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审计发展的现实思考

时间:2020-09-16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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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是***与法制的产物,更是***与法制的工具。我国国家审计经过长足的,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纵观十几年来国家审计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国家审计在促进发展,推进***法制建设、保证社会公平和效率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国家审计的关注对象——有效支配社会资源的责任党的十六大提出要“从决策和执行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视,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对国家审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政府对经济的治理已经从直接治理变为宏观调控,审计面临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家审计必须实现从微观审计向宏观审计层面的变迁,明确国家审计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1.1国家审计的首要责任是关注政府在公共财政的支配和使用情况中的责任包括公共支出范围的规范性、支出结构的公道性、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政府采购行为的公然性、公平性和真实性,专项资金的使用、分配和治理的真实性、有效性;尤其需要关注政府在预算执行中的责任,政府的预算分配是国家权力的集中体现,而审计预算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假如不能明确责任,预算的分配过程就有可能产生权利的寻租,使人民的权力落空。1.2国家审计机关还应广泛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一切受托经营者的责任,关注由于治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的腐蚀,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有效,促使这些受托经营者在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时,时刻不忘对人民承诺的责任。在未来的几年内,审计署计划将要抽出50%的气力广泛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监视向更高层次发挥作用。二、国家审计的制度性保证——建立立法型审计体制2.1现行审计体制的弊端我国的国家审计体制是按照宪法规定建立的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的行政型审计体制,这种审计体制是典型的双重领导体制,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除了受上级审计机关领导外,还要受同级政府的领导,地方审计对政府的依靠性相对更强,地方审计在审计过程中难免出现“自己审自己”的题目,审计监视力度不够,造成中心审计对地方政府的制衡能力降低,审计效率低下,难以发挥国家审计的监视作用。随着我国政府***化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快,这种审计体制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2.2建立立法型审计体制从世界范围看,国家审计的领导体制有行政型、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四种,在已经建立国家审计制度的160多个国家中,大多数国家的审计机关都完全独立于政府,直接对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国的经验已经证实,外部监视总是比内部监视更有效。我国审计署再独立,究竟仍隶属行政系统,不能完全排除内部监视可能带来的题目。假如能够实现中心审计机构对地方审计机关的单向垂直领导,让地方审计机关只对中心审计机关负责,减少地方审计监视的缺位现象,从而便于审计部分更好地履行职责,藉此加强审计监视力度,进步政府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三、国家审计遵循的根本原则——依法审计国家审计是对人民负责的审计,具有相当的严厉性和权威性。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坚持依法审计,依法处理的工作原则,降低审计风险,进步审计质量,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健康有效的运行。3.1完善现行法规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对审计法规和其他相关法规中存在的不完善和不配套的题目进行补充和修改,赋予审计宪法意义上的法律权限。在执行审计工作时,每个审计事项都严格按照审计法律程序进行,审计立项符合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审计计划安排公道,审计工作重点突出,审计取证有效,审计定性,处罚法律依据充分、适当,诉权、听证交代清楚,审计结论文书规范得当,减少审计的随意性,增强审计的前瞻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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