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政府干预;挂靠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体制改革[摘要]本文从需求角度、供给角度等方面剖析了注册师审计质量低下的深层成因,并提出只有继续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才能进步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风险意识,促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真正进进高层次的竞争——质量竞争。新注册会计师制度,经历了80年代初期的恢复、注册会计师资格从考核到的转变,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从竞争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三会联合组建新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事件,注册会计师事业迅速。但是,在这表面繁荣的同时,暴露出严重的质量,发生了一系列注册会计师参与制假、造假事件。本文试图从深层次剖析CPA审计质量低下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一、CPA审计质量低下的深层成因剖析(一)从需求角度看,政府的过度参与难以造就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市场,注册会计师缺乏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外在压力和动力中国的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就由政府出面筹建、治理,比如,对新股发行价采用政府确定而非市场自由确定的、对已上市公司配股资格的规定等等。所有这些,使得公司的很多行为不是面对市场,而是面对政府和相应的管制机构,只要能符合政府管制机构的要求,就可以实现最佳的本钱效益比,如取得珍贵的上市资格、获得配股资格等等。对企业来说,取得政府主管部分的认可是关键,审计质量成为次要因素。审计质量不是寻求上市的公司或已上市公司本钱效益函数的一个变量,审计质量的高低对它们的利益没有实际意义上的;相反,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意见,甚至会降低那些自身质量不高的待上市或已上市公司的利益,比如,如实报告客户的一些旨在取得上市资格或进步发行价格的行为,使得这些公司终极无法取得政府管制机构的认可。因此,企业所需要的是价格最低、“麻烦”最少的注册会计师服务。市场份额反而向质量不高的事务所倾斜。(二)从审计本质来看,公司治理结构上的缺陷导致了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的监视与制约关系失衡,从而使审计丧失了最基本的属性——独立性上市公司审计中存在着委托人、被审计人与审计机构三者之间的特殊委托代理关系。被审计职员即为上市公司,其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治理层,它是委托人即股东治理公司资产的“代理人”;而审计机构则是替委托人即股东鉴证公司治理层业绩的“代理人”,即二者均是受托人,为同一委托主体——股东服务的,他们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利益关系,故按照委托代理,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是“代理人”监视“代理人”的过程,是可以保证其公正性的。但是,由于我国在公司治理上的不完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以国有性质为主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能真正起到对公司的经营治理层(以总经理为代表)应有的控制作用,很多公司总经理本身就是董事长,或虽非董事长也是董事会重要成员,这样就使“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严重,原本上市公司审计中存在的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已简化为二者之间的关系,即一般是由上市公司的经营治理层来委托审计机构对自己进行审计,并且由其决定相关的审计用度等事项,从根本上破坏了委托代理理论下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的平衡关系,使审计机构难以保持其公正执业最根本的条件——独立性。(三)从审计技术来看,的制度基础审计模式与落后的会计工作现状相冲突审计模式从其发展来看,经历了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基础审计模式。虽说我国的注册会计师的恢复和发展只是近二十年的事,但是我们在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同时,鉴戒了西方,特别是美国等先进国家的经验,实行了是以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与评价为基础的抽样审计。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首先要与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这是现代审计的重要特征。目前我国的会计工作主要是以各项会计业务的核算为侧重点,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治理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未得到重视,尽大多数企业缺乏内部控制或者内部控制不健全、失效。这必然使原本紧密联系的审计工作与会计工作发生严重脱节,产生冲突在所难免。我国现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假如直接进行具体的实质性测试,审计本钱高,与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低收费相矛盾,且不。(四)从审计职业界来看,职业规范体系的建设滞后审计实务和发展虽说严重缺乏外在和内在压力和动力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低下的根源,但是,假如CPA职业界能加强自身建设,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进步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如美国,60年代后,也发生过审计质量危机,但通过加强审计职业界自身的建设,度过了危机。而我国审计职业规范体系建设滞后,审计实务的发展缺乏协调性、完整性;执业惩处缺乏严厉性。1.