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独立审计职业道德准则的改进意见

时间:2020-09-19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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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从我国现有独立审计职业道德准则(以下简称职业道德准则)出发,参照国际注册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美国AICPA制定的职业道德规范,针对我国独立审计领域亟待解决的职业道德,探讨我国职业道德准则的不足之处,并提出若干改进意见。
关键字:独立审计职业道德准则准则改进
近年来,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步伐有了很大程度上的加快,仅今年初就起草了22个准则项目,并修订完善了26个准则项目,但准则的修订集中在执业准则方面,尚未涉及职业道德准则,尽管准则的完善与修订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笔者以为,职业道德准则的修订也是势在必行。
一、职业道德准则对我国独立审计行业的重要作用
(一)职业道德准则是每个行业自己的技术、道德标准,是在不违反规定的条件下,针对处理本行业内各种利益关系以及行业内外其他关系的道德标准。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加强职业内部自律,明确特定职业对公众的义务与责任,从而在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之前,使行业内外的利益冲突得到缓和。第二,职业道德准则应当是国家各种相关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尤其是从专业的角度提供更具体的标准和对照。
(二)当前法律界对涉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题目,总倾向于对受到伤害的公众投资者进行救济和补偿,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法律风险。职业道德准则应当比基本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业界提出更高的要求,才能完成它的使命。
在法律界眼中,注册会计师作为鉴证中介机构所发挥的作用及其对职业道德的履行状况可能更为重要,对于注册会计师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判定上,会计业界倾向于对审计工作的技术程序进行认定,而法律界则夸大对其工作结果加以并相应地推断注册会计师在其工作过程中所处的精神状态和动机。从这个角度来看,职业道德准则的修订与执业准则的修订同样重要,同样紧迫。
二、我国职业道德准则存在的题目
㈠总体来说,我国职业道德准则缺乏可操纵性,不够完善,没有具体的操纵指南和规范完整的执业要求,因而没有得到有效地执行。当前,独立审计行业尚未走出信誉危机的低谷,有关学者纷纷注册会计师在职业道德上的不足:执业不规范,执业过程中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依靠性,不能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态度,职业道德约束力不强;注册会计师的保深情识差,职业意识淡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忽视专业胜任能力的锻炼;质量意识淡薄。在审计业务中对被审计单位存在违纪违规现象漠然视之,或在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要求下故意泄漏,随意出具让客户满足的审计报告;招揽客户手段不公道。令人担忧的是,以上各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题目都是在职业道德准则中有相关条款规定的,可见,我国的职业道德准则可实施性有待增强,控制力有待进步。
㈡职业道德的行业监管不足。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由专门的职业道德部ProfessionalEthicsExecutiveCommittee(PEEC)来调查潜伏的会员职业道德题目,并授权PEEC可以公然谴责那些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的会员。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尚未建立专门针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遵循情况设立有关的监管部分,也缺乏有效地实施监管的措施。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十分重视职业道德监管的透明度,如将职业道德监管的结果不仅发布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CPALetter上,还表露在华尔街杂志上,加大了监管力度。
同时,美国的职业道德准则的制定十分***,由其会员(即各家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参与制定。AICPA还做到了与其他监管机构的密切配合,如它规定,假如某一会员被政府治理当局或其它有权监管独立审计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如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处罚,那么PEEC可以不经过调查就对该会员实施公然谴责等处罚。由于对会员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调查要求十分严格,其本钱也十分惊人,因此AICPA也比较重视利用其他监管团体的工作成果,如它规定假如其会员被州会计委员会怀疑、调查或吊销执照,那么AICPA就可以自动取消其会员资格,而假如州会计委员会作出了其他处理,那么AICPA就应当自行另外调查***并作处理。在这样的程序下,会员拥有申诉权,可以向AICPA申诉,请求重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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