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效益审计指的是审计机关对政府相关组织经济活动中资源配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监督的活动。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目的在于通过审计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使用公共资金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对政府的政策、行政机构和项目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其工作完成情况的好坏;通过财政和其他管理手段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确定公共资金是否依照有关法律被有效、有成果地使用,进而帮助改善政府的工作,增强责任,为人民谋利。
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目标就是检查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实现程度,即审查和评价政府投入的各种资源是否得到了经济合理的利用,支出是否有效率,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绩效目标和其他预期结果,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因而它也是考核政府绩效的一项重要指标。经济性评估是要求政府要树立成本意识,节约开支,少花钱多办事;效率测定的是政府的投入产出比;效果评估关注的是组织工作的质和社会最终结果,它最终体现在人民满意和社会经济发展上。因此,审计机关应当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履行审计监督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