职业规范体系注重硬标准、轻视软标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规范体系包括独立审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职业道德准则和职业后续准则4个部分。它们从不同的侧面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作出了要求和规范,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辅助,本应完整、协调、配套。但我国自恢复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以来,独立审计准则颁布了一批又一批,而质量控制、执业道德、职业后续教育仅颁布了基本准则,职业规范建设偏重技术标准。而假如审计行为缺乏了质量控制,质量就难以保证;审计职员缺乏职业道德的约束和职业后续教育,审计职员的素质就会下降,审计质量就会下降。2.职业规范体系注重制定、忽视效用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已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技术标准,但是,执业规范指南仍然是1995年颁布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规范指南》、《审计工作底稿规范指南》、《验资规范指南》三个。而执业规范指南是审计具体准则的解释和说明,是审计职员执业时的直接参照。这样,审计具体准则的可操纵性差,难以有效落实,审计准则的效用必然受到很大影响。3.职业惩戒措施单一,缺乏力度目前,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违游记为,监管部分主要采取警告、暂停执业、撤消等方式,几乎没有事务所被判罚巨额赔偿。处罚手段单一,缺乏力度,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由于,只要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因违纪而得到的回报(如,被审单位付高额审计用度)大于他们所受到的处罚,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仍会冒险提供虚假的审计报告。
CPA审计质量低下的深层成因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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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府干预;挂靠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体制改革[摘要]本文从需求角度、供给角度等方面剖析了注册师审计质量低下的深层成因,并提出只有继续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才能进步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风险意识,促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真正进进高层次的竞争——质量竞争。新注册会计师制度,经历了80年代初期的恢复、注册会计师资格从考核到的转变,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从竞争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三会联合组建新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事件,注册会计师事业迅速。但是,在这表面繁荣的同时,暴露出严重的质量,发生了一系列注册会计师参与制假、造假事件。本文试图从深层次剖析CPA审计质量低下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一、CPA审计质量低下的深层成因剖析(一)从需求角度看,政府的过度参与难以造就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市场,注册会计师缺乏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外在压力和动力中国的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就由政府出面筹建、治理,比如,对新股发行价采用政府确定而非市场自由确定的、对已上市公司配股资格的规定等等。所有这些,使得公司的很多行为不是面对市场,而是面对政府和相应的管制机构,只要能符合政府管制机构的要求,就可以实现最佳的本钱效益比,如取得珍贵的上市资格、获得配股资格等等。对企业来说,取得政府主管部分的认可是关键,审计质量成为次要因素。审计质量不是寻求上市的公司或已上市公司本钱效益函数的一个变量,审计质量的高低对它们的利益没有实际意义上的;相反,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意见,甚至会降低那些自身质量不高的待上市或已上市公司的利益,比如,如实报告客户的一些旨在取得上市资格或进步发行价格的行为,使得这些公司终极无法取得政府管制机构的认可。因此,企业所需要的是价格最低、“麻烦”最少的注册会计师服务。市场份额反而向质量不高的事务所倾斜。(二)从审计本质来看,公司治理结构上的缺陷导致了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的监视与制约关系失衡,从而使审计丧失了最基本的属性——独立性上市公司审计中存在着委托人、被审计人与审计机构三者之间的特殊委托代理关系。被审计职员即为上市公司,其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治理层,它是委托人即股东治理公司资产的“代理人”;而审计机构则是替委托人即股东鉴证公司治理层业绩的“代理人”,即二者均是受托人,为同一委托主体——股东服务的,他们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利益关系,故按照委托代理,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是“代理人”监视“代理人”的过程,是可以保证其公正性的。但是,由于我国在公司治理上的不完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以国有性质为主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能真正起到对公司的经营治理层(以总经理为代表)应有的控制作用,很多公司总经理本身就是董事长,或虽非董事长也是董事会重要成员,这样就使“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严重,原本上市公司审计中存在的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已简化为二者之间的关系,即一般是由上市公司的经营治理层来委托审计机构对自己进行审计,并且由其决定相关的审计用度等事项,从根本上破坏了委托代理理论下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的平衡关系,使审计机构难以保持其公正执业最根本的条件——独立性。