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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把“四月份那件事情”归结为前辈对后辈的打压:
今年四月中旬,台湾女作家琼瑶公开信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称《宫锁连城》编剧于正抄袭其作品《梅花烙》,并附上部分抄袭比对.律师表示,“于正的‘借鉴’不仅仅是创作理念上的,还有主线、支线情节和人物关系.通俗的说,是从《宫锁连城》中可以剪辑出一部《梅花烙》.”
一个月后,琼瑶正式对于正提起诉讼.
于正是中国十年来在媒体曝光度最高的编剧,也是最富有的编剧之一――除了年长他二十多岁的高满堂和林和平.他的另一身份是电视制作人,近4年来每年都至少有一部得到收视冠军,他还将陈晓、袁珊珊等艺人推上电视剧一线明星.
对于自己如何能在这个时代和社会获得成功,说白了浅显好入口但有精致的美感.具体而言,是以“好看的画面、好看的演员、强情节”为最高标准,他对一个东西最好的评价是“好好看哦”.
他还认为,汲取他人的创作进行“再创造”和“借鉴”,不是问题.一旦认定潮流往哪走,他会比以同行更快的速度去完成.对他的争议也常因于此.
非议不仅局限于作品:他曾声称要起诉自己的老师;与林心如、戴娇倩等合作过的明星公然翻脸;又与一起打天下的同伴先后分道扬镳等
对于这些纷争,于正的反应是“莫名其妙”,在自己的奔驰V6里,他说,自己怀有菩提心,普渡众生.
于正至今觉得自己很坦然,原因在于,“今日所得都是自己的努力与聪明换来的”,他反复告诫自己“不努力就活不下去.”
十年前的于正说:“这个圈子就是这样,如果你不草木皆兵,学会保护自己,那么你就等着哑巴吃黄连吧!”
以收视率和经济收益衡量的成功,于正做到了.可故事的另一面是,圈内人说他“事迹显赫,没有人喜欢”.非议不仅局限于作品:他曾声称要起诉自己的老师;与林心如、戴娇倩等合作过的明星公然翻脸;又与一起打天下的合作伙伴先后分道扬镳等诚信跌至谷底的于正从未为此真正付出过代价.
与他翻脸的人大都提到的一个原因:“他试图让所有人只能靠他吃饭,为此他可以不择手段”.
今年是于正第三个本命年,都说本命犯太岁.但于正相信,“再坏的事情,很快就会过去的.”
或许这次的“坏事”不会那么容易过去.琼瑶的公开信在4月末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被提及,也就在今年下半年,中央逐步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意图为知识产权设立统一的法律环境. 前辈
2004年年末,“编剧于正讨要《荆轲传奇》署名权”的消息频现各家都市报娱乐版.主动爆料者“于正”是一个大家陌生的名字.
《荆轲传奇》正在央视八套播出,于正宣布要就著作权问题状告香港导演李惠民和出品方.他称自己和卢薇才是该剧的真正编剧,但自己的名字却被打在了片尾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署名编剧的孟蕊(李惠民太太)和王秋雨并未真正参与编写.
这是于正在影视作品上的第一次署名.
从法理上,这是很难告赢的诉讼,一来,难以证明自己的主创地位;再有,于正当时是剧本的改编加工者,而非原创者,其位列五人之末,或也说得通.
显然,起诉让其他创作成员感到意外.王秋雨发表长文要求于正道歉,他在文末写道:“最后忠告于正,创作者不是商人,多用些心在创作上,少用些心在炒作上.”
而导演李惠民并无任何回应.最终于正也未有继续追诉事件进展.
十年后的夏天,在于正新戏的拍摄现场,《中国新闻周刊》问制作人于正:“哪些人算是你这条路上的恩人?”
“李惠民导演是第一个咯”他回答得不假思索.虽然十年前他是以近乎撕破脸的方式,离开的这个恩人.
1999年之前,于正是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旁听生,也是个龙套演员.于正在不同的采访中都叙述了一个悲情故事:他上台会不由自主地发抖,后来演戏也是,在片场紧张被导演骂,越骂越紧张.他淋了四小时大雨,却被导演斥责不会演戏.做演员无望的于正,向导演自荐了自己的剧本.
李惠民无意中看到了这个本子,“他写东西还蛮聪明的”,十几年后李惠民向《中国新闻周刊》描述第一次看到于正作品时的感觉.次年,他把于正招进自己的工作室.
那时,率先进入内地影视剧市场的香港导演们擅长操作一些通俗好看、以情节见长的电视剧,导演过《新龙门客栈》《花木兰》《笑傲江湖》《飞刀又见飞刀》的李惠民是其中之一.
回顾那段时期,于正自述受教于李惠民良多,比如通过在其他作品中汲取故事元素来保持创作灵感不竭,“有时候需要看着导演以前的作品,把情节结构‘扒下来’,以备翻拍”,或者“导演会给一些定好的剧本结构,往里填内容”.而李惠民带来的香港团队也让于正见识到,一流的服装、画面应该是怎么样的.
