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审计中应把握的重点及基本方法

时间:2020-09-08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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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是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其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加强对社保基金的审计监督,已成为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社保基金种类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如何把握审计重点,运用正确的审计方法开展审计工作,是摆在审计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一、社保基金审计的重点(一)基金征缴方面一是社保机构是否按规定核定缴费标准,是否实行了“五保合一”,有无核定不准和不按规定核定的情况;二是税务部门是否及时足额征收,有无降低征收比例、随意减免等问题;三是税务部门是否按规定将基金及时解缴财政专户,有无私自存储、截留等问题;四是征缴管理基础性工作是否完备,是否掌握参保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等基础资料,对应参保的单位和个人应保未保情况是否了解;五是应参保单位是否按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了缴费登记,申报缴费手续是否齐全;六是参保单位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保基金,有无故意拖欠或拒缴基金的情况,对以前年度欠费是否足额补缴,未缴足部分是否作出补缴计划,是否采取追缴措施等。(二)基金管理方面一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无挤占挪用基金的问题。如有的社保管理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违反规定随意挤占挪用社保资金,用于投资、放贷、经营、搞基本建设等;二是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被挤占挪用的基金是否按规定清理收回;三是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设立了财政专户管理社保基金,有无多头开户、账外存储、贪污私分等问题;四是财政部门是否严格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的用款计划,及时批复社保经办机构的预决算;五是对财政补助资金,财政部门是否按预算足额、及时下拨,社保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全部用于社会保险费的发放,有无虚列支出和挤占挪用的问题;六是基金的投资收益和基金的利息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将基金运营所得或其他收入存入账外、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七是社会保障基金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是否合法、合规,增值的幅度是否正常,有无贬值的现象;八是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经费是否按规定由预算安排,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继续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和使用基金弥补经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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