(三)从审计技术来看,的制度基础审计模式与落后的会计工作现状相冲突审计模式从其发展来看,经历了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基础审计模式。虽说我国的注册会计师的恢复和发展只是近二十年的事,但是我们在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同时,鉴戒了西方,特别是美国等先进国家的经验,实行了是以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与评价为基础的抽样审计。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首先要与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这是现代审计的重要特征。目前我国的会计工作主要是以各项会计业务的核算为侧重点,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治理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未得到重视,尽大多数企业缺乏内部控制或者内部控制不健全、失效。这必然使原本紧密联系的审计工作与会计工作发生严重脱节,产生冲突在所难免。我国现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假如直接进行具体的实质性测试,审计本钱高,与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低收费相矛盾,且不。(四)从审计职业界来看,职业规范体系的建设滞后审计实务和发展虽说严重缺乏外在和内在压力和动力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低下的根源,但是,假如CPA职业界能加强自身建设,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进步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如美国,60年代后,也发生过审计质量危机,但通过加强审计职业界自身的建设,度过了危机。而我国审计职业规范体系建设滞后,审计实务的发展缺乏协调性、完整性;执业惩处缺乏严厉性。1.职业规范体系注重硬标准、轻视软标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规范体系包括独立审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职业道德准则和职业后续准则4个部分。它们从不同的侧面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作出了要求和规范,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辅助,本应完整、协调、配套。但我国自恢复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以来,独立审计准则颁布了一批又一批,而质量控制、执业道德、职业后续教育仅颁布了基本准则,职业规范建设偏重技术标准。而假如审计行为缺乏了质量控制,质量就难以保证;审计职员缺乏职业道德的约束和职业后续教育,审计职员的素质就会下降,审计质量就会下降。2.职业规范体系注重制定、忽视效用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已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技术标准,但是,执业规范指南仍然是1995年颁布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规范指南》、《审计工作底稿规范指南》、《验资规范指南》三个。而执业规范指南是审计具体准则的解释和说明,是审计职员执业时的直接参照。这样,审计具体准则的可操纵性差,难以有效落实,审计准则的效用必然受到很大影响。3.职业惩戒措施单一,缺乏力度目前,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违游记为,监管部分主要采取警告、暂停执业、撤消等方式,几乎没有事务所被判罚巨额赔偿。处罚手段单一,缺乏力度,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由于,只要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因违纪而得到的回报(如,被审单位付高额审计用度)大于他们所受到的处罚,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仍会冒险提供虚假的审计报告。
[关键词]政府干预;挂靠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体制改革[摘要]本文从需求角度、供给角度等方面剖析了注册师审计质量低下的深层成因,并提出只有继续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才能进步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风险意识,促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真正进进高层次的竞争——质量竞争。新注册会计师制度,经历了80年代初期的恢复、注册会计师资格从考核到的转变,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从竞争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三会联合组建新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事件,注册会计师事业迅速。但是,在这表面繁荣的同时,暴露出严重的质量,发生了一系列注册会计师参与制假、造假事件。本文试图从深层次剖析CPA审计质量低下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一、CPA审计质量低下的深层成因剖析(一)从需求角度看,政府的过度参与难以造就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市场,注册会计师缺乏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外在压力和动力中国的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就由政府出面筹建、治理,比如,对新股发行价采用政府确定而非市场自由确定的、对已上市公司配股资格的规定等等。所有这些,使得公司的很多行为不是面对市场,而是面对政府和相应的管制机构,只要能符合政府管制机构的要求,就可以实现最佳的本钱效益比,如取得珍贵的上市资格、获得配股资格等等。对企业来说,取得政府主管部分的认可是关键,审计质量成为次要因素。