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府机关内部审计制度

时间:2020-09-02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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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政府机关现行内部审计机制所存在的主要1、除、等部分外,大多政府机关都未建立起独立、客观的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门的审计职员。而内部审计工作随组织流程的推进而不断跟进,程序严密、技术复杂,从拟定审计计划、内部控制评估、审计报告及后续追踪,没有专职机构和专有人力,是难以顺利而有效地完成的。2、相关内部审计职能由人事、纪检监察、党办、效能办、、法制等部分来共同履行。由于审计工作既非各部分的最重要工作,限于人力和专业素养,各部分难以全心全意地投进,且这些部分处于平行的同级位阶,职;权行使难免受限,尤其是面对上;吸正副职领导时,更难发挥监视和评价功能。这就使审计工作形式重于实质。3、内部审计工作分散由各部分独立运作,事权不一,结果是各部分在不同的时间,进行不同侧面的审计,不仅所需文件繁多,而且极可能重复提供,使被审计单位不胜其扰;各部分之间因缺乏协调互动机制,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使得审计气力分散,审计资源不能共享。如此审计工作非但不能发挥整体监视和评价之效,而且会严重行政效率和效果。4、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按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要求,内部审计旨在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组织治理和风险治理,所以,内部审计职员须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实际经验。但我国现行政府机关办理内部审计业务的部分像会计,人事、纪检监察、党办、效能办、法制等部分工作职员所具有的专业素养,恐怕很难适应审计工作的要求。这样,各部分分头提供的缺乏足够专业水准的审计报告就很难引起上级正副职领导的重视,使审计报告流于形式。同时,审计报告先是分送给本部分的分管领导,现实中这些分管领导之间又缺乏信息沟通渠道,从而无法共享审计成果,影响审计效果。5、政府内部审计工作包括财务审计、治理审计、集财务审计与治理审计于一体的责任审计和各类专项审计。这其中财务审计是基础中的基础。但是作为财务审计对象的政府财务报告存有诸多题目:(1)政府财务报告侧重于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而较少提供有关政府产出或施政效果的信息;(2)未充分表露隐性负债,使得政府财务报告无法真实反映政府债务,从而误导政府公共政策制定;(3)相对于财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科目多、报表多,且不够通俗、难于理解,使一般人无法于短时间内全然了解政府财务状况的全貌;(4)政府财务报告缺乏同一的编制原则和会计处理准则,使很多争议事项难以解决;(5)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表露不完整,比如对固定资产、长期投资、长期负债等信息的表露,对土地或投资相关信息的表露,对未偿公债余额信息的表露等,都存在严重缺陷,这使得政府财务报告难以公允地表达政府的财务实况,(6)重预算轻会计的传统,使政府会计实质上变成一种预算导向会计,各个政府机关重视预算的获得和执行,轻视长期资源使用的评估,这使政府会计在整体上无法计量和评估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7)现行《会计法》的很多条文,无法适应潮流的要求,亟待研讨修订。政府财务报告的七大题目,严重阻碍了内部审计功能的整体发挥。二、顺应政府组织再造的潮流,引进内部审计新‘理念、新技术,并使之法定化、规范化,以强化政府机关的竞争能力1、设置独立、客观的内部审计机构,整合各政府机关现行内部平行控制机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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