收、不收,导致非税收入流失的,应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对财政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绩效。要加强对科教文卫、社会保障、城乡统筹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力度,确保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抓住了这些工作的重点,机关的职能作用就得到了充分的发挥。3.改进方法,把财政预算执行真正作为地方机关的第一件要事来办。改进方法,提高预算执行效果,这应该是地方人时刻思考的一个问题。有了科学适用的方法和技巧,质量就不愁上不去。当前,机关要主动运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我们除了采取常规的审阅、核对、计算等一些常规的技术方法外,还要将调查的一些专门方法引用到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去,将查找同类问题与延伸单位结合起来,还需要更多地运用分析性复核、座谈等方式,及时发现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线索;要运用抽样、风险评估等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通过审查账户之间资金运动的联系和账户与现金流动的内在联系,把握资金运动的全貌和整体状况,顺藤摸瓜追踪资金运动轨迹;特别是要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推广使用软件,以节省时间、提高质量,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要严格的职责要求,实行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全方位监督,要认真建立财政预算执行所需的资料库,为取得第一手资料打好基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监督法》精神,积极、全面、真实地向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情况,形成好的舆论氛围,以求得社会各界对工作的支持和重视,从而把预算执行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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