审计质量不是寻求上市的公司或已上市公司本钱效益函数的一个变量,审计质量的高低对它们的利益没有实际意义上的;相反,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意见,甚至会降低那些自身质量不高的待上市或已上市公司的利益,比如,如实报告客户的一些旨在取得上市资格或进步发行价格的行为,使得这些公司终极无法取得政府管制机构的认可。因此,企业所需要的是价格最低、“麻烦”最少的注册会计师服务。市场份额反而向质量不高的事务所倾斜。(二)从审计本质来看,公司治理结构上的缺陷导致了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的监视与制约关系失衡,从而使审计丧失了最基本的属性——独立性上市公司审计中存在着委托人、被审计人与审计机构三者之间的特殊委托代理关系。被审计职员即为上市公司,其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治理层,它是委托人即股东治理公司资产的“代理人”;而审计机构则是替委托人即股东鉴证公司治理层业绩的“代理人”,即二者均是受托人,为同一委托主体——股东服务的,他们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利益关系,故按照委托代理,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是“代理人”监视“代理人”的过程,是可以保证其公正性的。但是,由于我国在公司治理上的不完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以国有性质为主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能真正起到对公司的经营治理层(以总经理为代表)应有的控制作用,很多公司总经理本身就是董事长,或虽非董事长也是董事会重要成员,这样就使“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严重,原本上市公司审计中存在的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已简化为二者之间的关系,即一般是由上市公司的经营治理层来委托审计机构对自己进行审计,并且由其决定相关的审计用度等事项,从根本上破坏了委托代理理论下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的平衡关系,使审计机构难以保持其公正执业最根本的条件——独立性。(三)从审计技术来看,的制度基础审计模式与落后的会计工作现状相冲突审计模式从其发展来看,经历了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基础审计模式。虽说我国的注册会计师的恢复和发展只是近二十年的事,但是我们在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同时,鉴戒了西方,特别是美国等先进国家的经验,实行了是以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与评价为基础的抽样审计。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首先要与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这是现代审计的重要特征。目前我国的会计工作主要是以各项会计业务的核算为侧重点,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治理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未得到重视,尽大多数企业缺乏内部控制或者内部控制不健全、失效。这必然使原本紧密联系的审计工作与会计工作发生严重脱节,产生冲突在所难免。我国现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假如直接进行具体的实质性测试,审计本钱高,与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低收费相矛盾,且不。(四)从审计职业界来看,职业规范体系的建设滞后审计实务和发展虽说严重缺乏外在和内在压力和动力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低下的根源,但是,假如CPA职业界能加强自身建设,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进步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如美国,60年代后,也发生过审计质量危机,但通过加强审计职业界自身的建设,度过了危机。而我国审计职业规范体系建设滞后,审计实务的发展缺乏协调性、完整性;执业惩处缺乏严厉性。1.职业规范体系注重硬标准、轻视软标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规范体系包括独立审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职业道德准则和职业后续准则4个部分。它们从不同的侧面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作出了要求和规范,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辅助,本应完整、协调、配套。但我国自恢复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以来,独立审计准则颁布了一批又一批,而质量控制、执业道德、职业后续教育仅颁布了基本准则,职业规范建设偏重技术标准。而假如审计行为缺乏了质量控制,质量就难以保证;审计职员缺乏职业道德的约束和职业后续教育,审计职员的素质就会下降,审计质量就会下降。2.职业规范体系注重制定、忽视效用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已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技术标准,但是,执业规范指南仍然是1995年颁布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规范指南》、《审计工作底稿规范指南》、《验资规范指南》三个。而执业规范指南是审计具体准则的解释和说明,是审计职员执业时的直接参照。这样,审计具体准则的可操纵性差,难以有效落实,审计准则的效用必然受到很大影响。3.职业惩戒措施单一,缺乏力度目前,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违游记为,监管部分主要采取警告、暂停执业、撤消等方式,几乎没有事务所被判罚巨额赔偿。处罚手段单一,缺乏力度,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由于,只要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因违纪而得到的回报(如,被审单位付高额审计用度)大于他们所受到的处罚,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仍会冒险提供虚假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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