但于正觉得自己没有得到李惠民的青睐,因为一周才写一集,“太懒了”,远赶不上有的徒弟一天两集的写作速度,“我真的做不到,因为我写作很固执,我只要自己很喜欢的情节.”今非昔比,2013年的于正仅用一周就完成了《宫锁沉香》的电影剧本.
现在的于正,更愿意将在李惠民工作室近三年的那些经历,描述成“男主角发迹之前的刻苦磨练的苦难史”.
“那时候他多穷啊,吃住都在我这里.”李惠民告诉记者.李惠民结婚之后,于正搬了出来,“租了一间每月300元的小房子,每天打车花40块钱到李导家”――于正的记忆也不是那么清晰了,有时候说打车费30元,也有时候说50元.
他很努力,在上海湿冷的冬天中写剧本,脚趾生冻疮至见骨;但没有署名权,拿不到应得的报酬,“永远没有工资的,到了圣诞节给你一个红包,好兴奋地打开,哇!只有500块.”
于正越来越拮据.2003年初,他离开了李惠民工作室.
有一事于正记忆深刻:父亲病危时,正在赶制剧本的于正被老板限制离开.他从二楼水管爬下来差点摔死,却只赶上了父亲的葬礼.这个故事另外一个版本是,他漏了一个细节:前老板李惠民当时借给了于正2000元,劝他赶紧回家探望父亲. 因为“曾经和李惠民合作过”,于正遇到了一个新的机会:跟随另一位香港导演赖水清到北京发展.
对于于正曾以自己的招牌寻找机会,借“状告李惠民”获取关注,还到自己的竞争对手那里谋职.李惠民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年轻人嘛,我不怪他”.
“于正很聪明,知道怎么让自己出名.”他说.
赖水清成了于正心中“第二个对我有恩的人”.但给赖水清的戏还没有写成,合作的公司就倒闭了.于正感谢赖水清的是,他因此留在了北京.
落脚北京开始事业的于正,顶着和最好的两个导演合作的履历,很快获得各种邀约.他接连写出了《烟花三月》和《我爱河东狮》两部作品,这也是于正之后在电视圈十多年来仅有的两部未被指责抄袭的原创剧本.
但剧集播出后反响平平,于正认为这是自己没有写完的、懵懂的剧本,他将没有写完的原因归结为“年轻,都是被受欺负的”.
现在回忆起自己在《烟花三月》的创作,于正仍然很骄傲:“那时候真的很疯狂.写《烟花三月》的时候我的考据癖到达了巅峰,疯狂地想去触摸历史人物,为了写纳兰容若,我和他的粉丝聊,去他的墓地看.”
他还会反复读自己的对白,他承认那时的对白有点矫情;而现在他写台词随便了,“经常都是拿个麦克风,一边说一边写下来的.”
正是因为《烟花三月》,被誉“最懂市场的制片人”阎大可找到于正.两人经人介绍通过一场饭局认识,这是于正提及第三位有恩之人,“大可哥欣赏我的才华”.
彼时,于正住在阎大可刚成立的公司里,日夜不辍地写出了《大清后宫》,“大可哥对我很好,还让我参与定角、美术,参与的很多事”.于正回忆说.
当时的于正,已经不想要“很文艺又有深度”的台词了,他决定走商业路线,还要直白浅显.
《大清后宫》自开拍之初便以“内地版《金枝欲孽》”作为宣传噱头,TVB宫斗剧《金枝欲孽》在当时红遍亚洲,被称为宫斗剧的“始祖”.
《大清后宫》成为于正事业腾飞的起点,也是他被指责广泛抄袭起点:涉嫌抄袭《金枝欲孽》和韩剧《大长今》.
然而,2006年,此剧在各地的收视夺冠,受到香港无线、亚视两家电视台褒赞“商业性强”.抄袭的争议也就不了了之.而于正清楚地感觉到,自己“一下子就火了”.
这之后,于正签约进中乾龙德经纪公司,成为该公司唯一签约编剧.2007年,正值范冰冰与华谊兄弟公司解约,中乾龙德拿下了与范冰冰的合作权.
“于正是个很勤奋的编剧,一个项目接一个项目.他写了五集剧本给中乾隆德,中乾龙德拿这个剧本死磕下了范冰冰.”
这是他合作过的最一线的女星,他很看重也很感谢范冰冰,因为范冰冰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介绍了于正,“那时候才有人知道我.”
“之后都很顺了.参与的作品越来越多,收视也好”.到2008年《最后的格格》创作时,于正已成为了制作人.
聊完李惠民、赖水清和阎大可,于正也聊完了对自己有恩的所有的前辈.提及前辈,于正更愿意用“喜欢”,他“最喜欢BOBO姐的服装了.看着她作品长大.”BOBO姐是香港著名造型师吴宝玲,曾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和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服装设计.
成名后的于正,更多时候描述自己作为新人被行业前辈的打压的情景,“每次都是你成功了,上面的人对你打压打压.要么被打死了,要么就出头了”.
于正觉得,自己引争议的原因之一就&